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村社会保障问题

点赞:3877 浏览:12151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11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背景下,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暴露出许多缺点和不足,改革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势在必行.搞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既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变化,及时有效地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权益的迫切需要,也是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稳定发展、搞好计划生育的客观要求.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要求与愿望是实现“生(存)有所靠、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养老保险和农村医疗保险三项制度建设是其重点.

[关 键 词 ]农村社会保障;问题;分析;对策

中国社会科学院5月28日发布2007年《社会保障绿皮书》.绿皮书指出,尽管目前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突出矛盾和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广大的农村劳动者几乎都没有养老保险,1亿多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老人没有社会化的养老保障.......

一、我省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现状

随着农村的改革,农村集体经济变弱,部分村被分光、吃光、卖光,农村集体组织软弱散涣,再加上国家福利政策偏重于城镇,对农村投入较少,原有的福利项目和福利设施难以为继;国家对福利企业的优惠政策越来越少,使得福利企业举步维艰,难以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农村社会福利事业逐渐萎缩.农村医疗保障也有同样的遭遇.原有的合作医疗和赤脚医生制度在农村改革中,遭到了极大的破坏.农村中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贫困户的比重较大.农民生病后是“小病扛,大病拖,听天由命”,有些家庭甚至因病而倾家荡产.由于这些原因,农村得到保障的人数所占比重相当低.

二、当前农村人口特点与农民的主要社会风险

(一)农村人口特点.1、农村人口比重下降.根据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截止2000年11月,我国总人口12.95亿人.其中,农村人口为80739万人,占总人口的63.91%;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下降了9.86个百分点,说明中国农村人口下降速度约为1年1个百分点,城市化水平在不断提高.2、农村人口老龄化严重.据统计,1990年,中国农村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为7285万人,占农村人口总数的8.2%,老年人口基本以年均3%的速度增长.到2000年,我国农村60岁以上老人已近亿人,超过农村总人口的10.92%.由于大量农村青年迁移到城镇,人为造成农村人口老龄化的提前到来,大批农村年轻人外出打工,使农村实际的老龄化程度比统计数据反映的情况更加严重.进入21世纪,农村65岁及以上的老人比例大幅度上升,据预测,到2040年这一比例将达到22-26%,明显高于城镇人口老龄化水平.3、农村家庭规模日趋小型化.由于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规模也日趋小型化和核心化,"4-2-1"、"4-2-2"家庭结构日趋增多.目前,我国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的规模达4000多万户,而且每年还将增加450万户(约900万人).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的计划生育家庭占3/4以上.这不仅使现阶段中青年农民赡养老人的负担较重,而且未来的中青年农民负担将更加繁重.

(二)农民的主要社会风险.1、农民的家庭养老功能日趋枯竭,土地养老功能弱化,老年生活风险明显.一是人口控制导致家庭结构日渐小型化,很多地方出现了"4-2-1"结构,一对夫妻不仅要抚养小孩,从事农业生产,而且要供养四个老人,其精力和财力均难维持家庭养老正常运转;二是数量庞大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跨地区打工或转移到城镇,会淡化与老年父母的感情,日渐淡漠传统的"孝道"观念;三是随着工业化、城市化步伐加快,生产竞争加剧、社会分工更为细化,客观上降低了家庭凝聚力,削弱了家庭养老效果;四是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相当多的农民部分或全部丧失了赖以为生的土地,即使还拥有土地,由于空巢家庭增多、老人体力不支,难以胜任繁重的农业劳动,老年生活面临困难的可能增大.加上农村经济增长缓慢,农民收入增幅小,因此,农民未来的老年生活风险客观存在.

三、加强和改善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

改革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新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农村改革深入的一个关键问题.

1. 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应遵循的原则.以农村全体农民为保障对象;以家庭保障为基础,以集体和国家保障为主干,家庭自我保障与社会保障相结合;保障水平与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保障资金由个人、集体、国家共同负担,三者比例可因不同地区而有所变化;物质保障、货币保障、怎么写作保障三者相结合,保障生活与扶持生产相配套;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2.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具体内容.根据调查,农民对社会保障内容的前五项需求分别是:医疗保障、生活救济、教育费用减免、养老保险和帮助发展生产.这应成为新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内容.

3.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框架.(1)社会救助.社会救助建立两套系统:一是生产保障系统,包括救灾救济、扶贫、帮助发展生产等,目的是抵御现代农业的风险.(2)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分为三部分.一是医疗保障.医疗保障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比较重要而又比较难解决的关键部分.缴费过高,农民负担不起;缴费过低,难以得到合理的保障.二是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的资金筹集以“个人交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支持”.建立个人帐户,储备积累,最后按积累确定发放标准.坚持把农村各类人员纳入同一体系,扩大覆盖面.三是失业保险.目前,在农村实行失业保险为时尚早,但是从长远发展看,农村失业问题必将日益突出,这个问题不能很好解决,不但会危及十多年来改革的成果,而且会对城镇就业造成很大压力.(3)社会福利.根据农村现有的发展水平,社会福利的主体还只能是特殊群体,如残疾人、老年人.办好福利工厂,安排残疾人就业,家庭生活困难的残疾人要优先照顾.

(一)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收入难以维持最基本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而建立的社会救济制度.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仅是改革与完善农村社会救济制度的重大举措,而且也是尽快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关键所在.

1.实行科学的保障线标准.确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基本要求是:既要能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的最低生活,又要防止保障标准过高而形成养懒汉的倾向.其主要考虑因素是:①维持农民最基本生活的物质需要.②农村经济发展水平.③地方财政和村集体的承受能力.④物价上涨指数.

2.实行合理筹集保障资金.保障资金可由省、市、县、乡各级财政和村集体合理分担,社会捐赠和社会互助等再补充一点.至于各级财政及村集体的分担比例应根据各地实际确定.一般来说,乡村经济条件好的主要由乡镇与村集体负担;乡村经济条件差的主要由省及地、县、乡负担,其负担比例可为2∶4∶4;乡村经济条件一般的主要由县、乡、村负担,负担比例可各为1/3或3∶3∶4.各级政府应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3.实行正确方法界定保障对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一般包括因缺少劳力、低收入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因灾、因病及残疾致贫的家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及无法定抚养人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据调查,保障被抚养对象一般占农村总人口的5~6%.要在全面掌握贫困家庭的成员结构、收入水平、生活费支出、致贫原因等的基础上,结合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确定,分类别、分情况制定出保障对象的条件与范围,严格按审批程序进行.另外,还要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档案,以便及时掌握保障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一年调整一次.

4.实行正确选择资金管理与保障方式.一是将保障资金集中到县一级统一管理,实行专户专帐,按时下拨到乡镇统一发放;二是各级政府财政负担的资金集中到县一级统一管理,村集体负担的资金,可由村集体直接与保障对象签订合同或协议,按时发放.相比而言,第二种方式更可行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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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具体形式很多,按投保人的情况不同可归纳为两类:一类是普遍保险,即由个人直接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投保而形成的保险,其保险费主要是由保险对象或其亲属缴纳;一类是职业保险,即与某种职业有关的保险,如乡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村干部养老保险、农村义务兵养老保险、民办教师养老保险、蚕农养老保险等,其保险费有的是保险对象与有关单位按一定比例缴纳,有的则完全是由有关单位代保险对象缴纳.第二类养老保险形式应大力倡导.

针对当前存在的管理工作薄弱和管理水平不高的状况,必须加强和改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工作,逐步实行规范化与制度化管理.一要建立健全适合当地实际工作需要的业务、财务、基金和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实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二是要严格监督和检查,及时向各方面公布有关情况,增加透明度;三要健全实务规程,大力推行和普及规范化操作,逐步推广和运用计算机个人帐户管理系统,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四要加强对保险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的培训,争取在2-3年时间内将在岗人员轮训一遍,努力提高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

(三)实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

从目前我省农村合作医疗四种形式来看,都有其合理性、适宜性,在乡镇范围内开展"互助互济"会有更强的抗风险能力,能进行更有效的监督管理并可以逐步提高社会化程度.目前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有合医合药、合医不合药、合药不合医等三种形式,这是可以并存发展的,而且应当以合医合药为主,更能满足农民群众的医疗需要.


一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要管好用好合作医疗资金,实行专人管理,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二要加强审计与监督.要成立由有关部门和农民代表参加的监督组织,定期对合作医疗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医疗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要进行严格审计,并向农民张榜公布.各级合作医疗管理组织应定期向同级人民政府汇报工作并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同时也提出了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任务.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我省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同时,又是我省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薄弱环节,是困扰已久、迫切需要的难题.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对于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缓解城乡二元制社会经济结构造成的发展不平衡状况,维护农村乃至全社会的稳定,转变农民养老、生育观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促进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作者单位:河北科技大学文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