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部规范管理的提示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加强售楼部规范管理,维护消费者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开发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售楼部需公示的内容:
1,五证: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武汉市商品房现售备案证).
2,《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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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4,《武汉市商品房写卖合同》样本.
5,《业主临时公约》.
6,《前期物业怎么写作合同》.
7,商品房价目表(价目表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每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公摊面积,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售价,执行时间,前期物业怎么写作费标准等).
8,销售的房屋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情况.
二,售楼部应注意的事项: 1,所有公示的沙盘模型房型或平面图,广告,宣传资料,建议标明"以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和双方签定的合同约定的内容为准"字样,并载明《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号.
2,售楼人员须经过专业的法律法规培训,在售楼过程中应持《武汉市商品房销售员证》上岗,在销售过程中的承诺,均应在《武汉市商品房写卖合同》中约定.
三,我局将不定期的开展随机检查,对售楼部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九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