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头”,指的是的收入.古代的笔记、小说中,为名妓一掷千金的故事有很多.京剧《玉堂春》起解一折,苏三有一段西皮慢板:
玉堂春,含悲泪,忙往前进.想起了,当年事,好不伤情.每日里,在院中,缠头似锦.到如今,只落得,罪衣罪裙.
苏三说的“缠头”,专指嫖客付给的报酬.苏三当年在妓院是红人,好多豪阔客人光顾,每日里“缠头似锦”,意思是收入很高.有多高呢?后来苏三在大堂受审,还有几句唱词:
初见面银子三百两,吃一杯香茶就动身.公子二次把院进,随带来三万六千银.在院中未到一年整,三万六千银一概化了灰尘.
说的是嫖客王景隆为了结识苏三,给了见面钱300两,然后把苏三包下,不到一年时间,在妓院扔了36000两,平均每天付费在100两以上,相当于人民币4万多元,今天看来,这是个惊人数字.
苏三既为名妓,嫖资自然要高一些,那王景隆又是独占花魁,不许其他嫖客染指,所付费用即使不像唱词里说的那么高,也当是一笔巨款.明朝小说家冯梦龙改编的话本《卖油郎独占花魁》当中,杭州名妓王美娘的初夜费高达300两,相当于人民币12万元.此后接客,每晚需白银10两,相当于人民币4000元.
唐朝驻京官员兼资深嫖客孙根据切身经历写成的《北里志》更有说服力:唐僖宗中和年间,长安城平康里名妓天水仙哥出去陪酒,“褰帘一睹,亟使舁回,而所费已百余金矣”,“百余金”就是100多两银子的意思,天水仙哥让客人见一面就能挣100多两,那么王景隆每天为苏三付费100多两也在情理之中.
但并不是所有的都有这么惊人的高收入,《北里志》还提到平康里3号胡同某小型妓院,嫖客一到,几个都出来作陪,或弹唱或歌舞或玩酒令,以蜡烛计时收费,一根蜡烛点完,收费仅300文,比起天水仙哥来,实在是天差地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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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