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里藏着渎职犯罪

点赞:13079 浏览:57276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06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我算是浙江金华地区最‘老’的反渎局长了,从最早的渎检科干到了反渎局.”浙江省永康市检察院反渎局局长李双标笑着说.从2003年到渎检科任职起,李双标干反渎工作12个年头,在这之前,他在反贪局工作了4年,又在公诉科工作了4年半.

虽然是一位老检察官,但毕业于吉林大学的李双标本来学的却是化学.毕业后李双标被分配到永康溶剂厂,5年后,他当上了车间主任、生产科长,然后又担任了厂长助理.但1994年,李双标毅然转行,参加了检察院的补员考试.“当时整个金华地区的考生都被拉到一个地方面试,主考的有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和专家,可以说是当时最正规的一次招考.不过最后进入面试的5个人都是半路出家.”李双标最终从100多人中脱颖而出,考入了永康市检察院.

李双标还记得他接手的第一个反渎案件,也是永康市检察院渎检科立案侦查的第一个案件.当时,一位40多岁的民警明知有人贩却不查处,还受贿10余万元,他辩称贩的人是线人,放过这个人是为了办更大的案子.李双标从线人管理的规定切入,证明这个人并不是线人,最后法院认定该民警徇私枉法罪成立.

反渎就是“秋后算账”的工作

方圆: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担任反渎局局长的?你上任以来,反渎局查办了多少案件?

李双标:2013年10月,我开始担任反渎局局长.近几年,我们每年的立案数都在10件以上.2013年我们反渎局在全省同类院绩效考核中排名第一,被浙江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还被最高检评为“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先进集体”.2014年,我们立案侦查渎职案件10件10人,再次名列全省同类院绩效考核第一名.

方圆:近几年的成绩非常突出,有没有什么秘诀?

李双标:谈不上秘诀.一方面我认为是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从某种意义上讲,反渎工作是一把手亲自抓的工作,检察长如果不支持,案子就没法办,所以工作取得的成绩首先要归功于检察长开拓进取,他从来没对我们说过“这个案子先放一放”等话.另一方面,反渎局配备的人员也比较精干.目前我们局在职的检察人员有6人,包括2014年录用的两位年轻人,现在的副局长也是个“80后”,可谓年富力强.

方圆:这几年的案件办得很多,具体有哪几类?

李双标:最突出的有3类,其中大多与土地相关.一是征地拆迁领域的案子.这类案件讲得通俗点就是“秋后算账”,因为很多案件都是出了危害后果,然后我们再去查处的.从2006年开始,征地拆迁领域的案子就先后查了很多,房管会、国土局、重点办(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拆迁有关的3个部门我们都查过,查了将近20多个工作人员.去年,我们又查了永康市某乡镇原党委副书记、重点办溪心项目组原组长周明,一审判了有期徒刑5年.在征地拆迁领域,我们院的办案经验还曾作为经验材料被最高检下发到其他检察院学习借鉴.

二是系统的案件,我们曾查办的系统的人员包括民警、法医、派出所所长等.我们的永康市江南派出所原所长黄雄徇私枉法、受贿一案还被浙江省检察院评为10大精品案件.

三是特困户批基领域(即住房条件特别困难的居民申请新宅基地).有一次,永康市土管局一位官员曾和我提到,特困户批基项目中,最开始真的是给特困户批准新宅基地,后来慢慢就变样了,出现了检测的特困户,有乡镇国土所的工作人员通过一些操作让他们变成特困户.于是,我回来后就开始查办这一领域的案件.去年,我们就查处了某开发区国土所的一名官员,还有一个村支书.

违章处罚也能生财

方圆:可以聊一聊征地拆迁中的典型案例吗?

李双标:那我说一说周明的案子吧.周明原来是永康市某乡镇党委副书记,后来该镇征地拆迁,其被调到重点办担任溪心拆迁项目组负责人,业务能力很强,但是把脑筋全放在钻政策空子上了.比如永康市拆迁有个政策,拆迁户如果只有一间房,满36平方米可以安置72平方米,俗称“跳间”,有的村民就利用该政策通过分户来多拿安置面积.有一个姓徐的拆迁户,面积刚好卡在了105平方米,如果是108平方米,就能通过分户分得3间72平方米的安置房,否则只能拿到两间.于是,周明就滥用职权给他多划了近4平方米,使得徐姓拆迁户多得了一间72平方米的安置房.在其他拆迁项目中,周明也像这样利用政策对请托人予以“照顾”.

方圆:当时案件线索是怎么发现的?

李双标:在我院之前查办的征地拆迁类案件中,有行贿人透露了和他有关的线索.当时由于没有确切的证据,我们没有立即对其立案侦查.后来,又有一个拆迁村的村民到检察院他.原来,该村有许多人检测离婚,以此分户多取得安置面积,因为检测离婚的太多,于是政府出了一个规定,在规定时间前离婚的才能享受拆迁优惠政策,结果这个村民离得慢了没享受到优惠,于是就不断其他村民在拆迁中的问题.我们把材料拿过来以后,经过仔细分析和摸查,发现其中一些内容确实是事实,立案侦查后发现主要涉及几种情况:虚增面积多安置,给死人安置,利用违章处罚多确认房屋面积,骗取安置补偿.

方圆:为什么周明会照顾村民拆迁分房?

李双标:周明本人也有利益在里面.在拆迁政策出台前,他通过家人购写了一个老房子,共两间,利用虚增面积的方式多领取拆迁补偿.可能是为了堵住别人的嘴,他也会帮其他人虚增面积.

方圆:给死人安置是怎么回事?

李双标:永康市溪心村有一座倒塌了的房屋,之前是两位老人在住,这两位老人在房屋倒塌前就已经死亡,按照规定应该将房屋和宅基地收为集体所有.后来,两位老人的侄子周涛动起了脑筋,在老人死亡且房屋倒塌不能安置的情况下,找到周明,让其通融通融.结果周明在知道老人死亡的情况下和名义上“为两位老人写作技巧”的周涛签订了拆迁协议,并批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周涛通过公证继承了两位老人“取得”的3间房屋,还了产权登记,仅这一项就给国家造成236万元损失.方圆:还有利用违章处罚多确认房屋面积,又是怎么回事?

李双标:我们知道,拆迁政策和土地管理政策是衔接的,受到过违章处罚的违建房屋有相应的安置政策.但是有很多房屋是知道要拆迁了才建的,这部分房屋不能享受安置政策,即既不应该有处罚,也不会有安置.因此,周明就接受别人请托,提前给一些后建房屋违章处罚,然后安置.有的村经济条件不好,村民就送几条烟,请吃顿饭.

比如有一个李姓村民,后建房屋占地100平方米,周明签字同意对其“违法占地建房”进行处罚,并签字同意李姓村民一家的建设规划许可.国土局便按照政策对违建面积予以确权,就这样,利用安置政策,李姓一家多取得屋基地五间.

方圆:我注意到,该案很多犯罪事实都发生在2005年前后,查处这个案件时,在证据搜集上有遇到过困难吗?

李双标:证据搜集的确花费了很大精力,案子诉到法院的时候还补充了部分证据.有一些证据牵涉面广,加上办案人员在认识上有分歧,证据的选取也是难事.当时,我们搜集证据的时候,既从国土局等部门调取了航拍片,又到房管所去取测绘原始资料,因为房管所去测绘的时候是2001年,拆迁还没开始,拆迁户都还比较老实,实话实说,所以这部分资料是比较准确的.此外还有土管局的地籍测绘资料,这个准确度稍微差一点,后来这边也抓了两个人,因为他们在测绘时改图纸加面积,原始资料则被他们毁掉了.

虽然证据很不好搜集,但我们最后还是通过证人证言和辅证等证据把案子办下来了,周明最后因滥用职权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

越拆越多的违章建筑

方圆:除了拆迁中的渎职,院里查办的比较多的还有哪些案件?

李双标:拆迁以外,违法用地也是我们查处的重头.在这方面,线索很重要,和案子有关的事情,有些人敢讲,有些人不敢讲,而且只能从信得过的官员那里了解,否则就打草惊蛇了.有一次,土管局的一位朋友跟我讲起,特困户批基领域可能有猫腻,于是我们就开始留意.

当时在这方面也找了很多材料,但是突破口一直找不到.我们联想到以前曾查办过一个党工委书记的案件,因特困户批基收过别人的钱,就调材料出来看,但还是无法切入.直到去年,我们偶然接到一个,称有人在开发区大肆违建,原本是3层半的建筑,盖了8层半.我们立刻前去调查,同时联系当地纪委,联手去查违建者的土地来源是不是有问题.

方圆:当时怎么想到去查土地来源?

李双标:该区纪委书记以前是市纪委常委,他告诉我这块地的批基可能有问题.不查不知道,一查确实有问题.违建的人家姓杜,分家的时候最小的弟弟还没成年,1993年,为了批基,两个哥哥把父母留下的3处住房都给了弟弟,自己以特困户名义申请了宅基地.2011年,其中一个当了书记的哥哥,又想故技重施,于是这个哥哥就伪造了一份分家契约,把原来全部分给弟弟的房子又重新分给了他和另外一个哥哥,并以弟弟的名义申请特困户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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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分家协议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检测的,土管局工作人员姚铭也知道这个事情,当时报批的时候也有人,但那户人家给姚铭行贿了两万元,这样一来,姚铭不仅跟人说是检测的,还隐瞒事实,帮助申请报批手续.最后姚铭以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了5年零6个月.

方圆:其他违章建筑有查到过渎职犯罪的吗?

李双标:有的.前几年,永康市有一个村里违章建筑非常普遍,他们也没有意识到检察院也可以来管这个东西,后来有村民就来反映情况,说村干部收钱不管事,所以该村违章建筑很多,大家都违章.我们经过调查,抓了两名官员,一个是镇里联村干部陈杰,另一个是管理片区的书记施哲,两人都是受贿和滥用职权,虽然各自的受贿数额都不到两万元,但是情节十分恶劣.村民随便请吃一顿饭,或者送一张购物卡,他们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管违建,如果被卫星检查拍到了违章建筑,他们就象征性地拆一点,拆掉了又造.卫星检查的缺陷在于今年拍了这里有违章建筑,拆了以后明年就不拍了,它拍到的都是新发生的违章,老的就发现不了.如此一来,违章建筑就越来越多.

方圆:这方面应该有固定的巡查制度啊?

李双标:是的,按照规定,村干部每个星期是要巡查违建建筑的,发现了要制止,不停止或拆除就要上报立案.但在这个村,村干部和违建村民同流合污,越拆越多,到后来各家各户都有一定程度的违建.后来我们建议由镇政府去拆,因为拆除违章建筑管辖权在镇政府,最后这个村拆了一万多平方米,相当于20来亩地.

方圆:像这样恶劣的案件,村里官员和村民普遍勾结,办案应该阻力很大吧?

李双标:是这样:这个案子从调查到各方面都还算顺利,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以后,也都如实作了供述.但因为该镇要进行廉政考核,镇里面就有人来说情.对我们来讲,案子的事情说情也没用,犯罪就要依法.

反渎办案最怕走漏风声

方圆:在你经办的案件中,有没有一件让你觉得办得最好的案件?

李双标:我们的江南派出所原所长黄雄的案件算是比较成功的.当时,黄雄和另一个涉案民警涉嫌徇私枉法,我们刚开始时候调查时,两人已经串供好了,坚决否认我们指控的他们为犯罪嫌疑人检测自首、检测立功的事.

我有一个特点就是不怕麻烦,没有口供就从入手.我们把派出所临时羁押的记录全部调出来,再从公诉科调取所有涉及自首、立功的案子.一对比,哪些人进来的时候登记是被抓捕的,起诉的时候又变成自首了,再把带队抓捕的民警找过来一问,就全部都清楚了.还有个被检测立功的犯罪嫌疑人,我们一问,他就火冒三丈:“难怪他(黄雄)神神秘秘打让我去一个地方,然后教我怎么说.”


更搞笑的是,有两个人都是犯罪嫌疑人,居然互相立功.黄雄原以为串供都串好了,死死咬住不说,结果我们只用了两周就把案件全部查清楚了.最后去提审的时候,我们明确告诉他,他说不说对案件定罪已经没有多大影响,剩下的只是他的态度问题了.他听完大哭一场,哭完以后把事情全部都交代了.黄雄最后被法院以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判了有期徒刑7年.

方圆:办了这么多案子,你有什么经验要分享吗?

李双标:我在吉林大学也好,在溶剂厂也好,在永康市检察院也好,一直以来工作学习最重要的经验就是要团结一个队伍去干事.反渎工作和农村包产到户还是不一样的,我们是一个团队,如果团队不好,个人的积极性调动不起来,那么局长就做不好.说严重点,如果有任何一个人透露案件信息,通风报信什么的,案件就肯定办不下来.

所以,我对所有新进的办案人员都明确表示,办案的事情,门关起来怎么说都行,但是不能去外面说.渎职案件刚开始侦查时,我们掌握的都是一点皮毛,如果你走漏风声,被相关的人听到,他马上就能行动起来,抹除犯罪痕迹,对案件侦办影响很大.这些年来,我手下的检察官在这点上做得很好.有几名检察官是来自于农村的,比较单纯,社会关系也不复杂,查办案件方面羁绊少,不过他们在发现线索这方面可能就是一个短板,因为查办渎职案件还是要跟政府官员多打交道,有利有弊.我学的是理工科,相对讲思维方式更严谨一些,渎职案件可能更合适.

方圆:办了这么多效果不错的案件,有周边县的检察院来取经吗?

李双标:说不上取经,主要是相互学习借鉴.我还记得,我们办完特困户批基这样新类型的案子,浙江省检察院把我们查办案件的经验存在了案例库里,内容主要涉及怎么查办、法律怎么适用、后果怎么认定等,其他地方的检察院可以调取借鉴.每个地方有每个地方的特色,征地拆迁就是永康反渎的特色.

方圆:你办完一起案件,会对它进行经验总结吗?

李双标:会有的.征地拆迁领域案件我们就有很多经验总结,我们也会发检察建议促进相关部门改善工作.

此外,我们也积极将经验运用到职务犯罪预防上面,比如通过市委市政府、土管局,参与到地方违章违建管理办法的起草中去.我还记得当时查了特困户批基的案件后,我提出了一个观点,要把村委会主任和村党支部书记两个人纳入土地管理中,给他们发协助政府管理的工资,而不是津贴,否则因为他们不是政府工作人员,就无法定职务犯罪.(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