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在当代社会中的本质

点赞:5577 浏览:20515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11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对于法律本质的思考是法理学中的永久话题,不同学派的观点也是各不相同.法律是什么?法律的内核是什么?回答这个问题,有这样一个立足点,即不管脱离国家层面的规范能不能称得上法律,也不管在历史中法律的本质是怎样的,当代社会中的现存法律为素材来探讨法律的本质,结合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法律是国家统治者巩固和扩大既得利益的规范.法律以巩固和扩大既得利益为目的,法律的内容始终围绕着巩固和扩大利益这一核心目的而展开,法律在形式上以国家为载体.

关 键 词 :当代 统治者 利益

法律到底是什么?这是关于法律本体的终极追问和思考.对于这个问题的探讨从法律诞生之日起就开始存在,而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更是多种多样,莫衷一是.不同的时间,不同的空间,不同的主体会给出不同的答案,似乎关于法律是什么永远没有一个确定的答案.

中国关于法律的传统观点是法律工具论,从法律作用的角度来寻找法律的本质.法律是统治者治理国家、镇压被统治者的工具.在中国的人治社会中,法律永远都是权力的附庸,为权力怎么写作的工具.

西方自然法学是从法律内容的角度来追问法律的本质.自然法学派认为法律是和正义相一致的东西,内容不正义的法律不能成为法律.法律的内容一定要包含正义,包含自由、平等,体现人权,这样的法律才是真正的法律.

分析法学则从法律形式的角度来发现法律的本质.分析法学撇开了法律的内容,认为不论法律的内容是好的还是坏的,只要来自于国家,那就是法律,国家成为判断法律的唯一标准.

社会法学从社会学的角度来分析法律问题.法律是社会中众多规则中的一种,法律是社会控制的手段.法律多元理论认为,法律来自于社会各个层面,法律不独与国家相联系,来自于众多团体中的规则都是法律.

通过上述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不同的学派从不同的角度来追问法律的本质,以求自己得出的结论是绝对真理.那么是不是各个学派的结论就是法律最深层次的本质,就是法律的内核呢?

法律是什么?法律的内核是什么?回答这个问题,笔者有这样一个立足点,即不管脱离国家层面的规范能不能称得上法律,也不管在历史中法律的本质是怎样的,这些都不是本文讨论的问题.本文是以当代社会中的现存法律为素材来探讨法律的本质,仅就当下的法律分析当下的法律.结合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笔者认为,法律是国家统治者巩固和扩大既得利益的规范.法律以巩固和扩大既得利益为目的,法律的内容始终围绕着巩固和扩大利益这一核心目的而展开,法律在形式上以国家为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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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法律的本质应该是这样的?因为,人的是无限的,每个人对于财富、名誉、地位、权力等利益的追求是无穷无尽的,每个人都想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不论这种和需求是合理的还是无理的.然而社会中的利益又是有限的,不能满足每个人的无休止的.当每个人都想方设法去得到、巩固和扩充自己的利益时,矛盾和冲突就在人与人之间出现了.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才能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才能解决因为利益争夺而产生的冲突呢?毋庸置疑,而且人人都相信,取得国家政权是最有效的途径.谁取得了国家政权,谁就获得了征服的权力、发布命令的权力、获取利益合法化的权力.

国家政权,人人梦寐以求,然而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取得国家政权.人类发展史就是围绕利益而展开的国家政权争夺战,无论这种争夺是公开的还是秘密的,是激烈的还是温和的,是以战争的方式进行,还是以和平的方式进行,争夺从来没有停止过,在当今社会依然进行着,或者风起云涌,或者暗流涌动.好不容易在争夺中取胜,任何人都不会使到手的国家政权旁落他人,为了牢牢抓住国家政权,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法律就在国家统治者的这种非常明确的目的之下产生出来.

追问法律的本质,从反面的角度来把握更容易认清法律的本质,如同一个人在正常情况下,是看不出什么的,只有在最危急、最危险的时候,才能暴露出自己最深层次的本性,法律也是这样.在一般情况下,法律的本质被很多表象所包裹,是看不到的,正如上述各个学派的结论,只是对包裹着法律本质的众多表象的揭示,还没有深入到法律的内核.当法律处于非常时期,则本质就有意无意地暴露出来.当有人企图颠覆国家政权,动摇统治者的统治根基,反对统治者获取利益时,法律无一例外的都会对其进行约束、制裁、惩罚,不论其是外国人还是本国人,是国家领导人还是普通百姓,是国外团体还是国内组织.这是因为这些行为已经触到了法律最敏感的神经,法律不得不将其本性显露出来.

法律存在这样一种检测设:法律统治下的人是恶人,人与人之间是冲突关系.2每个人是贪婪的、野心勃勃的,对国家政权充满无限渴望的,对利益怀着无限的占有欲,不论其是当朝的,还是在野的.每个人都高度警觉,时刻准备着,为权力而战,为利益而战.为了自身的利益,为了自己的统治和治理,法律就从坏人的角度来制定.怎样能够最有效地约束人性中的恶,怎样能够永久地拥有国家政权,怎样能够最大限度地巩固和扩大自己的利益,法律就怎么制定.从最深层次我们不难看出,法律在终极本质上绝对不是以善为目的,法律所展示出来的是人类的恶性,是人类的相互不信任、相互的争夺和无尽的贪婪.当然,法律的终极本质是从最深层次、最根本的角度来探寻法律的本质,并不排斥法律在其他层面上的本质.


认识法律的本质,对于我们分析法律问题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首先,法律具有明确的目的性、意识性、自觉性,因此法律必然反映着人的主观意志.在法律中,能够随着人类意志不断改变的内容是最能够直观地反映出法律的根本性质的.因为国家统治者不同,所以不同的统治者在巩固政权的手段上,在信仰的意识形态上,在获取的利益上等等各方面必然存在很多的不同,法律的内容随着国家统治者的改变而改变就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了,而这部分改变的法律就是法律本质的最好体现,这部分法律能够最清楚、最直接地体现出法律的个性,体现出国家统治者肯定什么、否定什么、打击什么、维护什么.随着国家政权的更替,随着社会的变迁,法律也会随之改变、向前发展,法律改革不断进行,内容也不断得到更新.认清法律的本质,能够让我们时刻抓住法律的命脉,抓住法律的关键,认清法律发展的轨迹,预测法律今后的走向. 其次,虽然我们说,任何法律都无一例外地、深深地打上了人类意志的烙印,都是人类主观意志的产物,但是我们不是说法律就是随意的、任意的,纯粹是人类意志的产物.任何法律都是客观基础上的主观反映,任何法律都是在发现中创造,任何法律也都是在进化中理性构建,可以说任何法律都包含着不为人类意志所改变的客观成分.也许得意忘形的统治者,盲目自大的人类试图根据自己的意志去改变法律中的客观成分,但是很快就发现,改变得到的不是征服、胜利,而是更大的失败和惨痛的教训.法律中的客观成分如同物理法则一样固定,即使人类想改变,也是无能为力的.法律中的客观成分是法律的共性,是全人类智慧的结晶,是全人类经验的总结,具有普适性.法律之所以能够移植,能够继承,就在于法律中包含着适用于不同时间、不同空间的客观成分.

第三,法律在变与不变中向前发展,在有意识和无意识中不断前进.法律发展的一般规律是人类的共同意志逐渐增多,个人或者部分人的意志逐渐减少,客观成分逐渐增多,主观成分逐渐减少.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法律无论怎样进化,因为有人的因素的存在,不可能成为客观规律,法律中的主观成分不可能完全消失.即使法律是全人类共同意志的体现,法律也不能等同于客观规律.如果从两个极端看问题的话,我们可以说,法律是在从百分百的主观意志不断地向百分百的客观真理进化,但是永远都是在两个极端之间运动.法律伴随着国家的进化而进化,国家由单个人的统治,逐步地向少数人的统治,多数人的统治,全体国民的统治演变,最后到达全人类的统治.法律也从体现单个人的意志向少数人的意志,多数人的意志,全体国民的意志进化,最后达到体现全人类的意志.法律在进化过程中,怀疑、对抗、恣意、偏见、自私的成分逐步减少,信任、合作、理性的成分逐步增多.可以肯定地说,随着人类的进化和社会的发展,整个世界将变成一个国家,整个人类将适用同样的法律,世界法将会最终出现.法律在进化中,公意的比例越大,则法律的客观性越强,法律越能接近客观真理,越能接近真善美.虽然说法律无法彻底摆脱掉人的主观性,无法完全摆脱掉人的恣意性,但是我们依然有理由相信,法律是值得期待的,尤其是在和法治的国家和世界中.

最后,探索法律本质,使我们确立了法的经济性,使我们抛开阶级性这个前提性的、争论不休的课题,把我们的美好时光和有限精力投入于对法的经济性的研究,使人们更多的关注对法律的投入、法律自身的成本、法律执行的预算、法律的效益等实效性问题,从而使我们对法律的研究和实践沿着它本应的正确方向前进.有助于我们深刻地理解法的根源──物质生产关系,理清法与经济基础(一定物质生活条件)的关系,从而说明法的历史类型的更替原因和法的产生、发展以及变化规律.有助于我们抛弃用阶级性论证科学性的主观随意性,使法的阶级性服从于法的科学性,受制于客观规律性,丰富、补充和完善我们的思想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