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合同管理探析

点赞:22335 浏览:104620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31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建筑企业必须要以正确的态度重视合同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合同签订工程量清单计价与招标投标管理.这更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核心和灵魂,而且,这也是规范业主和建筑企业的一把双刃剑,一旦出现双方有一方违约,另一方就要为此付出相应严重的代价.为此,建筑企业只有抓住合同管理的这个核心,才能够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况,实现预期目标.

【关 键 词】建筑企业合同管理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及其意义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和工程建设管理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其特点是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其重要性和意义表现为: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依法办事和鼓励自由竞争,合同管理就是法制(合同法、建筑法等等)管理.

2)现代企业自身发展要求.现代企业产权清晰明了,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建筑工程合同中的施工合同是业主与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工程发包和承包的重要法律形式,是工程施工、监理和验收的重要法律依据,是建筑施工企业走向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合同的内容也直接关系双方的根本利益.

3)加强合同管理,提高履行效率.

4)合同管理必须对外开拓国际市场,尽快与国际接轨,这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内容

合同管理是全过程的、系统的、动态的.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贯穿合同履行过程,直至合同履行完毕为止.系统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将合同管理视为公司经营生产活动的核心.动态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变化,特别要掌握对我方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中止或终止.其主要内容为:

1)建立合同管理体系提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档案.

2)合同订立前的管理.采取认真、严格的态度,做好市场预测、资信调查和订立应具备的相应条件调查等合同订立前的准备工作.

3)合同订立中的管理.订立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双方应当认真凭实据严肃拟定合同条款,做到合同合法、公平、全面、明确、有效.

4)合同履行中的管理.认真分析和跟踪管理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处理有关工程索赔事宜和合同纠纷事宜.

3.合同管理具体实施措施

1)强化全员管理意识

合同管理不仅是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合同管理涉及的面广,要营造一个人都必须重视合同管理的氛围,加强全员管理意识.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主管经济合同管理工作,企业将规范化合同管理作为项目部责任制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与经济效益挂钩.企业每年组织对项目经理、经营人员、合同管理人员培训,邀请有关职能部门的人员来企业开展合同法律法规教育.企业内部要强化宣传合同法和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要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


2)建立健全管理网络

努力抓好合同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制度的三落实.从公司、项目部层层建立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公司经营处为经济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法规处为配合部门.从公司、有关职能科室、项目部层层实施的管理网络.各管理层间相应衔接紧密,环环相扣,做到层层落实、层层控制、层层检查、层层反馈、规范合同管理全过程.

3)抓好合同的签约和履约

将规范化的合同管理贯穿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主要抓好三个阶段的规范管理:

3.1合同订立前的管理建筑施工企业

在施工合同签订前的合同管理主要是对工程建设方(发包人)的工程信息进行评审,对施工合同可行性的研究,其主要内容是:

做好建设方主体资格合法性的调查.调查建设单位是否是依法登记注册的正规单位,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做好建设方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的调查.建设方必须要有较好的社会信誉,有建设资金保障.做好建设活动合法性的调查.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具备建筑施工许可证.

3.2合同谈判签订的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合同谈判和签订是和发包人对应的两个程序,因为施工企业谈判对象是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对象也是发包人.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合同谈判是经过对发包人调查了解后,认为可以承担这项工程时,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发包人进行合同实质性谈判.根据发包人提出的要求(招标文件),进行每一条研究,做出是否能够全部承诺.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多,在大多情况下,对发包人提出的合同条款,需要进行谈判.要依据通用条款,结合专用条款和协议书,与发包人谈判.必须注意需要承包人承担义务的条款,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时间,都要提出具体意见.对发包人提出的要求和意见,做出明确和肯定的答复.投标书做出的承诺,可作为谈判的一种方式.经过谈判,双方就施工合同各项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即可正式签订合同文件.

为了减少合同谈判和签订过程的漏洞,确保施工合同的严密性、可行性、合法性,采取施工合同的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的三权相对独立.具体做法是:企业经营处人员根据授权范围,权限以内的合同谈判,形式洽谈权;企业法规处人员和法律顾问对已洽谈形成的文本的合同进行审查;企业领导层批准合同;再由经营处人员对外签订合同手续.

3.3合同履行中的管理

施工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遇到不可抗力问题、施工合同的变更、违约、索赔、争议、终止与评价等问题.

1)发生不可抗力

在订立合同时,应明确不可抗力的范围,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在合同履行中加强管理和防范措施.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有义务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不可抗力发生后,承包人应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过程中,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14天内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合同双方承担责任.

2)合同变更

合同变更是指依法对原来合同进行的修改和补充,即在履行合同项目的过程中,由于实施条件或相关因素的变化,而不得不对原合同的某些条款做出修改、订正、删除或补充.合同变更一经成立,原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就应解除.合同变更是在条件改变时,对双方利益和义务的调整,适当及时的合同变更可以弥补原合同条款的不足.合同变更是求业主、设计工程师、承包商提出修改,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商提出书面申请,并召集各方专家论证变更合理性、可行性、评价变更费用,对于是否进行合同变更应由共同商议后,决定.

施工合同管理贯穿于建筑施工企业经营管理各个环节,要履行施工合同必须涉及企业各项管理.合同履约过程中,依法实施合同动态管理,按照合同双方明确的责、权、利,公司根据要求层层分解目标,企业各个部门都要按各自的职权范围,按施工合同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合同达到满意完成.

4.结语

通过良好的合同管理,才能保证合同当事人、合同订立形式和程序的合法性,才能保证合同内容的全面、合法、明确,进而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创造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使有限的投资发挥最大的经济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