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观与中国金融改革

点赞:12921 浏览:57175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29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本文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出发研究了我国金融改革和发展所面临的问题,从以下四个方面分析了金融改革所关注的热点:(1)金融发展改革要确保国家金融安全.(2)持续金融创新,实现全面发展.(3)坚持可持续发展,完善金融制度.(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行渐进有序的金融自由化改革.通过以上的分析,得出我国金融改革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的结论性建议.

【关 键 词 】科学发展观;金融改革与发展;金融自由化

一、引言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要求.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可持续的发展观.同志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续的发展观,是中国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就首次做出了构建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和谐社会作为保证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来思考,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来谋划,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来布署.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之一.

科学观与中国金融改革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关于科学发展观的论文范文素材 大学生适用: 自考论文、研究生毕业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68 写作解决问题: 学术论文怎么写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任务书、论文设计 职称论文适用: 刊物发表、中级职称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学术论文怎么写 论文题目推荐度: 免费选题

科学发展观作为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当代中国的发展哲学.发展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发展合理性问题.发展合理性问题要解决“应向何处及应如何实现发展”的问题,实质就是建构科学、合理的发展观问题.发展合理性研究通过对各种发展理论的反思性考察,力图触摸到现存社会中以萌芽形式存在的问题,科学地预见其发展趋势,从而为更好地解决发展问题提供理论指导.发展合理性研究使社会发展研究既不是停留在社会学的水平上,又不是简单地运用唯物史观的一般结论去解释社会发展中的新现象,它使社会发展研究成为“发展哲学”.发展合理性的判定标准是能否实现协调与持续发展.协调具体体现在科技、经济、生态、社会与人的发展之间的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持续则体现为以上各个领域的不断改善.协调与持续是相互支持的,协调了有利于持续,持续了才能够更加协调.有利于促进协调与持续发展的才是符合发展合理性要求的.超越传统发展观,成为新发展哲学科学发展观在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高度论述发展问题,而且触及了发展哲学最核心的问题,即发展合理性的判定标准问题.这是以前的发展理论所没有达到的高度,也是我们说它是新发展哲学的基本理由.我们应从科学发展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创新意义上来理解其作为新发展哲学的新意所在.马克思提出“,任何领域的发展不可能不否定自己从前的存在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329页).这应该同样适用于中国金融发展改革所遇到的各种问题,我们应该借鉴科学发展观的思想精髓指导我国的金融改革步伐.

二、金融发展改革要确保国家金融安全

发展虽然是硬道理,但在现代国际日益风云变化的背景下,如何正确处理我国金融发展的速度和安全问题已逐渐提上日程.科学的发展观基本要求也可以归结为“协调与持续”发展的要求.

全球化趋势已成为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回避的客观事实,面对它对我国金融利益的负面影响,我们至少应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作为:首先,政府应当始终掌握保证国家金融安全的主动权.政府部门要明确专门机构负责加强金融安全问题的研究和观察,建立科学的预警制度和应急方案,真正把国家金融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一项主要内容.其次,正确处理对外开放和保护本国金融业业的关系.对外开放总体程度应当与本国金融业业的国际竞争力相适应,充分考虑本国金融业对来自国际竞争的压力和承受能力,绝不能危及本国金融业的生存,不能损害本国金融业的自主发展能力.再次,在国内间接投资方面,注意保持外债适度规模和合理结构,加强政府对外债的统一管理.同时要注重外债的使用效益,坚决制止外债非生产性借入和债务消费化倾向.

关于金融稳定与安全,我国学者王广谦(2008)认为应重点关注货币政策与宏观调控、监督体制与监管方式、整体安全与风险防范三个方面,它们既是金融运行中的内在问题,又是保持整体经济金融运行稳定与协调发展的关键问题.作为我国金融发展的基础是我国实体经济的稳步发展,我们应当做好健全的金融的安全问题.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基本路径应是以实体经济为基础,没有实体经济的强盛,空洞的金融繁荣不可持续.上海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在于能否尽快实现产业结构的转型,现代怎么写作业能否有一个上台阶的跨越.同时,应重点研究建立金融危机传导到实体经济的防火墙.

三、持续金融创新,实现全面发展

从理论上来说“,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也可以归结为“协调与持续”发展的要求.因为协调发展必然是全面的,只有全面才能协调.所谓不协调往往是由于某个方面发展的滞后造成的,所以协调发展的要求包含了全面发展.

美国的许多金融相似度检测机构放弃了“相似度检测”的核心功能,而演变成为一个金融工程制造工厂,专注于金融产品的设计、开发和制造.许多人都认同这样的观点:从技术层面看,基于金融工程技术的日益发展而引起金融的衍生产品的过度开发和利用是美国金融危机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这是否意味着金融产品创新就应该受到严格限制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金融产品创新并不是金融危机的原罪,产品创新的频率及其交易市场的深度、广度,是判断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指标之一.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基本目标之一是做多金融产品.我们现在的金融产品不是多了,而是太少了;金融产品不是太复杂了,而是太简单了.不能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丰富的投资、避险通道,对全球资金和投资者缺乏吸引力,自然不可能形成资金、资源、人才的集聚高地.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才会出现过高的银行储蓄率、过多的资金闲置和浪费、购写国债排长队的现象.加快金融产品创新仍然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首要任务和目标之一.同时,我们要谨记:在金融产品创新过程中给予有关人员物质鼓励是必要的,但诚实信用是根本.只有个人利益、机构利益、社会利益达到统一,才能保持市场繁荣.我们不能一味追求所谓的市场繁荣而忽视投资者利益和市场稳定去盲目发展金融产品. 虽然我国由于金融创新的管制避免了亚洲金融危机和一系列的金融危机,但是不能因为存在风险就止步不前这将会被历史的车轮所淘汰.所以我国的金融改革不仅要放宽金融管制,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同时还要加强场外市场的监管力度和自我约束机制的建立.

四、坚持可持续发展,完善金融制度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使中华民族实现了从几千年的封建专制统治向人民政治的伟大跨越.我国的以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领导的合作、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这些都是经过实践检验的、符合中国社会实际和行之有效的根本制度.这些制度性资源,在党领导人民进行实践的过程中发挥着重大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发展,我国的制度性资源,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必须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扎实推进、逐步完善我们党的制度性资源.

建设和完善金融机构体系首先应处理好金融机构集中与分散的关系问题.一方面,一定程度的集中可以使一些大的金融机构保持较强的竞争力,尤其对于我国而言,国家控股一些大金融机构是必要的,但需要明确国家金融资本的投入渠道和运作方式以及代表国家管理金融资本的机构如何定位;在有外资参股金融机构的前提下,金融机构如何选择合适的战略合作伙伴和财务合作者以及这类机构在运营中权责利如何具体协调;民间资本如何平等进入金融机构等问题.另一方面,完善的市场经济需要多层次的金融机构怎么写作于不同的群体,各类型、各层次的中小金融机构和农村金融机构目前在我国也同样呈现出很强的竞争力,因而在鼓励发展大型金融机构的同时,也应充分鼓励中小金融机构和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集中与分散相互融合,有助于金融机构体系高效率运作,从而更好地支撑经济社会的发展.其次应处理好金融机构综合经营与监管机构协调联通的问题.从世界金融发展的大趋势看,综合性经营将为更多的国家所选择,因此下一步我国应该顺应世界金融发展的大趋势,积极推动和探索银行、证券、保险三大支柱机构间的业务融合与平衡发展.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首先各金融机构应该进一步设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这需要管理者充分发挥创造力和想象力,进行管理创新.其次,还要建立内控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此外,各金融机构应该根据有利于发挥各自优势和有利于提升竞争力、资产质量、盈利水平和怎么写作水平的原则来明确适合自身特色的发展战略.不同金融机构需要重新进行合理定位,根据经济社会结构更加多元化、人群层次变化更加明显的特征,推进关注各个群体和各个层面需求的怎么写作和创新.

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行渐进有序的金融自由化改革

因为“自然和历史——这是我们在其中生存、活动并表现自己的那个环境的两个组成部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第64页),所以我们不能只是简单地把可持续发展拿来,我们在理论上需要进一步上升到持续发展的高度.发展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发展合理性问题.发展合理性问题要解决“应向何处及应如何实现发展”的问题,实质就是建构科学、合理的发展观问题.发展合理性研究使社会发展研究既不是停留在社会学的水平上,又不是简单地运用唯物史观的一般结论去解释社会发展中的新现象,它使社会发展研究成为“发展哲学”.金融的改革开发的探寻就是发展合理性研究的范畴,实质就是如何建构科学、合理的金融发展观问题.渐进式的金融自由化模式比较符合客观实际.尽管金融自由化改革措施能在极短的时间内以行政法令的形式加以确立,但适合于金融自由化运行的制度环境却不是一蹴而就的.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在短期时间内,不可能完成发达国家两百多年所完成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大体上,工业化国家采取快速式基本上都获得成功,如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和以色列.但汲取拉美国家及东南亚国家金融自由化太快引发金融危机的教训,发展中国家在具体自由化过程中,宜采取渐进式的模式,而不能急于求成.这样可以有效避免一定的经济金融风险,保持经济的稳定发展.不过,“渐进式”也不一定就是单纯地用时间来衡量,应该更加强调其过程和步骤.随着金融全球化的发展,发展中国家很难再用二三十年的时间从容地进行改革.因此,即使选择渐进式,其实际速度也将大大加快,关键是如何在金融自由化所带来的风险和收益中进行权衡.


根据国外新兴市场的金融自由化的改革路径进程来看,是有规律可循的,确实存在一个最佳顺序.政府不能够也不应该一次性采取完全的自由化措施,而应该按照顺序、循序渐进的对本国金融业实施改革开放,以降低改革成本,减轻对本国经济的负面影响,促进本国经济的更快更好发展.首先,进行利率自由化改革;其次,进行业务经营自由化改革;第三,稳步推进资本流动自由化改革.金融自由化进程的三个步骤不仅不能颠倒,而且上一期的改革结果对下一期的进程有直接影响.

六、结论

面对美国次贷危机和欧元危机的深层影响,有不少学者担心我国金融改革开放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进程.担心是必要的,但我们更应该冷静思考危机产生的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改革开放,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我国经济金融实力,增强危机感染的免疫力.当然,我们既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改革发展的理论指导,又要以金融理论为金融自由化的理论依据.只有相互结合才能促进我国金融市场化进程,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经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