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中国国防经济制度的主要措施

点赞:33597 浏览:156197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21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中国的国防经济快速发展了60年,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来说其本质是制度改革的一个持续的逐步发展的过程.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国防建设,可以确保大型国防建设情况进展顺利,同时也保障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在新的发展时期,为了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势和环境,我们要把握好一个良好的国防创新型经济体系.本篇文章从宏观调控体系,健全经营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关键措施讨论了深化国防和创新的重要措施.

关 键 词:国防经济制度措施

任何系统制度都是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随着历史条件的改变而变化.中国国防经济经过60多年的深刻的制度变革和做法继续推动创新,为国防变革经济制度打下了基础,有效地消除了国防经济创新的许多不足,以军民融合方式发展国防经济,一个新的时代国防创新经济体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完善法律法规制度

(一)保障军队后勤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

必须承认:几十年来,军事后勤军工企业已对建设工程做出巨大贡献,但20年改革开放的持续稳定发展,使得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在我国商业环境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在军事后勤方面应赶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我们可以设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的指导下出台了《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法》以及马上要发布的《国民经济动员法》,并建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条例》,由这些法律法规共同作为本地供应商和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的基本法律规定.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完善的经营机制,合同管理,争议解决和规范仲裁制度.同时,对《物流管理条例》及时修订,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军队后勤保障社会的发展方向相适应.

(二)国民经济动员方面

第一,我们必须加快国民经济动员立法的基本法的步伐.国家应根据《宪法》国防》并尽快出台制定《国民经济动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国民经济动员的原则,动员体系的基本任务,主要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奖惩办法等,应该将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和自然灾害的纳入国民经济动员类别.这有利于发展国民经济动员机制,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并通过动员对抢险救灾等非战争行动的实践工作拉动国民经济发展,同时,在制定、修改其他法律、法规时应充分考虑国民经济动员的需要,尽可能地融入国防方面.根据国务院共享的基本法规,逐步发展和完善的民间力量,制定军事和征用等配套设备和材料的规定,特别是民营企业,如何做好并执行明确规定国防义务行业的民用补偿.二是要加强对地方性法规的配套衔接.地方人大,各级政府应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逐步开展并完善刑事调查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在法律,法规及党和政府的政策带动下,把国民经济动员形式上升到民族意识,用法规的形式来固定成功经验,用法规的形式体现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从而使基层实际与之相结合,并与动员需要相配合,补充其他法律,形成动员法的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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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高完善相关的财政金融体系

从以往来看,增加国家税收,金融机构等各种有效措施,加大对国防建设与经济资助,特别是努力支持国防工业,极大地促进了中国国防经济的快速发展.但在新的时代,现有的财政和金融体系的军民融合发展的安全与整合军民国防经济发展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不断改进和创新.

建立和完善投入机制,设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营造良好环境,促进军事和民防经济发展的金融政策创新的系统集成.慢慢成立军用和民用的高新科学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以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资金投入为主的形式,采取不同的措施,使更多资本进入国防市场.同时,为了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创造中小企业进入国防部门融资的有利条件并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

▲▲三、加强完善具体、有效的国防经济运行体制

完善国防经济竞争机制

首先,组建民营企业走出国防工业的机制领域.为了统一管理,由政府部门审计,民营企业具有一定的实力,尤其是那些高科技企业和军工企业的参国防工业的建设,以促进合作竞争良好局面的形成.与此同时,作为一个灵活的和有秩序的进入和退出机制,进入军品市场单位和承包单位动态管理任务的形成.其次是有利于军民融合的制度建立.可以学习,指的是发达国家的有益经验,促进军民融合,一个是加快建立国家标准,军用标准和行业标准协调互补的标准体系,尽可能符合要求的民用、军用标准,不只是建立军用标准,在武器装备确保的前提下,积极采取适合军用需求的民用标准;另一方面,要定期修改那些落后的军用标准,使之更加制度化.

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

第一,充分发挥政府直接投入资金,利用税收优待和财政扶持等方法的引导作用,支持和鼓励有关民营的企业进入国防工业领域参加设计与发展,增强科技专项资金的防御能力要以建立民用企业为主,从而进一步鼓励吸收引进的民用技术和提高相关能力.二是鼓励和支持科技创新和技术发明,加强保护知识产权,提高民用高科技企业的动机进入国防工业的能力.企业自己出钱研究的科学成果和研发的设备,其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的一部分,如果转让或知识产权的成果转让应当被收取转让费或培训费,鼓励研发和企业生产相结合,单位共享知识产权和产生所产生的收入.

(三)加强监督体制

首先,要加强引进民间机构和企业的监督程序,有关部门要加强法律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军事任务的招标制度,即制定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以最大限度地消除腐败滋生的条件.二是要加强军事科研和生产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水平,按照国家法规和相关行业的特殊保密要求,建立军品科研生产资质,资格认证制度和能进能出的准入退出系统,并且要跟踪和管理军品科研生产任务,一定要把民用企业的进入关把好,决不失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