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石“领导制定的法律,党不遵守谁遵守?”

点赞:4637 浏览:11628 近期更新时间:2024-04-09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关于问题,多年来无论在什么场合,我始终认为一定要把的旗帜牢牢掌握在我们手里.建国前28年的斗争,我们党经过长期艰苦卓绝的英勇奋斗,有时甚至很残酷、很不容易,牺牲了门千万人,我们党一直高举起的旗帜,现在我们党执政了,更应该注意这个问题.

本文先从厘清一则传言说起.

近年,网上曾流传一段文字:“1997年,也就是香港回归那年,著名记者哥德尔斯曾在人民大会堂专访了乔石(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哥德尔斯问:‘那么,按照中国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到底是党大还是法大’乔石郑重地回答:‘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

“Will the law ultimately be above the party.Or the partyabove the law”有人用英文还原提问现场,结果在6月最新出版的《乔石谈与法制》一书中,答案浮出:

书中相当完整地披露了乔石接受美国《世界观点》记者加德尔斯的采访(即哥德尔斯),恰恰没有上述对话.

但是,乔石在此前的一个采访中倒说了类似的话.

1996年12月13日乔石接受《费城问讯者报》专栏作家特鲁迪·鲁宾女士采访时说:“我们的宪法也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乔石还进一步解释:“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也领导人民实施宪法和法律.我们一直强调,宪法和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也是党的主张的体现.执行宪法和法律,就是按人民群众的意志办事,就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这两者是完全一致的.”直面尖锐问题,“党大还是法大”

熟悉乔石的人都知道,他的风格是不避讳尖锐问题.乔石的回答实际上消解了“党大还是法大”这个问题所包含的预设立场.日内瓦大学亚洲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张维为评论说,“乔石的意思很清楚:在中国,党和法两者不是竞争和对立的关系,而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中的两个组成部分,须臾不可分离.党凝聚人民的意志制定了法律,党自然要执行和遵守这样的法律.否则党和人民的利益都要受到损害.”

这个观点和李鹏1999年3月9记中叙述的观点一致:

关于党和法的关系的阐述,是我在人大工作过程中,广泛听取意见和调查研究后,特别是通过这次修宪得到的体会,中国法律的特点是把党的方针政策,经过法定的程序上升为法律,变成国家的意志.党领导制定法律,党也必须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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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维为谈到乔石留给他的印象.1987年5—6月间,张以英文译员的身份陪同乔石访问缅甸、尼泊尔、孟加拉国.

乔石时任书记处书记、政法委书记、国务院副总理,“但在我的印象中他首先是一个平易近人、风格稳健、颇有幽默感的长者.”张维为记得乔石一行抵达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后,中国驻尼泊尔使馆邀请乔石副总理给使馆人员讲讲国内外形势,这也是当时流行的做法,只要时间排得开,来访的领导人_般都会去看望使馆人员--并作个形势报告.那天,我们驻尼泊尔大使很是兴奋,介绍乔石时激动地说:我们盼星星、盼月亮,今天终于盼来了乔石同志,让我们热烈欢迎乔石同志给我们作报告.乔石的反应很有意思,他面带微笑,不紧不慢地说,“我是乔石,不是星星,也不是月亮,只是一块小小的石写’,引来笑声一片.


“在飞往孟加拉国的飞机上,我随手翻阅—本英文的新闻杂志.上面正好有一篇分析中国时局的文章,配有好几张中国领导人的照片,乔石也看到了,他让我把文章的内容翻译给他听.我记得文童大意是说,随着1987年1月的去职,上层又陷入了新的权力斗争,某某某代表了改革派,某某某代表了保守派,鹿死谁手,一时还很难见分晓.这类文章和今天海外一些媒体围绕中国话题编撰出许多故事如出一辙.乔石一边听我翻译,一边不时地发表简短的评论:‘这是捕风捉影’,‘这是瞎编’,‘这怎么可能’我记得文章提到当时出版的文集(指《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一书)是为了‘敲打中国的改革派’,乔石笑了,说‘乱弹琴’.文章还说人大常委会是中国保守派的大本营,乔石说,‘缺少常识’.”

四分之·的法律在乔石任内制定

1998年,十五大的翌年,乔石卸任所有党、政职务.

据公开报道,退休后的乔石离开北京,回到故乡浙江杭州,极少在公开场合露面.即使建国60周年、建党90周年、北京奥运这类国家重大庆典,也难见他的身影.

由于深居简出,14年来,乔石这个中国政治舞台上的资深政治家,逐步淡出了人们视野.

而事实是,在十三、十四届政治局常委中,乔石都是排在第3位的常委.一位已故的党和国家领导人曾评价他:有理论,有能力,党性强.

早在1983年乔石就担任主任、组织部长;1985年任书记处书记、政法委员会书记等多项要职.

1993年,乔石担任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八届人大任期的5年,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时期.在此期间,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审议法律和有关法律的决定草案129件,通过118件.这样的立法速度和规模,在人大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有外媒评价:“从中国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有四分之一的法律在乔石任内制定,而且他任内制定的这些法律与规定,都具划时代意义.”

2012年6月,《乔石谈与法制》一书出版,迅速成为中外媒体热议的焦点.有评价说,乔石及其政治思想重回公众视野,许多谈话至今听来,仍振聋发聩.6月27日《人民日报》发表整版文童,称该书的出版“是我国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不论哪一级政法委都要管得虚一点”

改革开放以来,政法委几经变迁.1988年,国家进行机构改革,实行党政分开;同年5月19日,决定撤销政法委,成立政法领导小组.时任政法委书记就是乔石.

“决定撤销政法委员会,成立政法领导小组,叫我当组长.”1988年5月6日到17日,乔石在安徽考察期间就政法工作发表谈话说:“机构虽有调整,但政法工作不但不能有丝毫削弱,而且必须大大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