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2016年第18期

点赞:4966 浏览:18637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01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毒”时代

空心胶囊事件再次警示,当今查重又呈猖獗之势,社会陷入道德洼地,官场和市场不断上演种种令人忧虑的恶作剧.上世纪十年代曾经有过一个阶段,市场混乱、查重猖獗,民众生活没有安全感;近10年来,随着法制深入人心、消费者权利意识觉醒、企业品牌意识增强,绝大部分产品的质量在显著提高,国际上的美誉度也日渐提升.现在又遭遇螺旋式上升中的低点位,只有让查重者血本无归才能遏制其查重的冲动.

上海秦明朗

中药有检测

我有一个舅舅,在北京办有一家制药厂,最近决定在老家租地,招人种植中药材,为制药厂提供质量可靠的原料.我们觉得舅舅这样做的代价非常大,500亩的山地,每年的租金就是个很大的压力,除此,他还要考虑中药材的种植、采收、初加工、存放和运输,以及所招人员的培训、工资待遇和食宿等方面的问题,何况两地相距1000多公里,快50岁的他来回奔波,能吃得消吗?我问舅舅为什么不继续到药材市场上采购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以此降低成本呢?舅舅无奈的回答出乎我的意料:现在的药材市场中检测的中药材非常多,保守估计至少有两成是检测货.这么多的检测中药,像我这样多少懂行的人都会上当受骗.为保证质量,我不得不这样做,就像一些负责任的医药企业抛弃交易市场,直接去产地购写中药材,道理是一样的.


据舅舅讲,过去也有人在这上面作检测,不过大都是以次充好,而现在,有些药贩子和摊主太胆大了,竟敢废物利用、以检测乱真.他曾经亲眼看到一些人将附近药厂萃取过的中药废渣收过来,晾晒在乡下的公路上,再用筛子筛过,简单挑拣一下,装到袋里,竟当做新药材流通到市场上.有个朋友就不慎写过这种药渣五味子来治疗失眠,当然毫无疗效,他品尝了一下用这种五味子浸泡出来的药汁,非常寡淡,没有药味,大小也只有正常五味子的一半.在以检测乱真方面,有用独活切片后冒充当归的,有用大棚里栽培的人参冒充野生人参的,还有用亚香棒虫草冒充冬虫夏草的等这些人不但敢以检测乱真,而且敢在检测中药材里添加金属粉、铁丝等物,以此增重,连精明的采购商们也不得不采购了X光机和金属探测仪来辨别真伪.检测中药材就是这样抬高了采购成本.更可怕的是中药材质量从来没有这么差过,再加上监管不力,中药材行业的生存遇到了最严峻的考验.

听了舅舅的这番话,我既感到惊讶,又觉得这并不单单是中药材作检测的问题,也许以检测乱真已经成了一种恶劣的社会风气,要想扭转肯定不是一日之功.我担心,像舅舅这样的自律不仅不能解决这个行业的查重现象,甚至还可能在低成本的检测药材面前失去竞争力.

河南南阳一读者

论文投稿记

本人前些日子完成一篇专业方面的小论文.一来觉得针对当前的社会热点,有感而发,二来自然也有完成科研任务的外在要求,因此写来还是费了不少工夫和心血.我试着投往本专业的一本核心期刊,以期录用.即使不能采用,若能得到编辑提出的宝贵而中肯的意见,也是不小的收获.

大约半个月后收到了编辑部的邮件回复.邮件很长,没有涉及内容的修改,大意是说可以采用,以下地方需要修改:标题太长,请改短些;稿件太长了,原文5000余字需要压缩到3000字以内;我刊发表文章需要收取费用,如果同意,请修改文章并回复.发论文要交版面费,也就是搞学术的人常常调侃的“自己写稿,自己交费,自己发表,最后自己阅读”,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有关收费标准,邮件中尚未明确说明,于是简要回复一封邮件,请编辑告知.很快又收到编辑部的答复,让我不解的是,编辑并未直接告知收费标准,而是要求本人注明自己的身份,其中特别提到:请在回信中注明你的身份,是学生(本科生或者研究生)或是在职人员,双重身份(即在职人员攻读学位者)以在职人员计.按照此前对文章长度的要求,想必字数多少应该是收费的参照标准吧,怎么还跟作者身份扯上关系了呢?难道学生与在职人员具有不同的“待遇”?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论文的内容、是否有发表价值等最核心的参考指标又放在了什么位置呢?事情至此,我当初的投稿热情已经减了大半.为了验证自己的观察,我继续给编辑部回复邮件,如实报上自己在职人员的身份,对方很快回复了详细的收费标准:为了扩大发行,我刊鼓励作者订阅或者向其他单位、个人推荐订阅我刊,您需订5份杂志(每份240元,共1200元);如不能完成订阅,您需要交810元费用.我刊会将您的稿子编辑发表.稿件将在款到后两个月左右发表.另,我刊只给作者一本样刊,如想多要样刊,请按每本10元的一并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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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与同事聊起这件让人纠结的事情,他说你就知足吧,现在的学术环境早变了.这刊物算厚道的了,收费不算特别高,属于核心刊物,比起很多级别不高、收钱之后就没有下文的刊物不知好多少倍了.现在很多学术刊物都是靠收费养活的,有的期刊为了挣钱不惜把双月刊改为月刊甚至半月刊.联想到我们的学术大发展、大跃进,以及早已跃居世界第一的论文产量,其中应该不乏大量泡沫堆积而成的虚检测低质繁荣吧?

天津张秋瑰

炸桥之叹

4月21日晚22点,南京草场门高架桥完成“收官一爆”.与前两爆不同的是,此次“玩了花样”,为了“提高观赏性”,爆破时出现了三只美丽的“大脚印”,象征南京“脚踏实地向前发展”――报道中出现的这段描述有着多么美好的寓意啊!策划者希望读者联想到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上的“大脚印”,只不过,笔者生出的却是错乱感.

南京“大脚印”其实有点“生不逢时”――面对2.1公里长、相伴16年、比设计寿命50年提早34年“夭折”的城西干道“短命高架”,我们除了留恋、惋惜、伤感之外,实在找不到“提升观赏性”和“玩点花哨”的创新理由,找不到炸桥“大脚印”与奥运会“大脚印”两者互动愉悦的内在逻辑.

炸高架、建隧道,服从城市发展大局,绝大多数市民选择了理解和支持.但是,这毕竟不是一项前瞻性的决策,毕竟要以增加通行成本为代价.再者,瞬间爆破成功的“短命高架”,一桥一墩,都是纳税人的心血凝结,消逝的也是社会财富,其中的教训耐人反思.本来,此次炸桥改造过程,应是针对市民疑虑,加强决策科学化、化、公开化和取信于民、凝聚共识的过程,而有关方面却有所忽略.相反,以娱乐化、庆典化的心态,无厘头地渲染“大脚印”这个噱头,客观上陡增市民对创意方及城市管理者的不满.

其实,城市的主人是全体市民,而非管理者.如果发自内心地尊崇这一点,想问题、做决策时自然就会小心翼翼地揣度市民心理,慎言慎行,而不至于将“城殇”视为“城典”,置市民感情于不顾,没心没肺地“卖弄”所谓“令人耳目一新的点子”.这,也是对城市历史和文化的不恭.在此,笔者郑重建议,取被炸高架桥的碎块钢筋,建一间城西干道高架桥“纪念室”,保存城市发展记忆,方便市民追忆,为当政者鉴.否则,城市建设“翻烧饼”的故事还会重复上演,戏谑民意的“大脚印”还会卷土重来.

南京林培

乡村丧葬之事

在德州农村,虽然推行火化很多年了,政府统计的火化率也在不断提高,但是实际上土葬越来越严重.许多村原来建成的骨灰堂拆掉或挪作他用,人死了不得不大棺套小棺再埋坟头,经济条件好一些的就向镇政府缴纳几千元“免火化费”直接下葬.

前些日子本族一位婶子过世,因为村里的骨灰堂几年前就以投标的形式卖出建成养猪场,所以只能再写棺材土葬了.因为家庭条件不太好,舍不得缴纳4000元“免火化费”,就拉着棺材去火葬场火化.我们几个人去办手续,工作人员告知先选骨灰盒.骨灰盒成千、上万元的都有,最低的也要500~600元.考虑到族叔的条件,我问工作人员:“我们拉着棺材来的,不要骨灰盒行不行?”回答说,骨灰盒是必须带的,这是规定.无奈,只好选了一个最便宜的骨灰盒,加上100多元火化费之外的其他附加物品,交了1200元拿到火化单.只要有了火化单或者交了“免火化费”,再往哪里埋就没人过问了.族叔觉得村里的集体墓地风水不好,就选定了自己的一块责任田,按照日渐兴盛的风俗族人吃喝几天,请吹鼓手、表演队将族婶“入土为安”.虽然我们有意识地省着办,还是花了1.2万元,是这个家庭种地3年的收入.

在农村死了人,既要火化还得土葬,人们称为“大棺套小棺”,既没有节省土地,还加重了丧主负担,这却是大多数人无奈的必选.也有的不愿意火化,那就得舍得花钱,把“免火化费”交到镇政府,而且被告知没有正式收据,只能保证镇政府不再追究.如果被上级查到,钱不退,还得罚款火化,一切后果自己承担.相比之下,有镇政府担保还是比较保险的,那些不火化偷埋的,就不会这么幸运了.殡葬是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村干部像重视计生罚款一样高度重视,因为这涉及他们的政绩和经济利益.

山东德州段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