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幼小衔接特点对我国学前教育的

点赞:23724 浏览:106890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05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当前幼儿园教育与小学教育的脱节现象普遍存在,如何解决幼小衔接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本文结合对一些国家有关幼小衔接特点的研究,分别从立法保障、政府支持、教师培训、课程连续、环境布置、幼小交流、家园合作等方面加以论述,寻求可供借鉴的内容,从而提高我国幼小衔接的教育质量.

【关 键 词】幼小衔接;国外经验;学前教育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017(2013)02-0014-03

近年来,幼小衔接问题一直是我国幼教界比较关注的热点话题.幼小衔接得不当容易导致儿童因无法适应学校生活而产生厌学、行为不良等障碍,甚至会影响其一生的发展.因此,本文通过探究国外幼小衔接的特点,以获取一些对于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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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具体的学前教育法律、法规,提供立法保障

纵观国外的学前教育发展,法国于1989年颁布的《教育法案》以及1990年颁布的《教育法案实施条例》中均提出了加强幼小衔接.在德国,2004年8月,柏林大学、布兰登堡州教育局、德国儿童青少年基金会合作提出“幼小衔接发展计划”,目标是使学前教育机构与小学在教学内容和组织及结构上更紧密结合.1998年,瑞典把学前教育纳入到基础学校教育系统,认为儿童和青少年的教育活动都是终身学习过程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应是一个连续且完整的整体.日本早在1947年颁布的《保育要领》中就提出学前教育机构与小学应充分沟通和联系;2001年,文部省又发表了《幼儿教育振兴计划》,提出加强双方儿童之间、教师之间、家长之间的交流,实行幼儿教师和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用制度等;2006年正式开设“幼小衔接推动班”制度,让5岁幼儿和小学低年级学生协同学习.

在我国,教育部于2001年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指出:“幼儿园应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与小学相互衔接,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2007年,上海市颁布了《上海市幼儿园幼小衔接活动的指导意见》,将入学准备期提前到幼儿园大班,以实现幼儿园向小学的无缝衔接和顺利过渡.

虽然我国对于幼小衔接出台了一定的法规保障,但在具体实施策略、教学目标及内容等方面依然不明确,缺乏法律、法规的支持和引导.而且在实际教学中,《纲要》的理念并没有得到完全的贯彻和实施,许多地区流于形式.因此,我们认为国家应加大执法力度,确立明确、详细、全面的法律法规来加强立法保障,以推进幼小衔接的实施.我们可以借鉴法国和日本的经验,每隔几年就对当前幼小衔接状况进行调查,针对实际的问题,修订相应的政策和法规,不断完善立法的内容;还可以借鉴德国、美国、瑞典的经验,定期召开研讨会或制定“幼小衔接发展计划”,对学前教育机构与小学在教学内容和组织及结构等具体方面的结合进行指导,提出可行性建议,并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立,以促进幼小衔接教育工作的开展.

二、充分发挥政府的指导作用,加强监督和管理

1990年,法国政府提出要统一母育学校与小学的监督视导工作,规定把母育学校与小学的监督视导工作合并起来,其主要职责为:第一,在一个省的范围内负责对小学、初中段的职业技术教育和学前教育机构的督察;第二,小学督学、技术教育督学、学徒教育督学和信息方向督学,督察初等教育、幼儿教育机构的教学、教育工作管理和评价教师及有关人员.因此,初等教育的视导员和教育顾问需要具备两个阶段的教育理论和实际经验,从而进一步做好母育学校与小学的衔接.

美国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对幼儿园与小学的教育行政机构进行整合,以便更好地为幼小衔接提供怎么写作.有些州为入学前幼儿提供衔接室,对幼儿进行入学前的指导,帮助他们在社会、情绪、智力领域获得发展,以适应进入小学一年级就读.此外,美国还编印了“小学一年级教学指引”,由各州教育局编拟有关教师在接任小学一年级学生后,对新生第一天的入学指导、学习环境、师生互动、课程设计、教材教法、阅读指导、作业形式、教师参考资源、观察记录表格等方面的相关资料,为小学一年级教师提供完整的衔接参考.在组织制度的衔接方面,各州重点关注教学天数、课时数、师生比例等组织结构问题.另外,专业团体组织(如全美幼儿教育协会、小学生家长协会等)也发挥了在政策制定上的影响力.

日本政府和教育部门通过在幼教机构和小学互设“非常勤讲师”,促进彼此的经验交流和人员交流.同时,在市镇村教育委员会的支持下,对开展教师交流、合作学习的幼教机构和小学进行奖励,并公开他们的经验和问题,为其他幼教机构和小学之间的衔接工作提供借鉴.此外,日本还通过组织幼小衔接推进会议和成立幼小衔接调查研究委员会的方式,保证幼小衔接的顺利开展.

幼小衔接的发展离不开政府及教育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科学管理.我国的幼小衔接,可借鉴法国、日本的经验,聘请在小学和幼儿园两个阶段都有经验的视导员和教育顾问,或者通过在幼教机构和小学互设教师,以发挥政府的指导作用.在组织制度的衔接方面,可借鉴美国的经验,加强对教学天数、课时数、师生比例等组织结构上问题的关注.

三、制定科学的考核制度和聘用标准,实行合流培训

法国提出幼儿教师与小学教师接受同样的培训,并且国民教育部在聘用考试中对幼儿教师和初等教育教师的考试科目也是一样的.这不但有利于实现幼儿教师与小学教师的互换,也是实施幼小衔接的重要举措.美国的幼儿教师与小学低年级师资是合流培训的,学生在大学教育院系毕业后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是涵盖幼儿园与小学低年级阶段的.此外,美国实行幼小师资合流培训与证照合一制度.日本为推进衔接工作,组织幼小教职员合同研修,让幼儿园教师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证的考试,开展幼小教职员相互职场体验研修.

目前,我国幼儿教师与小学教师的培训是分离的,幼儿园和小学都缺少对彼此的理解,阻碍了衔接工作的进行.因此,我国可借鉴国外的培训方式,将幼儿教师和小学低年级教师的培训合二为一.在共同培训的过程中,幼儿教师和小学低年级教师可以增进了解,在课程与教学、儿童发展等方面达成一致,从而提高教学质量.四、丰富教学的组织形式,注重课程的连续性

为做好幼小课程的衔接,教师应打破幼小课程各自为政的状况,积极加强双方的联系,运用多样化的教学组织形式,以小步子的教学逐步实现课程衔接,从而使幼儿更好地适应幼小过渡.法国“教学阶段”理论把学前儿童和小学生分为三个阶段:启蒙教育阶段、基础学习阶段和深入教育阶段.无论是在培养目标、课程计划或评估标准上,都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将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视为一个整体.美国的幼儿园与小学教师共同商讨有关课程之连续性、个别幼儿进步情形、幼儿在一年级安置的情形,并共同为幼儿设计个别的衔接活动.日本实行“幼小一贯教育学校”计划,文部省在2002年颁布的《教育指导要领》中明确要求,要为小学一、二年级的学生开设“生活课”,该课程最大的特点是综合探究性,让孩子对生活的各个方面进行多种多样的探究,是一种以儿童的探究为核心的儿童主动学习和发展的课程.英国和瑞典的幼儿园课程都充分地体现了重视幼儿的个体差异,针对幼儿的不同特点进行因材施教,注重课程的幼小衔接,促进幼小一体化.


我国应开始注重幼儿园和小学课程彼此的过渡,如在活动内容上,可以拓展幼儿园课程中的相关主题,设置“我要上小学了”“我眼中的小学”等主题模块,让幼儿在活动中感知小学的学习生活和规则等,避免上小学后出现断层问题.小学也可以适当调整课程内容和活动形式,增加富有趣味性、探究性的活动.

五、创设适宜儿童发展的环境,保证环境的衔接

幼儿对周围的环境是相当敏感的,幼小衔接的不当可能会造成生理、心理上的问题.因此,为儿童提供一个较为接近上一阶段的衔接环境与教室情景显得至关重要.美国有的州将幼儿园附设在小学内,以便幼儿熟悉小学环境、了解小学生活,减少因环境转换而产生的各种适应问题.此外,他们活动室的空间规划与小学低年级的基本一致:桌椅摆放呈马蹄形,一个小组的幼儿围坐在一张桌子旁从事操作活动或区域游戏;教师指导集体活动的空间相当灵活,幼儿可根据教学内容的需要自由移动,有时以教师为中心,有时以空白墙壁为中心,有时以白板为中心.

我国的小学在环境创设上也应体现连续性,如可以在小学低年级的教室里增设与幼儿园类似的科学角、美工角等区角.当然,小学教室中活动区角投放的材料要与幼儿园既类似又有所不同,呈现出递进性,以符合儿童发展的需要.

六、建立平等的合作交流,追求共同教育目标

幼小衔接应是幼儿园和小学双向的、共同的衔接.幼小衔接的主体是儿童,所以应根据儿童身心发展需要,围绕共同的教育目标,建立互相学习、互相支持的平等合作关系,共同促进幼小衔接的顺利进行.在英国,小学经常组织小学生到幼儿园来帮忙、做调查或采访等.日本教育界认为幼儿园和小学应遵循共同的教育目标,建立互相学习、互相支持的合作伙伴关系,应加强经常性的交流与合作实践.日本主张实施“团队教学”,即小学教师可到幼儿园工作,幼儿教师也可到小学工作.

针对我国国情,我们可以从以下两方面来加强幼小教师之间的互动对话:一是召开“幼小衔接答疑会”,让双方教师各自带着疑问参与交流与讨论,并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幼儿园学期班务计划;二是每学期组织大班幼儿教师与小学教师通过座谈、经验介绍、相互听课等方式熟悉对方的教育手段和特点,使大班教师的教育教学方法与小学的教育教学方法做到优势互补.

七、重视家长的作用,巩固家园合作

美国的学校会要求家长尊重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兴趣和需要,帮助幼儿平稳地从幼儿园向小学过渡.此外,还会通过召开家长一教师会议,邀请幼儿参观小学,分发家庭学习活动指南,让家长为儿童准备必要的用品,培养孩子的学习习惯等.英国的幼儿园通过组织家长观看幼儿的演出和劳动成果,请家长和教师一起评价课程与小学的衔接性,还会邀请幼儿参加幼小衔接的过渡引导会.

在我国,家长重知识积累和短期成效而忽视幼儿终身发展的观念依然存在.我们在借鉴国外经验与做法的同时,还可以通过家长会、专题讲座及家庭教育协作小组等活动加强衔接工作,也可以利用“家教园地”宣传相关知识,引导家长更新教育观念,为幼儿营造良好的家庭学习环境,激发幼儿上小学的兴趣,以帮助他们实现从幼儿园向小学的顺利过渡.同时,幼儿园和小学还要尽可能地为家长提供开放的交流环境,让家长能充分地参与到课程评价和与儿童共同学习当中.

总之,通过对国外幼小衔接特点的研究使我们认识到,幼小衔接不是一个人的事,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和相互合作.这既需要宏观层面的立法保障和政府支持,也需要幼儿园、小学以及教师、家长的参与和交流,才能使幼儿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顺利地实现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