恪守职业道德忌僭越法律底线

点赞:20791 浏览:94302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22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在使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或别人的合法权益时,一些法律工作者为了达到不同的目的,往往忽视了本应坚守的职业道德.本文以近期社会公众较为关注的李某某案件律师涉嫌违规被调查为引,概述了律师职业道德的概念及特征,提出了一些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的问题,并相应地提出了解决对策.

关 键 词律师职业道德律师执业纪律解决对策

作者简介:曹雪寒,延边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金香兰,韩国高丽大学商法学博士,延边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中图分类号:D9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026-02

一、由李某某案件引发律师职业道德问题

2013年9月26日,备受关注的李某某等人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李某某等人案从案发来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随着一审判决宣判,由本案引起了另一个焦点问题:李某某等人案的相关写作技巧及辩护律师因涉嫌泄露当事人隐私、不当披露案件信息等行为,将于近期由北京市律师协会对其涉嫌违规的行为展开调查.

由于李某某等人案相关写作技巧及辩护律师涉嫌违规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律师行业的形象及声誉,并且在行业内和社会上均造成了不良影响,针对近期部分律师在写作技巧不公开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生的一些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规范的行为,北京市律师协会也于2013年9月29日召开了不公开审理案件写作技巧工作研讨会.

随着现代社会法律意识的普及,人们逐渐开始认识到拿起法律武器来保卫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性,于是社会中一度出现了“诉讼爆炸”的情况,于是随着案件的增加,律师这个行业也开始变得赤手可热.然而,真是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没有足够职业道德的律师以此为契机,利用自己对被写作技巧人的写作技巧及辩护地位涉嫌在诉讼过程中违法违规的问题也日趋严重,那么整治这样的不正当行为,加强对律师职业道德的宣传,从而净化该行业的不正之风就迫在眉睫.

二、律师职业道德的概念及特征

律师职业道德,是指律师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时应当遵循的道德规范.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02年3月修订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的规定,中国的律师职业道德具体包括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律师执业纪律规范两个组成部分,这两者有互补的关系.那么,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是什么?律师执业纪律又包括哪些呢?

(一)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

1.律师的保密义务

《律师法》第33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8条规定:“律师应当严守国家机密,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及委托人的隐私.”

2.律师的法律援助义务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第10条规定:“律师应当自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帮助.”《律师法》第41条规定:“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帮助.”根据有关规定,法律援助的对象可以分为一般案件法律援助对象和特殊案件的法律援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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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律师执业纪律的内容

1.律师不得以个人身份执业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的执业活动必须接受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律师因执业过错给律师事务所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执业

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下的处罚.

3.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承办法律事务,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额外报酬或财物

律师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律师事务所有上述行为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停业整顿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特别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违反律师执业道德的原因

形式主义灌输,职业道德教育缺乏实质性

长期以来,我国重视法学理论教育而忽视法律职业教育,一些高校甚至没有开设相关的职业道德建设课程.即使开设了,课时也很少,也只是应付式的一种教育,普遍的重视程不够,教材不配套,教学方法与内容单一、空洞,不利于学生良好法律职业的形成.


很多时候,我们在学习法律职业道德问题时,只是单纯在形式上的灌输,并没有真正使学习者意识到该问题的重要性,加之在步入社会后一些社会不正之风因素的作祟,使得一些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为了追逐名利或是金钱而摒弃了其本该遵循的律师执业道德.只有真正的意识到法律职业道德对我们今后在法律工作方面的重要性,我们才会在将来的工作中,恪守职业操守.

(二)客观环境影响,职业道德无法做到真正独立

法律无法脱离社会而单独存在,所以这些外部环境会对法律造成一定的影响,诸如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党政干预司法、监督机制不健全等,这些因素使得法律工作者在执业过程中无法真正的保持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