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文化大的理念

点赞:32888 浏览:155506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13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陶东风:1959年生于浙江, 1991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获文学博士学位.现为首都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首都师范大学中国诗歌中心研究员,北京师范大学文艺学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特聘教授,中南大学文学院特聘教授,湖州师范学院人文学院特聘教授,《文化研究》丛刊主编.

摘 要 :本文就如何正确理解“文化大发展”的理念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首先,要处理好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汉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的关系.中国文化或中华文化是多元的,不等于汉文化,当然更不等于儒家文化.文化大发展不等于传统文化大复兴,更不等于儒家文化大复兴,其次,要区别文化发展和经济发展,不能把文化大发展等同于经济大发展,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发展规模以及经济利润的粗放型发展模式不适合于文化领域.应该告别文化大跃进的思维方式,第三,文化发展规划应该讲究程序正义,文化发展项目从立项到具体实施,都必须遵循严格的商议程序,民意是决定文化发展规划的最后的、最权威的也是唯一的合法性依据.最后,文章认为,文化大发展的核心是“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也就是确立执政党的文化领导权.

关 键 词 :文化大发展,多元文化,传统文化,程序正义,文化领导权

十七大报告专列一部分谈文化,这在党代会历史上是第一次.它表明新一届领导集体给予文化以前所未有的重视.报告提出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口号,文化发展获得了新的历史机遇,步入了新的历史时期.

但遗憾的是,最近却频频发生了借助“文化大发展”这个口号盲目“发展”的现象.我以为最近各大媒体争相报道、热议的“中华文化标志城”规划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

刚刚结束的今年“”上,全国政协委员孙淑义在发言中提出了五点建议,把济宁市规划的“中华文化标志城”列为国家重大文化工程项目,要确立该城“国家级文化功能”地位,对中华文化标志城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计划300亿元)等等.据孙淑义介绍,“中华文化标志城”已经得到了69位两院院士的倡议支持,还经过了国家发改委的批准.

山东济宁斥巨资打造“中华文化标志城”的消息一经披露,即遭到上百名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反对,各大报纸也发表了很多质疑的文章.反对者认为,项目投资300亿元耗资巨大,打着文化名义破坏历史遗产和传统文化环境,有文化查重、文化浮夸之嫌,会严重浪费国家资金.

在中华文化标志城这个问题上本人属于坚决的倒城派而非建城派.我以为建立这样一个浩大的工程没有任何真正的文化建设的积极意义,而只有文化破坏的消极意义.这样说的根本原因在于它是对于文化大发展理念的极大误解或别有用心的利用.下面分几个方面谈谈我对文化大发展的看法.

一 文化大发展不等于儒家文化大复兴

文化大发展不等于传统文化大复兴,更不等于单纯的儒家文化大复兴.这里要处理好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汉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的关系.学术界的一个共识是:中国文化或中华文化是多元一体、多民族一体的,不等于汉文化,当然更不等于儒家文化,中华文化标志城引发争议的焦点之一就是济宁市及其聘用的学者专家要把它定位为“国家级”,而且要使它“具有法定性、惟一性和权威性,代表国家水平”.制定中华文化标志城规划的首席专家葛剑雄教授也一再强调标志城的“国家”性质.他一方面承认“中国不是宗教国家,不存在一个得到大多数人信仰的圣地.中国文化应该包括各民族的文化,是多元的,并非只有汉族(华夏)文化,即使是汉族文化,也不止儒家或孔孟一家.中国有各类遗址、遗存和文物,遍布各地,不可能有哪一处一地作为集中或唯一的代表,中国文化包含的内容极其广泛,意义极其深刻,无法由一座单一的建筑物或艺术品来显示或象征,济宁市(辖曲阜、邹城)在传统文化资源方面有一定优势,但并不一定比其他地方更有优势,更不是唯一的.一个国家内,唯一有资格称有代表性的地方是首都,因为这是得到宪法和法律保障的,是由国家权力保证的.”但是另一方面他又设想在文化城的核心区建一座“中华伟人堂暨国家纪念堂”,并把它和北京的纪念堂、人民英雄纪念碑相类比,认为“今后像清明纪念、抗战胜利纪念、历史伟人周年纪念等就可能在那里举行,平时可供民众瞻仰.”①

葛教授的逻辑是自相矛盾的,一方面承认济宁及其代表的儒家文化只是中华文化之一种,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国家文化,那么,落座于济宁的文化城理应也是“地方级”的,但不料他紧接着又强调其国家性质,要体现“国家意志”,要在这里举行国家立法所规定的各类祭祀活动.已经有批评者指出葛教授的这番话是企图让中华文化标志城“一统江湖”,是“通过贬低别人而为中华文化标志城张目,颇有当年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风范.”②我觉得这个批评是中肯的.我要补充的是:我们要分清楚中国文化和儒家文化、中国人和汉人等概念.我们在今天的语境中说的“中国”是作为现代民族国家的中国,它只有不到一百年的历史.这个中国当然有其漫长的建国前的历史和传统文化,但是这个历史和传统文化却又绝对不等于汉族的历史和传统文化,即使它是最强势的.同时,中国作为一个多民族的、多元文化的国家,中国人作为一种现代公民,也包含了不同的种族而不是只有汉族.这样,我觉得把任何一种地方性的文化、节日、地点人为地拔高、提升为国家级的文化、节日和地点,把中国人的特征简单地等同于汉人的特征(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都是极为不妥的(特别是从政治角度看).葛教授把人民英雄纪念碑、纪念堂等拿来做类比也是不合适的,因为人民英雄纪念碑是新中国的标志,它纪念的不是哪个民族的英雄,而是为了创建新中国而献身的各民族英雄,也不是哪个民族的领袖,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这些是真正国家级的文化标志.正如葛教授说的,它只能放在全国人民公认的作为国家象征符号的首都(虽然从地理上看它落座在河北).

如果我们把中国文化等同于儒家文化,把从属于儒家文化的各种节日、地点由法律规定为国家节日、国家标志,那么,我们只能合乎逻辑地得出结论:中国土地上儒家文化以外的文化不是中国文化,不信奉儒家文化的人不是中国人.这当然是对政治正确性原则的粗暴破坏,理论上荒唐,实践上可怕.

二 怎样才叫保护文物

从中华文化标志城的设计规划看,其规模之大、投入之多令人咋舌.其实这种一味追求数量上的多、大、全的文化发展模式在全国各地比比皆是.各种新建的民俗村、风俗园、影视文化城常常占地面积惊人,却倒尽了游人的胃口.

这种文化发展的理念是值得反思的,在某种意义上是反文化的.文化大发展不同于经济大发展,不是物质大繁荣、资金大投入、利润大回收.更何况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发展规模以及经济利润的粗放型发展 方式,即使在经济领域也并不适合,对经济持久发展、社会和谐发展极为不利.我们对“发展”的概念一直有着根深蒂固的误解,似乎一提起发展就想起庞大的面积、惊人的数字、富丽堂皇的楼堂馆所.这种式发展模式或许可以短时间内拉动GDP,但是其代价则是能源的浪费、环境的破坏、人际关系的异化,还极大地败坏了人们的内心生活,损害人的身体和精神健康,其弊端已经引起、知识界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深刻反思.“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又好又快发展”等新的概念和命题的提出就是明证.我们一直把“发展”理解为一个量的概念,而实际上发展更是质的概念.

对文化而言,粗放型的发展模式就更是灾难性的.在很多地方,这样的发展差不多就是破坏的同义词.国内近年来大搞文化大跃进,斥巨资建各种不三不四的文化城、检测冒伪劣的“古村落”、“民俗村”,品位低下的“影视文化城”,结果,既破坏环境又大倒游人胃口的事情屡屡发生.这些人造的没有文化的文化城的真正动力和杠杆是经济,是GDP,是所谓“政绩”.

文化标志城负责人在近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关于“建设中华文化标志城是否会不利于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会破坏该地区的文化环境和文物保护环境”的提问时这样回答:“根据国家发改委通知精神,规划建设中华文化标志城的第一要务,就是加强对已有历史文化遗产特别是古建筑、古遗址的保

 护和维修,其次才涉及必要的新建项目.这些年,我们按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已围绕做好该区域的文物本体修复、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了多方面的工作,采取了严格的保护措施.”他还强调:“提出这样疑问和具有这种担心的同志,主要是,第一,对如何建设中华文化标志城尚缺乏必要的了解,或者准确地说,是我们对于这个问题讲得还不够透彻,让大家产生了误解.我们在这里进一步重申,在孔子和孟子故里规划建设中华文化标志城,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着眼于充分地呵护、保护和倚重该地区拥有的珍贵历史文化遗产.所以,在该地区建设中华文化标志城,最直接的收益是大大有利于该区域所有文化资源的保护.”③这番话说得头头是道,但关键是我们不知道什么是“必要的新建项目”,新建项目的“必要性”是如何论证的.我认为,如果真的是以保护、维护古建筑、古遗址为第一要务,那么,最好的保护方式就是尽一切力量保持它们的原样,只有在非维修不可的情况下才进行适当的维修,新的楼堂馆所绝对不要再建.因为即使在不拆旧的前提下建新的,也会因为这新玩意(谁知道它会是什么样子)的加入而破坏了旧的.令人遗憾的是,虽然这位负责人反复强调保护古建筑,但按照文化标志城首席专家葛剑雄教授的说法,文化标志城作为国家级的所谓“文化副都”,目标是“建一座新城,使它承担一部分首都的文化功能.将原来应该建在首都的文化设施建在新城,将原来应该在首都举办的典礼、仪式、活动、展示移到那里去举办.”④葛教授明确说这是一个“国家级的纪念堂”,今后像清明纪念、抗战胜利纪念、历史伟人周年纪念等在那里举行.试想,这样的一个“新城”怎么可能少得了大量的新建筑说这种建“新城”的宏大规划不破坏那里原有的文化生态环境和文物保护环境,谁相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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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古建筑古文物的“原貌”“原样”不只是城楼、坟墓、牌楼等等孤立的单个文物的原样,而是这些建筑物、文物的原样再加上它的周边环境的原样.打个比方,北京的十三陵是一个文物群,各个陵园之间有很多空地,如果在这些空地建造新的建筑物,即使单个陵墓本身没有动,它们所处的环境却发生了变化.这同样是对于文物环境的破坏,对文物环境的破坏即广义的破坏文物.所谓文物保护应该是文物及其周边环境的整体保护.

如果文化标志城的负责人和专家们真的是以保护文物为宗旨和目的,那么我奉劝一句:不要再建任何的新建筑,彻底放弃标志城这个“创意”,这才是对文物、对文化遗产的最好保护!

三 文化发展规划要充分尊重民意,讲究程序正义

葛剑雄教授在揭示文化标志城的合法性时这样说:“济宁市的这个打造中华文化城的工程是几十位两院院士和党派领导倡议,‘有关领导’批示的.也就是说,是否要建,该不该建,用不到我们考虑或论证,我们的任务是为怎样建、建什么提出思路,提出一个战略规划.”⑤

窃以为这个逻辑是不通的.因为它检测设了如果有一些院士、政协委员的提议加上“有关领导”的批示,一个规划和工程就有了合法性.但无论是院士和政协委员的提议,还是“有关领导”的批示(且不说批示的具体内容)都不见得合理,不见得就是绝对真理,更不是合法性的保证,因此不是不可质疑的.作为著名教授的葛剑雄先生应该明白这个道理,他的职责和作用应该是首先思考和论证文化城该不该建,其次才是如何建.即使是皇帝的圣旨也不见得都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何况院士、政协委员以及有关领导他们都不是绝对真理的掌握者,他们的提议、批示如果是不合理、不合法的,为什么不可推翻说得难听一点,当葛教授说这番话的时候我觉得他已经不是一个具有反思精神和批判精神的独立知识分子,而是一个被雇用的、缺乏自主性的技术专家了.

同样值得玩味的还有文化标志城的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的“虚心表白”:“规划建设中华文化标志城是全民族共同的事业,征集创意规划方案的过程就是倾心听取全民族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过程,就是倾心听取不同声音、汇聚全民族智慧的过程,就是增进全民族学习研究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过程”,“我们将在不断讨论中吸取各种有益的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地改进我们的工作.我们恳切地欢迎来自各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恳切地渴望越来越多的同胞参与到这项伟大事业中来,使中华文化标志城真正成为激发民族情感、激发创新活力,体现和展示中华民族空前团结与凝聚的宏伟文化工程”⑥.可惜的是这些迷人动听的表白有一个前提:文化标志城的建设已经具有了合法性,不必讨论,只有在此前提下的技术性意见才是值得欢迎的.


从现在的民意看,情况似乎不是这样.这里凸显的一个根本问题是:重大的文化发展规划从立项到具体实施,都必须遵循严格的商议程序,而且首先需要商议的就是是否应该立项的问题,而不是具体实施的问题.民意是决定一个大型文化发展规划的最后的、最权威的也是唯一的合法性依据.所以,如果民意选择了否定这个文化城规划的合法性,那么,部分院士、政协委员的提倡以及“有关领导”的批示都应该尊重民意.

四 文化大发展的核心是确定文化领导权

通读十七大报告,我觉得报告对于文化的重视已不再停留在经济的层次,不再是“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不再是因为文化现在也可以赚钱了,而是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依据我的理解,就是要确立执政 党的文化领导权.

“文化领导权”概念是由意大利政治活动家、前总书记、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安东尼奥葛兰西提出的.葛兰西提出这个概念的目的,是要解释资本主义统治为什么能够持续存在,无产阶级为什么不愿意革命这个问题.这也是西方马克思主义共同关心的问题.与传统马克思主义不同,葛兰西和其他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不再认为革命动力来自经济领域,来自工人阶级的所谓“绝对贫困化”.事实证明资本主义并没有朝这个方向发展,没有出现工人阶级的“绝对贫困化”.西马试图解释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社会工人阶级怎样才会有革命动力,怎样来唤醒人们的革命意识.他们认为,工人阶级不革命是因为其思想意识受到资本主义文化领导权的控制,因此争夺文化领导权是关键.

文化领导权的实质是通过非暴力的手段把统治阶级的利益合法化,它是一种特殊的权力,用来塑造“普遍共识”或赢得大众的积极赞同.这种赞同不是被迫无奈的消极服从,而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响应和合谋.它所表现的对统治阶级的认可,不仅显得是自发的,而且是自然的和正常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文化领导权不是的暴力,而是思想、文化、舆论领域的引导力.思想领域的问题本质上就是非暴力的,暴力用不着思想,也不必通过思想.

从文化领导权的角度看,统治阶级掌握了文化领导权的标志,决不是因为它手里有杆子可以强迫人民不说话,而是人民自觉自发地赞同它的那套观念和价值(比如福利社会、自由),它们既符合统治阶级的利益,又得到被统治阶级的积极赞同.葛兰西强调,文化领导权是在市民社会和上层建筑领域运作的,它不同于、军队等政治社会的控制方式.典型的市民社会形态是各种民间自治组织、协会、学校和大众传媒等.这些领域的特点是其非暴力性质,它们是统治者赢得文化领导权的关键领域.在这里,要特别强调传媒的重要作用.传媒是否能够在不受强制、不受上级主管部门强力干预的情况下自发宣扬执政党的意识形态,维护国家利益,是执政党有没有真正掌握文化领导权的重要标志.

正因为这样,在恐怖和暴力蔓延的极权社会,根本就没有文化领导权,极权社会的统治是的暴力统治,依靠暴力来实现,其文化问题、思想问题是通过非文化、非思想的手段解决的.这恰恰表明极权政府没有能够牢固确立自己的文化领导权,所以才要用非文化的手段来解决文化问题,通过非思想的方式来控制思想.相比之下,文化领导权的统治显得更高级、更隐蔽、更不容易被发现和瓦解.此外,通过一种虚化、表演化、道具化、装饰化了的意识形态来维持一种表面上的统治合法性也不是文化领导权.

能够赢得社会绝大多数成员积极赞同的价值和理念只能是一种具有包容性和凝聚力的价值和理念,是能够把人民利益、国家利益和政党利益有机整合在一起的价值和理念.只有人民利益、国家利益和政党利益真正合一了,统治阶级才真正赢得了文化领导权.十七大提出来一个文化上的新说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我的理解就是要实现国家利益、人民利益、政党利益的统一,最终确立执政党的文化领导权.如果三者真正统一了,那么执政党就获得了真正意义上的文化领导权.

要做到这一点,至关重要的是执政党要把自己那套意识形态和普世价值结合起来,因为一套具有强烈排他性的特殊价值体系是不可能赢得大多数人赞同的.我觉得十七大的报告在这方面已经迈出了很大的一步.比如提出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就是向普世价值迈出的重要一步.

注释:

①④⑤葛剑雄:《中华文化城人大不批决不能建》, 2008年3月12日《新京报》.

②于德清:《中国文化标志岂可垄断》, 2008年3月12日《新京报》.

③《中华文化标志城负责人:“300亿”不是主办方的意见》, ht-tp: //society. people. . /GB/6997030.

⑥《中华文化标志城负责人:“300亿”不是主办方的意见》, ht-tp: //society. people. . /GB/6997030.

(本论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文学的祛魅与文艺学的边界问题》和北京市管市属高校人才强教创新团队项目资助.)

责任编辑 树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