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升格本科院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

点赞:4194 浏览:10889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09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作者简介:卢钰松(1979-),女,数学与统计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讲师,硕士,主要从事学生管理与思想教育研究.

摘 要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大学生内在综合素质的高低进行评论和判断的一种观念性活动.本文针对新升格本科院校如何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研究,以广西新升格本科院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例,分析了新升格本科院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关 键 词 :升格本科院校;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一、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义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大学生内在综合素质的高低进行评论和判断的一种观念性活动.科学客观的评价结果能够有效地反映大学生自身的优点和缺陷,帮助大学生清醒的认识自我,激励大学生不断提升个人能力,不断完善自己,同时对大学生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和人格的塑造都有着很重要的影响.另外,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高校人才培养的效果,有利于高校对人才培养方向、方式等进行适时调整.

二、新升格本科院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现状和存在问题

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发展,近年来许多专科学校纷纷升格为本科院校,进入21世纪以来,广西先后有11所高校升格为本科.笔者通过走访调研等方式,了解到广西区内多所新升格本科院校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情况,归纳起来有如下特点:

1.各校高度重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被调查的多所新升格本科院校对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都非常重视,均制定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文件,并列入学生手册,发放到每位学生手上,要求学生认真学习,遵照执行.每学期开学,学校组织学生以班为单位进行综合素质评定,按照文件要求计算综合测评成绩,并按成绩高低排名,评定结果要求在班级或系部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学校备案.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学生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在被调查的学校中,各校综合测评成绩均作为学生评优、评奖(助)学金、推荐就业等的重要依据.如在学生综合测评办法中明确指出:“测评结果作为学生评奖评优、择优推荐就业最重要的依据”;学生按综合测评成绩分等级发放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中要求“综合测评成绩排在所在班级前10%”,“三好学生”评选条件中要求“综合测评成绩排在所在班级前20%”;“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中要求“综合测评成绩排在所在班级前30%”;“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条件中要求“毕业前各个学期综合测评成绩排在班内前20%”等等.

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方法主要为权重法.被调查的学校在评价的方法上,均使用权重法.虽然各校所列的评价指标不全相同,但主要从德、智、体、能四个方面进行.各校对于各指标的权重设置也不尽相同,但大部分学校主要突出智育发展,智力素质所占比重为50%,而智力素质的评分主要根据学生的考试成绩,部分学校还加入学生等级考试通过情况、学习竞赛获奖情况作为评价依据.在各指标权重确定的基础上,针对每个指标利用各项条款通过基本分和加减分的形式计算该项指标的得分.

根据调研的情况及对各校评定方法的分析,笔者认为,目前新升格本科院校对于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1.评价的功能没能充分发挥.首先,在制定评价办法时,对于评价的功能认识不足,很多只停留在利用评价结果作为评优评奖的依据这一层面,而没能将评价与人才培养目标相结合,与学校管理、教师教学相关联,充分发挥评价的调节和引导功能.其次,在评价指标的设计上,评价指标比较片面,且注重知识评价,忽视能力评价,注重绝对评价,忽视相对评价,导致评价结果不能全面反映大学生自身的优点和缺陷,不利于大学生清醒的认识自我,激励自我,完善自我,影响了评价的激励与调节功能的发挥.最后,在评价过程中,注重对结果的评价,忽视对过程的评价;注重总结性评价,忽视阶段性评价,影响评价的规范和引导功能的发挥.


2.评价重智育轻能力,与学校人才目标不符.许多新升格本科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都是培养应用型人才,而在这些学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中,仍是智育所占比重较大,一般为50%,且智育的评价依据主要是学习成绩,这种智育标准的考分化使素质教育在一定程度上陷入了应试教育的泥潭,无法反映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无法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实际,无法体现应用型人才实践能力、创新能力、适应能力等素质.

3.评价过程存在漏洞.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存在着不透明、不公开、不公正的情况.各校的综合素质评定主要以班级为单位,一般是在班主任或辅导员的指导下,由学生选出代表组成评定小组来组织完成的.对于每个学生的分数,特别是“加”、“减”分,一般由学生自己计算并提供依据由评定小组核查,部分“加”、“减”分项目由教师或评定小组完成.这种“加”、“减”分制的复杂性、随意性使许多同学“想尽一切办法”得到加分的“凭证”,删除减分的“记录”,使一些学生为了得高分而拉帮结派、做表面文章,甚至把社会上吃请送礼等一些不良的风气带入纯洁的校园,从而引发出了许多的关系分、人情分;参与加分的同学以及统计各种加分项的负责同学,由于把关不严也可能导致水分的出现等,综合评定“功利化”的倾向严重.

新升格本科院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参考属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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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思考与建议

经过调研分析,笔者对新升格本科院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了一些思考,并得出以下几点建议:

1.结合人才培养目标,设定评价指标.在评价指标的设定过程中,应结合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不能只偏重学业的发展,更应重视学生能力的培养,特别是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引导广大学生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从而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

2.引入数学方法,构建“多元化”评价.在评价方法上,权重法易于操作,实用性强,但各校在赋权时缺少依据,简单的赋予10%或20%或50%,建议引入数学的方法进行赋权,一方面能拓广评价面,另一方面能使评价的结果更符合客观实际.常用的权重赋权法有专家咨询法、层次分析法、熵值法、主成分分析法等.另外,在评价过程中,应从多角度进行“多元化”评价,除一般的教师对学生评价外,还可引入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实习实践单位的评价等,这样,可以充分调动学生参与测评的积极性,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和潜能挖掘,促进社会需求与学校人才培养的直接对接.

3.加强指导,充分发挥评价的作用.建立好的评价体系固然重要,充分利用好评价体系更重要.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具有引导、规范、调节、激励等多种功能,在学生日常管理中应指导学生对其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进行分析,帮助大学生明确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清醒的认识自我,并有针对性的制定今后的发展规划,激励大学生不断提升个人能力,不断完善自己,努力成为一名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作者单位:河池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

通迅作者:林远华

[基金项目] 本文由广西教育厅科研项目(201106LX589)和河池学院统计学重点学科资助项目(院科研[2013]3号)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