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做法和

点赞:11093 浏览:46370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15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民以食为天,农业是一个国家的基础,历来受到各个国家的关注和重视.如何能够让金融系统响应国家各项扶持政策,创新金融产品,优化金融怎么写作,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民增产增收,确保人民的饭碗里能够装着我们自己生产的粮食已迫在眉睫.现将各国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做法整理如下,供参考借鉴.

关 键 词:政策性金融农业启示

各国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从20世纪初开始设立到50年代已经初具规模,从其上百年的经验看,设立农业政策性金融制度与金融机构,对处于农业规模化进程中微观主体资金“缺口”有了较大程度的缓解,同时对本国的农业产业化发展产生较大的推动作用.


一、世界各国的农业政策性金融

(一)法国的农业政策性金融

法国的农业信贷银行具有较为成熟的商业化运转模式,承担且支持本国重要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运销以及品种改良等多种政策性的信贷任务,属于经营性与政策性混合经营的银行.同时,法国的农业信贷银行将不同期限的优惠或者普通贷款发放至与农业活动的相关领域,其中优惠贷款用于农村的电气化工程、农田水利工程以及房屋及土地的购置等,其贷款期限为10-40年,部分贷款甚至达50年之久;普通贷款主要用于短期贷款,其贷款期限在2年以内.投资的主要目的在于对宏观经济目标的服从,资金投放涉及农业的方方面面,以提高农业技术水平和生产力.

(二)美国的农业政策性金融

美国农业产业化程度位于世界前列,至今仍保持其农业大国的国际地位.其成功经验是:一、全美国的农业信贷区域总计12个,并且每一个区域内均设立合作社银行、联邦土地银行以及联邦中期信贷银行.保障了如农业不动产贷款、正常农业生产资金需求、农业合作社资金缺口等各类性质融资的需要.二、政府农业信贷机构除了农产品信贷公司外,还有农业家计局(资金来自联邦预算).通过为低收入的农业家庭提供担保或者提供资金贷款鼓励其进行正常的农场生产活动.

(三)日本的农业政策性金融

日本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由政府出资设立,也就是1953年设立的农林渔业金融公库.从成立始,其就始终坚持着从保护农业和实现政府的农业政策方面来进行资金投放.如:70年代,日本的农产品产量过剩,农业资金支持的天平就偏向于农产品深加工和流通环节.90年代当日本的农业市场全面放开时,公库就为了能够增强本国农业的竞争力,开始发放针对特定农产品加工资金.对于农业生产性基建的投资,贷款期限最长可达到45年.

(四)发展中国家的农业政策性金融

泰国与印度两国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泰农发行(即泰国的农业与农业合作社银行)与印农发行(即印度的国家农业与农村发展银行)是其主要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政府对其在资金需要、减免税优惠、区别于其他商业银行管制等方面都给予大力支持.依法经营是两国的共性,都有比较健全的法律规定.依法印农发行可以从整个农业的大局着眼如:农村水利工程、农村道路建设、农村医疗卫生等向政府提供贷款.泰国农发行的贷款也主要发放在支持农业产业化的进程中.泰国与印度两国的农业政策性金融对农业生产能力的综合提高,以及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支持等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三、发展经验借鉴与启示

设立农业合作金融组织和制定农业保险法规

合作金融组织的融入是对政策性金融的有效补充,它可以弥补政策性金融无法进入的缺口,资金支持能够渗入到“三农”的每个环节.有保险才有保障,保险在支持和保护农业中发挥着无法替代的作用.如美国早在1938年就制定了《联邦农作物保险法》,先后多次对其进行了完善.在我国农业发展水平较低,抗风险能力差的现实条件下,更应制定一套完善的农业保险法,以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相结合的模式,摆脱长期存在的费率高农民参保意愿低、费率低商业保险又不愿介入的尴尬局面.

拓宽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的来源渠道

开源节流开源是关键,各国都有非常丰富的开源渠道.如日本可以向邮政储蓄系统借入资金.法国农业信贷银行即能够通过发行债券筹集资金,还可以吸收各类存款.我们也可通过提高发行债券的比例和政府担保向国外机构借入低息贷款等多渠道来拓宽本国的资金来源,从而有效的降低成本.充足的资金保障才能使本国政策性金融为农业指引正确的发展方向.

国外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做法和参考属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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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法规建设,制定科学合理的金融法规

我国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法制建设与国外比明显滞后,没有出台过专门的金融法规,主要参照的是商业银行的法律、法规.比如美国就有《联邦农业信贷法》.我国应加快立法进程,对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法律地位、性质、业务规则、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使其在法律的保障下,依法经营,规范管理.

(四)与时俱进,适时的调整单一的业务范围

农业政策性金融怎么写作领域要做进一步的调整,将“三农”(即农村、农业、农民)在日常生产及生活中必需却难以得到的资金需求归入农业政策性金融范畴,促进国好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农业竞争力等目标早日实现.可采纳法国银行的做法,将支持的重点由粮棉油流通领域转向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为保障农业生产基础设施的正常经营使用,可适当延长贷款期限.

(五)防止农业资金外流,要严格控制贷款的用途

如果简单的利用市场调节资源配置的话,肯定就会有大量的资金,由低收入的农业流入高收益的其他领域.而应充分发挥政府对于资源配置的协调作用,通过科学的政策引导,以及对贷款对象的严格控制来进一步减少或避免农村资金流的流失.同时政府部门可以完善担保机制和奖励机制,将遍布各乡镇的邮政储蓄网点的储蓄存款部分,让其能够来自农村、回到农村、用在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