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通道费其合法性

点赞:4899 浏览:18352 近期更新时间:2024-04-12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超市收取名目繁多的进场费,由于关系到供应商和零售商的直接利益,一直是双方之间纷争不断的话题.对此,业界和学者也从未达成过共识.实践中人们对于超市通道费的性质更是误解颇深,甚至存在对其应当完全遏制的误解.故本文拟从超市进场费的相关概念、分类以其产生的原因入手,对其性质进行分析,并提出应当将超市通道费定性为是中国零供行业持续存在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承认其存在的合理性,客观地将其看作为是市场化进程中的一个必然过程,而不宜简单定性为供应商对于市场优势的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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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超市通道费再次成为市场关注的热点.虽然,商务部以及各地政府均曾出台过多个办法以及相关的规定试图对这一问题进行规范和统一,但效果甚微.对此问题的研究,首先应当深入地了解何谓超市通道费.

1.超市通道费概述

1.1超市通道费的定义

超市通道费(Slotting Allowance),在2001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对于"供应商投诉连锁商向其收取通道费"召开的听证会报告中是这样被描述的:"供应商或生产商为使自己的产品进入零售商的销售区域并陈列在货架上,而实现一次性支付给零售商的费用,成为通道费.从这段话中,我们不难得出超市通道费的性质,从生产商和供应商的角度来考虑,超市通道费是他们进入连锁商场的一个敲门砖,为了能够使自己的产品进入连锁商的销售通道,并成列在商场的货架之上,得到较好的展示和销售的位置,从而支付与连锁商的这样一笔费用;而从连锁商的角度来考虑,超市通道费是基于与生产商或供应商之间预先签订的合同中所确定收取的这样一笔费用,其主要是作为连锁商提供销售通道、销售场所以及陈列商品的货架等一系列对于供应商来说稀缺的流通资源所收取的成本.

超市通道费,可以作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狭义通道费即上述由供应商在供货前一次性支付零售商或是由零售商在之后的销售货款中逐步扣除的费用.广义的通道费,则是指供应商为了进入连锁超市等零售终端所支付的一系列费用的总称.

1.2超市通道费的分类

在实践当中,超市向供应商收取的超市通道费用名目繁多,譬如"进场费"、"端头费"、"年节费"、"店庆费"、"堆垛费"、"上架费"、"广告费"等等20多种收费名目.零售商收取的费用总额大致占到了销售总额的20%左右,各个企业收费的具体情况虽有所差别,但是基本上可以归纳为三种类型:

1)进场费

这里所提及到的进场费指的是狭义的进场费,该类费用的收取与超市门店的规模、门店数量、商品陈列位置的优劣相关联,一般也被称之为渠道费,主要包括了进场费、新增商品进场费、上架费.除此以外,供应商为了取得旺销位置的优先权,同意支付给零售商一定的费用包括堆台位置费、立柱位置费、促销区域位置费、其他旺销位置费等费用也可以列入该类费用当中.

2)返利费用

该类费用的收取,一般是以商品销售额为前提,根据双方的事先约定,依据商品的进货额,以一定的时间为单位,通常为月或者年,按照一定的比例收取的费用,主要包括了月返利费、年返利费等等.这样一种根据商品进货额或者是销售额想供应商收取的返利费用,从实质上来看,是基于上方对于经营利润分配或者销售利益分配的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被认为是符合民法通则意思自治原则的,所以当属有效.若出现零售商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譬如违反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第六条,存在零售商滥用优势地位,在合同中强迫供应商无条件返利,转嫁经营风险,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共担风险的联营原则时,则应当认定该行为无效.

3)怎么写作费用

该类费用的收取与超市提供的促销怎么写作或劳务直接挂钩,主要包括广告费、促销费、堆台劳务费等.怎么写作费在实践中也是三类费用之中最易辨别的,通常如果零售商为该商品的销售提供了相关的怎么写作或劳务,那么根据等价有偿的民法基本原则,收取相关的费用是理所应当的;反之,如零售商并未提供相关的怎么写作或劳务,以其他名义变相收取费用,则应当向供应商返还未提供怎么写作部分的相关费用.

1.3超市通道费的由来及演变

超市通道费,最早产生于美国,对于其起源存在不同的说法.有的学者认为通道费产生于上世纪80年代,伴随着超级市场这一新型商业模式的兴起,美国工业开始依靠计算机时,就出现了进场费.在当时,增加或者减少一个产品,都需要计算机程序员进行重新变成,进场费就是支付编程的费用.可见,与如今相比,其含义都有了较大的变化.随着现代零售业的快速发展,如今的超市通道费更多的意义在于其作为超市零售方将供应商提供的这样一笔费用作为为其提供一个相应的、尽可能好的销售环境以期达到最大利润率,从而实现双赢的局面.从前文可知,超市通道费的种类繁多,各大卖场的收费标准也各不相同,据统计,目前我国大卖场所收取的通道费已经占到供应商总销售额的8%-25%,最高可以达到35%.如此高的比例,尤其对于小型供应商的确是笔不小的支出.在供应商们多年的坚持下,对于超市通道费废除的呼声也一直不绝于耳.然而,笔者却认为,超市通道费不仅合理且必须.

2.超市通道费合法性评析

2.1超市通道费的合法性

超市通道费虽然是舶来品,在中国出现还不到20年的时间,但普及迅速,目前已然成为我国零售渠道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之所以对通道费的废除不绝于耳的原因在于未能认清超市通道费的本质,其本质是合同约定的对价,并非供应商向超市方支付费用的单方法律行为或单向义务.各项通道费都应当是在超市方与供应商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一方面供应商支付相应的金额,作为对价,超市方应当给予供应方产品,提供相应的销售资源,譬如提供良好的销售环境、显眼的销售位置等.故供应商所支付的通道费并非无因而发,对于超市通道费的发生在法律上应当认为是支付合同约定的由超市方提供与销售商品对应的怎么写作的对价.

2.2超市通道费并非"商业贿赂"


对于反对超市通道费的主要理由是认为其本身是一种"商业贿赂".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无稽之谈.主要原因如上文所述,通道费的支付是为了购写超市所掌握的稀缺的销售资源,超市的销售资源有限,好的销售环境更是写作教程,供应商为了得到好的销售展示平台,支付相应的费用作为对价,是合理的,况且通道费往往明码标价,虽支付的费用有高有低,但这完全取决与对方的谈判技巧,作为一项商业活动,一定是具有一定的商业风险的,这一点无无可厚非,且谈判后经双方合意达成,这并不能说一种商业贿赂.

2.3超市通道费应当适度收取

另一种反对的观点认为,通道费是超市滥用优势地位的产物,将超市收取通道费的行为定性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于这种观点,笔者认为,应当分情况讨论.首先,就通道费本身来说,是具有合法性的,但若超过必要限度,譬如超市利用其市场地位和优势,肆意向供应商收取以通道费为名的不合理费用,则为对供应商产生负面影响且不利于市场自由竞争,如此一来,通道费必然成了超市滥用支配地位的表现.

综上所述,对于超市和供应商双方来讲,收取一定限度内的通道费是合理且必须的.但是作为超市方如果恶意拖欠货款,甚至以收取名目繁多的通道费为掩护收取不合法的费用,则政府必须通过法律的途径或者加强政府监管等措施介入干涉.

超市通道费其合法性参考属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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