企业无偿赠送房产给投资者本人或家属,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江西省陈鹏)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 投资者类论文范文 | 大学生适用: | 大学毕业论文、学位论文 |
---|---|---|---|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 86 | 写作解决问题: | 写作资料 |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 标准论文格式、论文前言 | 职称论文适用: | 刊物发表、职称评副高 |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 写作资料 | 论文题目推荐度: | 优质选题 |
在线专家: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第一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写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写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