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视野下的医患关系与患者隐私权问题

点赞:25419 浏览:111304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03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医患矛盾是我国目前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不仅涉及到作为消费者的病患权益,而且直接关系到医务工作人员的社会地位甚至身体、生命.良好的医患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视角研究患者隐私权的保护,分析我国目前的医患矛盾,试图寻找问题的突破口,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关 键 词】消费者权益;医患关系;患者隐私权

医患关系涉及到一类特殊的职业群体和一类特殊的消费群体,即医护工作人员和病患消费者,医患关系是医疗活动中最基本的人际.医患关系是否和谐不仅决定了我国医疗工作能否有序地开展,还影响和制约着我国医疗水平的发展和提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结构的转型,经济体制的转变,人们对于医患关系的理解发生了很多变化;新的疾病、新的权利保护意识、新的职业理念、新的人际关系,特别是新的医疗管理规定的出台以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使当前的医患关系呈现出新的特点[1].这些新问题的出现,并没有得到及时的解决,医疗纠纷乃至医患暴力事件的不断发生,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医护职业群体的社会地位甚至人身安全.医患信任的缺失已经成为医患关系复杂化、医患矛盾多发性的重要原因.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视角研究患者隐私权的保护,分析我国目前的医患矛盾,试图寻找问题的突破口,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患者交易权是解决医患矛盾的重要前提

消费者有选择交易对象的权利,即公平交易权.病患者作为一类特殊的消费群体,理应有权利选择救治自己病痛的医院.但是现实生活中,由于医院作为一个相对垄断性的职业场所,能让普通老百姓进行选择的机会很少.尤其是我国现行医疗体制之下,在突发疾病等场合,病人的选择权几乎无从谈起.减少医患矛盾的首要环节,就是让患者享有一定的自主选择权,能够在一定条件下选择自己愿意就医的医院去进行相关的疾病治疗,从而降低医患矛盾发生的可能性.同时,社会媒体也应对相关医院的诊疗项目和治疗水平进行客观公正的报道,让患者有充分的了解,从而做出自己的选择.在隐私权保护和经济利益的考量中,选择更适合自己的治疗场所,以病人的相对充分自愿选择为前提,为医患矛盾的发生降低潜在可能性.比如美国,为了防止病人在治疗疾病的过程中涉及到隐私权被侵犯等问题,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私立医院充分保护患者的隐私权,而公立医院在收费低廉的同时,患者必须要让度一部分的隐私权,供医学专业学生实习观摩所用.通过市场来调节,让患者在进行权益取舍的时候具有一定的考量依据.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人民的生活水平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以后,医疗资源将不断丰富,病患者在治疗方面必将享有更多的选择权,由此将有效的缓解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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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患者知情权是解决医患矛盾的问题关键

医患矛盾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治疗过程的透明与否和治疗费用的公开与否是医患矛盾的重要方面.看病难、看病贵,是目前全社会对医院的看法,甚至有些病患者直接将因为治疗费用过高产生的负面情绪直接转嫁到医护人员身上.这里仅就消费者对治疗过程中的知情权的角度对此展开讨论.在进行疾病治疗的过程中,如果医护人员充分告知,患者治疗的过程、阶段、相关的费用和可能遭遇的负面影响,让整个治疗环节在公开、透明的背景下进行,将极大的消除患者对“看病贵”的质疑.除了普通的老百姓的困惑,近年来出现的“天价医药费”等事件,折射出社会各阶层对医疗费用过高的普遍质疑.由于我国是一个中医发达的国度,普通的老百姓都对常见的疾病有一些治疗的了解,如简单的感冒、咳嗽等.往往可能普通的药物就可以治愈,只需几元甚至十几元就可以痊愈,然而一旦去了医院,一打点滴,少则上百,多则上千,明显的超过了公众的心理预期,引发社会公众的普遍质疑.然而长期以来这种质疑并没有得到及时的疏解,病人对医院看病贵的质疑和困惑以及产生的负面影响,没有直接表达发泄的对象,而与其接触最多的、让老百姓最直接的感受“看病贵”的就是给其进行治疗的医护人员,因此很自然的将这种负面情绪转嫁到医护人员身上.甚至近年来还发生了多起,因为受到现有医疗技术水平的限制,病人自身疾病无法治疗,而迁怒于无辜的医护人员的恶性事件[2].

三、患者隐私权是解决医患矛盾的重要内容

因为患者隐私权而引发的医患纠纷是目前医患矛盾的重要原因之一.俗话说,患者不避医.一般而言,人们通常认为,患者在医生面前没有什么隐私,必须向医生如实讲述自己的病情,包括隐私部位的病情以及患病原因.但是,近年来发生了多起和治疗相关的患者隐私权纠纷的案件.比如女患者在拍摄X光的过程中被男医生要求脱光上衣进行拍摄的案件,又如病人在进行隐私部位疾病治疗的过程中有实习医生进行现场观摩从而引发的纠纷.在我国目前的医疗体制下,完全实行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还不现实,但是医护人员必须充分尊重病患者的本人意愿,充分告知患者治疗的大约过程以及可能涉及到的患者的隐私部位的暴露情况.尤其是有实习观摩等场合的情况下,应该尊重患者的意愿,不得强迫患者配合作为医院实习教学的教具.在我们进行调查的实践中,一般病人,绝大多数的中老年患者还是愿意配合医院进行的实习观摩,并对此予以理解.充分的有效的实习观摩对于医学专业的学生是不可或缺的,人们一般在心里已经形成公知,这也是医生这一职业群体千百年来特定职业发展的特定要求决定的[3],以往较少发生因此而引发的医疗纠纷,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的隐私意识不断增强,特别是文化程度较高、自我权利意识较强的社会群体,对自己在治疗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隐私权受到侵害的问题格外重视.我们经过调研认为,目前大多数的因隐私权而引发的病患纠纷大多数都是医护人员和患者沟通不畅所致,在充分尊重患者隐私权和自愿选择权的基础上再进行相关的治疗活动,由于隐私权而引发的纠纷将得到有效得缓解.

四、患者安全权是解决医患矛盾的最终目标

医患关系产生的前提是病人患病并前往医院寻医问药.患者前往医院就医,其目的就是为了尽快治疗好疾病,保障身心健康的安全,因此,患者的身心安全是解决医患矛盾的最终目标.近年来,媒体不断,个别医院的医护人员缺乏职业道德,向病人家属索要红包,工作态度敷衍,甚至在治疗过程中对患者进行打击报复等现象时有发生.病人就医本是希望尽快治疗好疾病,却因为医护人员的医德缺失经历了更多的病痛折磨,如出现医疗器械、辅助工具等遗留在患者体内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给患者的身体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在社会上也造成了不良影响.因此,治愈疾病,保障安全,不仅是医生救死扶伤的天职,也是化解医患矛盾的根本[4].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公民自我权利意识不断提高的同时,医护人员要对自己的专业精益求精,在治疗疾病的过程中认真对待患者,充分沟通交流,将治愈患者病症、实现患者的身心健康作为自己的毕生事业,让患者有充分的安全感,放心的把自己交给医院,进行相关的医疗治疗.减少病人痛苦,实现医患和谐,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1]宋昆山.“客户”理念介入医院管理,构建怎么写作型医院[J],天津科技,2011(6).

[2]李桂芝,朱克映.关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若干思考[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6(4).

[3]陈懋.医患关系困境及其改善研究[D],福建师范大学,2010.

[4]胡如新.和谐医患关系视角下医院文化建设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