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策略探析

点赞:11111 浏览:45597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22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它与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息息相关.为了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做好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显得十分必要.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具有科学性、复杂性、全面性、灵活性、及时性、确定性的特点.现阶段,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与不足,为了应对这些问题,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优化监理企业结构、树立监理工作的原则、建立监理交底工作制度.

关 键 词: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监理单位监理质量监理交底工作

一、引言

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实施工程建设监理,它能够提高工程质量,控制项目投资,预防和遏制建筑工程中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文章从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特点入手,分析了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最后文章还就做好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提出了相关的策略.

二、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特点

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中心任务是要实现对建筑项目的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控制,它具有与一般监督管理工作不同的特点,总的来说,这些特点包括以下几点.

1、科学性.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它要求监理人员掌握丰富的科学知识,掌握相关设计图纸、规程规范,熟悉施工方案,具有丰富的施工知识和管理经验.

2、复杂性.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它往往涉及各个专业,如建筑、结构、装饰装修、给排水、消防、电气、智能化等.也往往涉及问题的方方面面,如技术、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协调等.

3、全面性.正因为监理工作具有科学性和复杂性,因此,它就要求监理人员,特别是总监理工程师,掌握的知识比较全面,不但要精通本专业的知识,还要了解其它专业知识.不但要懂得技术知识,还要懂得管理知识.这样才能胜任监理工作.

4、灵活性.监理工作具有灵活性,要适应各种条件的变化,并能够持续发挥作用.一方面,监理工作本身是变化的,监理执行标准依据、监理人员是不断变化的;另一方面,建筑工程的施工情况是不断变化的,监理工作要能够适应这些变化,具有灵活性.

5、及时性.及时性要求监理工作能够迅速的了解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能够及时了解信息、收集信息、传递信息和处理信息.如果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监理工作的有效性将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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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确定性.确定性是针对监理工作的目标而言的.监理工作的目标是明确的,即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而为了完成这些目标,监理工作需要采取各项措施,在事前、事中、事后都需要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确定适用于本工程的有关规章制度,确定监理程序和计划,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施工方案,对原材料进行控制等.


三、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监理工作是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保证自从工程监理制度诞生以来,经过二十几年的发展,工程监理已经形成一种制度,并在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然而,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大发展、大繁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再度引起人们的关注,实践中,常常会出现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问题,这也暴露出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总的来说,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有关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建筑工程监理是对建设项目整个过程的监理,包括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尽管我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对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做出了相关的规定,并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然而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建筑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实行监理制度,仅仅规定了在施工阶段实行监理制度.这就使得对施工阶段难以进行有效的监理,会出现很多的不规范的行为,甚至出现不正当竞争.总之,尽管法律法规有相关的规定,然而缺少对监理制度的明确的全面的规定.例如,虽法律规定监理单位应公平、公正、独立、自主的工作,但监理费是由建设投资方直接支付给监理方,建设投资方往往以各种借口拖欠监理费,因此监理单位往往不得不听命于建设投资方,受建设投资方的种种制约,往往不能独立、自主的开展监理工作.

2、监理市场行为不规范.首先,在监理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往往有暗箱操作、串标、虚检测招投标等不规范甚至违法行为的发生,严重扰乱了监理市场;其次,现在往往存在自身无资质或资质低的个人或监理企业而以其它较高资质的监理企业的名义从事监理业务,因其监理人员素质低、业务水平差、管理能力低下,因而给整个监理行业抹黑;另外,目前监理企业多,竟争大,承揽监理业务时互相压价,特别针对私营业主投资的非公开投标而是采用邀请招标或议标工程,监理费严重低于国家有关最低标准的规定,因此造成监理企业利润不足,进而影响监理企业以高薪招揽高水平监理人才,监理从业人员待遇普遍低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影响了监理人员工作积极性.

3、监理单位风险承担能力不足.建筑业的不断发展,监理业务的不断扩大,发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监理的责任也日益增加,监理单位承担的风险也越来越大.从理论上来说,如果监理工作不到位,建筑工程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监理单位需要赔偿相应的损失.而一些监理单位注册资金较少,所拥有的资金有限,难以承担事故带来的损失.监理单位风险承担能力不足往往会降低建筑投资方对监理单位的信任度,阻碍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发展与进步.

4、监理人员缺乏责任心.在实际工作中,很多的监理人员素质差、水平低,缺乏责任心,使得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应有的作用未能发挥.主要表现为监理工作没有按照程序有效进行,往往流于形式;对建筑工程未能实施全过程监理,而由承包商自行监理等,这些行为都影响监理功能的正常发挥,影响建筑工程的质量,为建筑工程的安全留下了隐患.

四、做好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策略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也需要有健全的法律法规为前提,只有这样,各项工作才能有法可依.目前,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对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还有需要进一步完善之处,比如,在建筑法中明确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必须贯穿于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竣工结算的各个阶段,为实现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为规范各项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保障各项工作按照法律的规定有序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