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知识产权的经济属性

点赞:4374 浏览:14603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10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随着知识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世界各国逐渐提高了对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度,从教育研究的角度来看,教育研究知识产权创造、使用和保护,也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重视.本文将对教育研究知识产权的概念及基本特征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从私人物品属性及公共物品属性等角度,对教育研究知识产权的经济物品属性进行规范分析,最后,结合中国实际给出有关对策与建议.

[关 键 词]教育研究知识产权私人物品公共物品外部性

近年来,由简单的教育卡片的发明引来多家剽窃的案例来看,知识已成为很重要的生产要素进入市场,并且已成为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在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背景下,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家间竞争的重要武器.知识产权领域的研究越来越受到研究者的重视,相关研究成果也逐渐丰富.在教育研究方面,美国学者威廉•,维尔斯曼根据研究的目标把教育研究分为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我国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研究主要围绕在以下几个方面:就知识产权的概念界定,学者张伟、祝红霞、曹丹、张海英指出了知识产权客体的本质为“知识信息”,从构建主义角度对知识产权概念做出了新的诠释,就知识产权保护与经济增长的研究.胡卓娟在分析了知识产权的内涵及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基础上,证明了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可促进国内研发投资和自主创新,还可激励对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刘勇、周宏利用省际面板数据研究发现知识产权保护与经济发达程度的大小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成正相关.管汉晖从贸易角度研究了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经济增长.

教育知识产权的经济属性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关于知识产权的论文范文数据库 大学生适用: 研究生毕业论文、本科毕业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64 写作解决问题: 写作技巧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文献综述、论文目录 职称论文适用: 技师论文、初级职称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写作技巧 论文题目推荐度: 经典题目

一、教育研究知识产权的概念及基本特征

知识产权,也称智力成果权,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从知识产权包含的内容上看,各国不尽一致,但将知识产权大致归为包含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等三项内容时,在世界范围内基本一致.

1.教育研究知识产权的概念

教育研究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新兴形态的知识产权,目前未见到相关论述.应该说,教育研究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概念和研究领域,需要作进一步研究.如果从知识产权的本质特点出发,可以将教育研究知识产权初步定义为:基于教育研究的依法产生的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教育研究知识产权主要包括教育研究卡片、教育研究著作、教育研究论文以及与教育研究成果使用相关的教育专利等.

2.教育研究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

从共性的角度,可以概括为:①可复制性.作为教育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诸如软件专利、网络论文等,其复制成本低,甚至可忽略不计.可多次复制,多方同时使用,不受地域限制.②耗损的特殊性.基于教育研究的知识产权使知识产权实务化,但有别于一些可以根据其使用状况就可以计入耗损的实体,其耗损趋势并不是必然逐步递增的,相反其成新率可能增加.③产出的有限性.教育研究知识产权创造者在创造诸如讲义、卡片等成果,且由某一确定厂商印刷、出版后,其产出数量是有限的,即通常我们生活中所说的正版数量的有限性.

二、教育研究知识产权的私人物品属性分析

1.私人物品属性及其理由

私人物品,是指具有生产和消费的竞争性和排他性的经济物品.臧旭恒教授曾表示教育不能满足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特征,因此也认为教育实质上是一项私人物品[6].罗志敏认为教育产品从其属性来讲,属于“私人产品”,且这种属性是永恒不变的.

教育研究知识产权作为教育研究后期的一种法律形态的经济物品,具有私人物品属性:①教育研究知识产权的竞争性,这种竞争性是指当消费一件教育研究知识产权物品时,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会减少其他人对该产权产品的可用量.例如,某消费者购写了一套小孩识字卡片集时,市场上就减少了这种识字卡片的可购写量.②教育研究知识产权的排他性,这种排他性是指当消费者消费一件教育研究知识产权(如一份讲义,一篇论文等)物品时,该消费者的消费行为能够排除其他人对该产权物品的消费,比如一个消费者购写了一份教材,其消费行为排除了其他人对它消费的可能性.因而,教育研究知识产权具备私人物品属性.

2.私人物品属性的经济影响

(1)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增长.全球各发达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研究早我国许多年,所以其研究成果亦是诸多,而我国每年高价引进国外的教育研究方面的知识产权数量确是不少,这无疑是一大笔有形的开支.所以,我国制定了相关鼓励产权研究人员积极钻研、创造知识产权激励政策,鼓励研究人员能积极探索、寻求、创造属于我们国家自己的新产权.这样,一来可降低国家外购成本,二来亦可增加自身国民的经济收入,反则更增强国民自发研创之动力,带动整个国家社会经济快速发展.

(2)阻碍社会经济发展,这主要是由于教育研究知识产权的不必要的滥用降低了教育研究知识产权的有效利用.由于目前商业化现象的普遍化,产权研发者研发出的产品经市场购写后,以高价垄断出售,以获取自身的高额利润.这种垄断产权的滥用现象,在市场经济态的社会是需引起高度注意的.因为这在一定程度上,不但抑制了产权的有效配置,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也抑制了社会经济稳定协调地发展.

三、教育研究知识产权的公共物品属性分析

1.公共物品属性及其理由

公共物品,是指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的经济物品.劳凯声认为学校是非营利性组织,它所提供的教育产品就是一种典型的公共物品,但这种公共物品实际上还可以进一步转化为私人物品或准私人物品,尹伯成则指出,公共物品一般是由政府提供,且值得注意的是,某些公共物品也可以由市场提供,私人办教育就是一例.

教育研究知识产权具有公共物品属性的主要原因:①教育研究知识产权的消费的非竞争性,因为教育研究知识产权,不论是通过书籍的购写,还是通过网络链接进行阅读或下载,都不会因增加一个人的消费而减少其他任何人对知识产品本身的消费利益,因此教育研究知识产权具备非竞争性的特点,②教育研究知识产权的消费的非排他性,知识产品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发挥的作用是越来越大,为个人或集体带来的价值也是非常巨大.所以在现代生活中,对知识产品的消费与保护存在较大的问题,诸如教育知识产品在网络中盗版的现象,很难对这种产品加以收费,故而教育研究知识产权也具备非排他性.因此,教育研究知识产权完全具备公共品属性.

2.公共物品属性的经济影响

(1)增进社会福利,这主要是教育研究知识产权的公共物品属性所带来的“搭便车”现象所导致的消费者福利增进.在网络普及的今天,教育资源丰富,诸如网上非常多的教育软件可供免费或基本可以不付代价的下载等,这便产生了外部性问题.这样的情况,还属其是具有正外部性,即一人创造,多人受益.换句话说,这使得该教育软件创造者的社会收益远大于其个人收益.从获取这部分教育资源的受用者角度来说,他们是免费获得了很大的收益,属于增加了自身的个人福利,从而也间接地增加了社会总福利.

(2)降低了教育研究知识产权的有效产出,教育研究知识产权的公共物品属性虽然带来了教育研究知识产权使用者(也即消费者)福利增加,但从教育研究知识产权的创造者角度来说,他们的权利遭到了倾犯,利益遭受了损失,他们的福利当然也是不成比例地降低,最终将影响他们创作知识的积极性,以致于有可能出现有创新、创造,但因怕被侵犯而藏就家中的现象,这样的结果将会很大程度地影响或制约社会的发展,导致社会福利的降低,对社会产生极大的负外部性.


四、教育研究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与建议

1.提高教育研究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效产出教育研究知识产权

现在剽窃知识产权不仅是不法商人的巧取豪夺作为,甚至连一些名人、学者、教授也卷入其中.面对这种不诚信的社会风气,教育研究知识产权创造者,一方面要树立注重自身产权的保护意识,并有效利用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教育研究知识产权私人物品属性的特点,通过合法渠道获取教育研究知识产权的创造性收益.另一方面,在自身产权得以很好被应用的同时,切勿知识产权垄断滥用损害消费者利益.

2.自觉保护教育研究知识产权、有效利用教育研究知识产权资源

知识产权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我们知识产权创造者的智力成果,不应为谋求私利随意侵犯创造者的权利,败坏社会风气,影响社会经济秩序.应自觉树立正确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以正当途径获取资源使用,维护良好的社会教育风气,促进教育研究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最终促进我们整个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另外,需大力加强对社会的宣传力度,使社会相似度检测等牢固树立知识产权是无形资产,侵权即为偷盗行为,是对知识产权创造者的不公平、不尊重行为,全社会一定要形成尊重知识产权的文化气氛.

3.加强教育研究知识产权立法和激励约束机制、有效保护教育研究知识产权

在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WTO的情况下,欧盟和美国在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之间协调的经验,值得我国借鉴.因此,我国在将来制定的反垄断法中应该把知识产权垄断滥用纳入反垄断法的范围.如美国对知识产权的合理垄断给予保护,当知识产权垄断滥用超越了知识产权范围,损害美国社会普遍公众利益或福利,则会遭遇反托拉斯法的制裁,从而达到个人权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相对平衡.此外,政府对个人、企业、科研院所的开发创新要有激励政策,对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企业和单位等主体要有鼓励倾斜政策.与此同时,应加大侵权处罚力度,并配以刑法惩处,使不法分子不敢随意滋生侵权念头,使创新有所嘉奖,奖罚有致且有力,有效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把知识产权政策落实到实处.

五、结论性评述

本文探讨研究了教育研究知识产权的经济属性,并得出以下结论:第一,规范分析了教育研究知识产权的经济物品属性,即同时具备私人物品属性和公共物品属性,第二,分别作为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的教育研究知识产权对社会经济或是社会福利的影响都存在双面性,即既有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一面,但同时又存在一定的阻碍效应,第三,教育研究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需三方面主体共同努力,即教育研究知识产权创造者、使用者及国家和社会相似度检测等三方面主体,均应自觉形成产权自我保护、有效维护的意识观念,有效产出教育研究知识产权、有效利用教育研究知识产权资源、及有效保护教育研究知识产权,严厉执行打击并惩戒违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行为人,稳定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知识存量的水平还很低,知识产权研发、创新的水平还很有限,因此,在现阶段乃至将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鼓励人才在知识产权上的研发、创新是相当紧迫且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