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诊所法律教育

点赞:22474 浏览:104752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21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诊所法律教育肇始于美国,引入我国时间并不长.诊所法律教育具有自身的独特之处,与传统教育模式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与特色.我国的诊所法律教育存在不少问题,积极有效地革除弊病,成为我国诊所法律教育发展需要尽快解决的问题.

关 键 词:诊所法律教育传统法律教学引入革新

一、诊所法律教育的概念、宗旨以及其在我国的引入

(一)诊所法律教育的内涵

诊所法律教育(ClinicalLegalEducation)起源于美国,并在美国被广泛采用的法学教育模式.按照学者的观点,美国的诊所法律教育始于20世纪60年代后期和70年代初期,经过近50年的发展,美国近130个法学院中的绝大部分都设立了诊所法律教育课程,这种新的法学教育模式对美国和世界其他地区的法学教育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具体而言,诊所法律教育的运作方式借鉴了医学院诊所与临床实践的教育模式,也正因此才被称为今天这样一个名称.根据学者的研究,在法律诊所中,法学院学生在有经验的教师指导下处理真实的案件,为当事人提供咨询,“诊断”他们的法律问题,开出“处方”,提供解决问题的途径,并提供法律怎么写作,培养学生从时间中学习的能力以及法律职业道德感.可以说,通过这样真实的体验与学习,学生能够充分掌握实践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并能够充分理解、运用课堂上所学到的基本原理与知识.

在理解概念的基础上,需要思考一个问题是:为什么美国要创造这样的一种法学教育模式?或者说,这一教育模式产生的内在原因是什么?根据学者的研究与考察,大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考虑:

第一,美国的法学教育中需要有一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环节.在美国的法律教育过程中,非常注重理论与实务的结合,因此在课程设置上突出了这一思想.因此,美国的法学教育需要一个可以锻炼学生实践能力的机构与场所.第二,美国法学院培养的主要是律师而是其他从业人员.基于这一特征,美国的法学院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按照培养律师的目标去培养学生,目标相对比较单一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第三,使用注意成为进行诊所法律教育的理论支柱.在美国,实用主义的思潮及理念具有较强的主导地位,它对法学教育的影响也比较明显,在法学教育的身上明显具有这一主义色彩和烙印.第四,不少美国公民需要法律援助.按照学者的观点,诊所法律教育与法律援助往往联系在一起,特别是前者不收取费用的做法,大大提高了美国中的穷人阶层咨询相关问题,并将相关案件交由法律诊所处理的可能性,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法律诊所业务的增加.

(二)诊所法律教育的宗旨与特征

1.诊所法律教育的宗旨

按照学者的观点,发端于美国的诊所法律教育,其目标是针对法学院学生实务经验不足而着重培养他们的法律技能以及法律职业道德.学生在有经验的教师指导下,通过写作技巧真实当事人的案件学习法律和法律技能,这也是诊所法律教育的核心原则.可以说,诊所法律教育的宗旨是实现教学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正如学者所言:“学生在案件中所做的一切准备和实践活动最终都将回到课堂上,并经历反馈、分析和反复讨论等教学环节.诊所法律教育打开了一扇门,让属于校外的实践进入校内,成为法律教育的一部分,丰富了法学教育的内容.”

2.诊所法律教育的特征

诊所法律教育与传统的法学教育的不同,可以从两个方面去分析:教学方法以及教学内容.可以说,前者的创新之处是彻底打破了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实现了法学教育模式的革新.

第一,从教学方法上看,诊所法律教育具有明显的灵活性、互动性、主动性特征.传统法学教育注重法学理念的传授,通常采用的都是“填鸭式”教学方法,不仅压制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而且往往还难以受到应有的效果.在诊所法律教育中则彻底打破了这一做法,使得互动与主动成为这一教学模式的鲜明特色:“诊所法律教育倡导教师和血红色呢过互动式的教学,教学中的互动包含了师生互动、教师之间的互动、学生之间的互动、教师和社会之间的互动、学生与社会之间的互动、教育机构与用人机构之间的互动、理论与实践的互动等.”

第二,从教学内容上看,诊所法律教育具有极强的实务性、职业化、技能性特征.众所周知,在传统法律教育中,注重传统理论的传授,而忽视甚至轻视实务技能的培养.因此,“教师根据案件进程的各个阶段,制订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确定每一节课的具体教学目标,系统地、有计划地安排法律职业技能的培训和职业道德的讨论,是学生能够理论结合实际,学会法律的适用.”

(三)诊所法律教育引入中国

2000年,诊所法律教育被引入我国高校的法学院系,作为法律实践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了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一种重要且有益的积极尝试.具体而言,我国诊所法律教育的引入,与美国福特基金的倡导密不可分.根据学者的考察,1999年,福特基金会再北京办事处开始研究诊所法律教育在我国高校开展的可行性.同年12月6日,福特基金会在北京召开了“关于诊所法律教育课程的研讨会”.会后,福特基金会向各高校发出了《关于参加福特基金会召开的拟在中国法律院系开展诊所法律教育课程会议的报告》.

二、诊所法律教育在我国的发展与缺陷

我国诊所法律教育取得的成绩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诊所法律教育的理念与方法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宣传与普及,随着其方法不断被推广,也得到越来越多人的支持和认可.据统计,截止2008年5月,全国已有近90所法学院加入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成为会员单位,涉及23个省、市、自治区.其中,近60所法学院开设了法律诊所课程,建立了102个各种形式的法律诊所.可以说,无论是法学教育部门还是法律实务部门,对这一创新的研究方法都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评价.按照学者的研究成果,其重要意义可以从两个方面加以论述.第一,这一模式促进了我国法学教育模式的改革与完善.根据学者的理解,诊所法律教育与传统法学教育方法不停,强调的是“从行动中学习”的新型法学教育方法,通过真实的场景,培养学生法律实务思维、法律实务技巧、法律职业道德以及法律公益心.这种新颖的教学理念、互动的教学方法,不仅符合我国法律教育改革的要求,而且有效地促进了法学教育内容结构的变革.也就是说,诊所法律教育理念的引入,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原有的教育模式的变革,为我国法学教育的不断科学化注入了新的血液和动力.第二,诊所法律教育已然成为我国公益法律事业的生力军.源于美国诊所法律教育的基本理念,我国诊所法律教育也具有无偿援助的基本特点,因此很多经济地位较差的当事人都愿意将相关的案件交由法律诊所处理.根据学者的调查,2007年底,各院校法律诊所共了三千多件法律援助的案件.可以发现,它已经成为我国法律公益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我国的法律援助事业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我国的诊所法律教育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关于法律教育的文章 大学生适用: 硕士论文、学士学位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76 写作解决问题: 写作技巧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提纲、论文小结 职称论文适用: 职称评定、职称评副高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写作技巧 论文题目推荐度: 免费选题

(二)我国诊所法律教育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基本上是移植、学习的大陆法系的法学教育模式,因此基本上是注重传统理念的传授,注重课堂的教学,一度忽视了实务的锻炼与实践能力的培养.尽管我国已经引入英美法系诊所法律教育的模式也有了一定的时间,但由于时间短暂,加上理念的差异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开展这一活动过程中,也存在不少的问题.简言之,美国模式的诊所法律教育被引进到我国只有短短的十年时间,教育模式的移植必然经历从模仿到消化直至逐渐本土化的过程.概括起来,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诊所法律教育在我国的建设并不完善,还存在诸多需要完善的制度和规范.尽管我国已经引入了诊所法律教育,但是,在很多问题的处理以及运作上,并没有完全依照、参考美国的做法,具有很强的随意性.而且,更值得注意的是,诊所法律教育需要较大的成本投入,这也让很多高校的法学院望而却步.可以说,这也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国诊所法律教育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正如学者所言:“成本与经费问题已经成为制约诊所法律教育在我国未来发展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何争取从学校即法学院获得更多教学资金,如何力争将诊所法律教育纳入国家法律援助基金的覆盖范围,如何广泛争取国内外的横向资助,应该成为未来诊所法律教育发展的一个目标.”

第二,我国诊所法律教育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在美国,诊所法律教育的开展需要详尽、周全的法律制度、规范的保障,每一环节都有序地开展,如此,才能保证法科学生的实践效果.而在我国引入这一模式后,由于诸多细节的东西没有引起充分重视,往往造成这一模式运作规程不规范的不良现象,使得这一模式应有的效果大打折扣.因此,如何参考美国的具体做法,逐步地、全面地完善我国的诊所法律教育的教学管理环节、实践步骤环节就成为一个急需解决的客观问题.

第三,我国的诊所法律教育的实际收益及效果有限.如上所述,由于存在以上两个致命因素的存在,使得我国的诊所法律教育在培养学生的过程中起到的效果并不明显.由此而造成了如下的特殊现象:首先是学生觉得这种实践并不具有锻炼的效果,因此他们往往还希望去大型、规范的律师事务所锻炼;其次是教师对这一问题的看法也不尽一致.有的教师认为与其这样所谓培养学生的所谓的实务能力,还不如多多地在课堂传授些知识.此外,即使参与诊所教育的老师,有的也是很多敷衍了事,并不能达到理想的实践效果.

综上所述,尽管我国的诊所法律教育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是,它本身所具有的重要价值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因此,今后的工作应当是采取积极措施不断改进这一模式,使这一模式更大地促进我国教育模式的改革,促进法学教育的繁荣.

作者简介:

李海龙(1980-),男,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