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教育与职业资格认证衔接的

点赞:22200 浏览:97271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09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临床医学与其它学科不一样,是培养医生的,人命关天,弄不好就涉及到医疗纠纷.在我们国家81年就提出专业学位,但是做了很多年都没有做成.当时为什么要提出这个项目呢,首先,很多培养的博士、硕士出去是做论文,根本没有在临床上,培养出来的人不会看病.

研究生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才资源强国的重要保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深刻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面临重大战略性调整,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适应研究生教育发展必然趋势的重大改革.长期以来,我国培养的医学研究生实践操作能力缺乏,造成“医学博士不会看病”的尴尬局面.为解决上述问题,199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22所医学高等学校获准开展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

重庆医科大学是1981年国务院批准的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也是1998年全国首批临床医学博士、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试点15年来,学校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近年来,学校以提高研究生临床实践能力、培养“会看病的医生”,促进专业学位教育与职业资格的衔接为目标,对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进行了系统改革.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教育与职业资格认证衔接改革实施背景

1998年试点以来,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取得很大的进步,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如理念认识不到位、各医学院校专业学位教育模式各不相同、与职业资格衔接较困难、有关制度不利于专业学位培养目标的实现等,造成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参差不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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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教育的理念认识不到位

政策层面,现行学位制度不利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教育发展.198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规定:学位授予单位应当聘请一至二位与论文有关学科的专家评阅论文.研究生为了顺利通过评审,不得不加大科研难度,直接影响了临床轮转.


学校层面,管理机构职能转变缓慢,难以适应专业学位教育发展.专业学位“重过程、轻产出”的培养模式对培养单位传统的管理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高校、附属医院以及临床科室未能准确把握专业学位教育特点,及时转变职能,对专业学位全过程管理把控能力不够.

导师层面,部分导师及研究生对专业学位认识不足,存在偏见.部分导师和研究生在认识上“重科研、轻临床”,认为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轮转时间过长,没有时间做科研,学位论文水平低,学位“含金量”不高.

(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培养模式不健全

生源水平参差不齐.部分高校对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要求较低,不仅医学本科生可以报考,专科生毕业后工作两年也可以报考.另外,部分已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学员仍然来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

课程体系不利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多数高校研究生课程均设置在第一学年,影响了临床轮转时间;课程体系以本学科基础知识和前沿研究进展为主,注重培养研究生科研思维和能力,不利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临床能力训练.

缺乏客观有效的临床轮转方案、临床能力训练考核指标体系.目前国家缺乏一套统一的临床轮转方案,以及对临床能力量化评价的指标体系.各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制定了种类繁多的考核指标体系,其水平参差不齐,造成研究生的临床能力良莠不一.

单一的导师负责制不符合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教育的要求.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进入临床轮转后,很多时间都不在导师所在的科室,存在无人管理的问题.现行单一的导师负责制已经不能适应临床轮转训练的要求.

(三)专业学位教育与职业资格衔接困难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虽然在诸多方面具有相似性,但难以有效衔接.例如:临床能力训练及考核结果互不认可,已经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住院医师在接受研究生教育的过程中还要临床轮转.高校培养的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后绝大多数只能进入第一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四)有关制度不利于专业学位培养目标的实现

1999年实行的《执业医师法》规定: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高等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毕业后必须经过一年临床实践才有资格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这样应届本科生考上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医学七年制本硕连读学生没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他们不能以医师的身份从事临床工作,不能进行系统而规范的临床技能训练,因此难以成为一名真正合格的医生.

《执业医师法》还规定,执业医师必须在注册地范围内行医,已有医师执业证书的学生考上异地学校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后,学校须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为学生的医师资格注册.高校附属医院顾忌医疗纠纷,从责任、利益等多方面考虑,不愿为学生注册,使外地生源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面临尴尬局面.

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认证衔接的探索

针对专业学位教育存在的问题和医疗卫生行业需求,我校以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机融合为切入点,按照“一个目标、两套体系、三项结合、四证关联、五大保障”的基本思路,开展了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新模式的改革与探索.

(一)确立“一个目标”,即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医学人才

医学教育是由在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组成的连续统一体.在校教育包括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归属教育部管理;毕业后教育主要内容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归属卫生部管理.因此,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教育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是医学教育的两个不同阶段.但二者在培养目标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提高临床实践能力,培养会看病的医生.正是两者共同的目标——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医学人才——为我们的改革方案奠定了基础.(二)构建“课程+实践两套体系”,保障高层次应用型医学人才培养质量

1.建立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体系,实行弹性课程学习.课程设置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与临床紧密结合,建立完全不同于学术学位的课程体系.主要课程有临床科研方法、临床诊断学、循证医学、医疗卫生法律法规、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既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又体现研究生教育的优势.同时开设医事法律、应用心理学、人文素养、医患沟通等方面的讲座.调整上课时间,统一安排在第一学期晚上及周末进行.实行弹性课程学习,允许学生在保证轮转时间和质量的前提下,在三年内修满学分,解决专业学位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时间上的冲突.

2.加强临床能力考核,建立多层次全过程的临床能力考核体系.临床能力考核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相接轨,强化了临床轮转中分管床位数、病种、诊疗操作等量化指标.临床能力考核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笔试、口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考核小组评价与专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在出科考核的组织形式上,采取轮转科室组织、各临床学院普查、研究生院抽查的管理模式.在毕业临床能力考核中统一采用客观结构化多站考试考核学生临床操作能力.通过实施上述措施,建立起了一套多层次全过程的临床能力考核体系.

(三)实现“三项结合”,建立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一体化的高层次应用型医学人才培养模式

1.研究生招生和住院医师招录相结合.提高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使之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入学条件相一致:本科专业须为临床医学,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学士学位.近三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数已达1289人.

2.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学校在研究生录取后将专业学位研究生名单统一报送重庆市卫生局,免试注册到重庆市卫生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系统.研究生入学后即进入临床轮转阶段,同时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紧密结合;要求学生担任24小时住院医师不少于6个月,总时间不少于33个月.针对非应届研究生采取“填平补齐”的培养方式,即准确记录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轮转时间,与其之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时间相加,达到总时间要求即可.

3.学位授予标准与临床医师准入标准相结合.学校对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授位标准进行修订,规定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获得执业医师证后,只需发表1篇文章即可申请学位(临床论著、病例分析或文献综述均可).研究生能够将全部精力和时间投入临床能力训练中,有效保障了培养质量.针对个别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分层次培养:如延长一年培养时间,可参加次年考试,通过者继续临床培养;若不延长培养时间,则大幅降低临床培养要求,要求其进行临床实验研究,须发表1篇CSCD扩展库收录的学术论著.

(四)实行“四证关联”: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硕士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研究生具备了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及规范化培训学员双重身份,在完成相关培养内容并通过考核后可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完成学位论文答辩、达到授位要求后也可以获得硕士研究生书和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实现“四证合一”,极大地节约了教育培训资源,解决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业资格认证难题.

(五)完善五大保障措施,促进改革方案落实到位

1.行业主管部门大力支持.一是允许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校各甲等附属医院临床训练一年后,由各医院出具试用培训证明,报名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解决了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不能考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矛盾.二是允许异地执业医师资格注册到我校相关院系,解决了已获异地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在本校注册的问题.三是允许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参加入学考试,直接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体系,入学即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上述政策上的支持保证了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能够充分参加临床实践技能训练,保障了培养质量.

2.学校政策导向鼓励导师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制定有利于专业学位发展的招生制度,符合年龄规定的副主任医师即可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收2名以上研究生须有1名专业学位,同时将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量与职称晋升直接挂钩,提高导师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积极性.

3.建立管理体制加强专业学位教育管理.为强化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轮转管理,学校在各临床学院成立研究生管理处,实行专业学位导师组制度,建立了学校(研究生院)、院系(研究生管理处)及临床科室(导师组)管理体制.院系研究生管理处对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七年制学生硕士阶段培养、优秀住院医师申请硕士学位涉及到学位授予的工作进行有机整合,统筹安排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临床训练和临床能力考核.成立以导师为中心的指导小组,每位研究生在各轮转科室均指定1名轮转导师,采取导师指导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科主任负责管理、导师负责指导、指导小组成员分工指导的集体培养制度.

4.建立确保专业学位培养质量的保障机制.近年来,围绕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共出台文件10余个,强化研究生培养过程监管,主要包括考试环节管理、课程环节管理、导师组管理、专业课及专业外语课管理、临床轮转检查、临床能力考核管理、学位论文答辩管理等,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更加规范.

5.完善资助体系

针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特点,配合其培养模式的创新,建立了不同于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奖助贷体系.学校实施研究生教育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奖助贷体系,覆盖范围100%.大幅提高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生活补助,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独立管床的研究生,学校、医院各发放500元,科室、导师各发放500-1000元,每位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每月可获生活补助2000-3000元.三、改革成效与方向

经过四年多的改革与探索,重庆医科大学关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该项工作涉及主管部门多、医学人才培养复杂,仍有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实践.

(一)改革成效

1.生源质量提高,就业情况良好.近年来,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数量不断增长,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数量逐渐降低.201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生源数量首次超过学术学位研究生,比例达到1.3:1.我校培养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就业率一直为100%,受到用人单位青睐.用人单位普遍反映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较强,临床工作非常熟练,很快就能培养成为医疗骨干.

2.形成一大批教学改革研究成果.学校在试点改革的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创新培养模式,形成了一大批研究生教学改革理论和实践成果:学校获批国家级、省部级研究生教学改革课题立项14项,总经费48万,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8篇,其中在研究生教育领域最权威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上发表论文2篇,获得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等6项奖励.

3.获得主管部门和同行肯定.

三年来,我校的改革吸引了首都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第三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等10余所兄弟院校到我校考察,交流改革经验.学校受邀2011年“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论坛”、2012年“全国第九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会议”、2013年“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推介会”做大会报告,获得了广大同仁的一致好评.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主办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简报》2013年第一期以《重庆医科大学探索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新模式》为题,专题报道了我校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2013年10月9日,光明日报专题报道了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新模式.

2011年,学校获准重庆市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2013年,学校获得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

(二)改革方向

目前我们的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临床能力量化考核标准的完善以及未达到考核标准的救济途径等问题上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探索.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探索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与专科医师培训结合的培养模式,探索专业学位+学术学位卓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探索符合国家需求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努力实现从培养合格临床医生到优秀临床医生的重大转变,怎么写作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满足社会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