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六届全国中小学校长坛”的通知

点赞:34797 浏览:159186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06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推动教育体制改革,促进基础教育事业科学协调发展,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依托《中小学校长》期刊,定于2013年10月下旬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举办“第六届全国中小学校长发展论坛”.论坛将紧紧围绕《教育规划纲要》和党的十八大精神,聚焦基础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邀请有关领导及专家、校长汇聚一堂,为广大中小学校长及教育行政人员、专家学者搭建学习、交流平台.


一、主题:聚焦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提升校长领导能力

深入推进素质教育

二、举办时间:2013年10月27—31日

三、举办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具体地点见正式通知)

四、参加人员:有关领导、专家学者、地方教育行政干部、中小学校长及教师、科研人员等.

五、日程安排:10月27日,代表报到;10月28-29日,会议及交流;10月30日,特色教育及名校考察;10月31日,代表返程.

六、会务费:1000元/人(含会议筹备组织费用、资料费、会场费、论文专刊、集体影印等费用);食宿、往返交通费用,由参会代表自理.

七、报名:请参会代表于10月24目前通过传真010-69260513或E-mail:xzlt010@163.,将会议回执发至会务组,以便做好会议准备工作.

八、报到事宜:请参会代表收到正式会议通知后,参照具体的会议地点和报到路线图,确定自己的行程、

九、联系人:

赵茜国家教育行政学院010-69223673;15911172880

刘新丽国家教育行政学院010-69248888-3558:18612307381

李丹青广州市天河区教师进修学校020-87569256;13380033600

黄攀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020-38622787;13922260260

十、成果刊发:欢迎参会代表围绕论坛主题撰写相关论文,并请于10月24目前将论文电子版发至xzlt010@163.,请注明“论坛交流材料”,《中小学校长》杂志将择优刊发.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201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