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金融监管法律述评其借鉴

点赞:26410 浏览:120657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06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 澳大利亚的金融监管体制经历了从分业监管到集中监管的变革,现行监管体制中,审慎监管局负责金融机构的审慎监管,证券与交易委员会负责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金融监管”架构.在金融危机的实践证明,监管体制富有应对系统性风险的效能.对于正在探索金融监管法制改革的我国来说,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 键 词 金融监管 审慎监管 消费者保护

中图分类号:D9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2-113-01

当前,一场反思金融危机教训和未来进路的探讨正在全球范围内展开,其中关于金融监管的模式问题是讨论的重点之一.2008年美国财政部提出的《金融监管结构现代化蓝图》被视为金融危机后美国金融监管法治转向的重要标志,在这份审视美国金融监管问题的报告中提到美国未来金融监管模式改革的目标是,“以目标监管为基础的最优监管架构在一定程度上与澳大利亚、荷兰采用的模式相似”.①可以预见,澳大利亚的金融监管模式会越来越多得到关注.

一、改革前后的澳大利亚金融监管体制

金融监管改革前的澳大利亚,以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作为监管对象,而不十分关注金融怎么写作和金融商品,属于典型的机构监管模式.②当时共有四家机构监管整个金融体系:储备银行(即银行,RBA)监管银行,保险与养老金管理委员会(ISC)监管保险与养老金,金融机构管理委员会监管(AFIC)非银行存款类金融机构,证券委员会(ASC)监管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和企业财务公司.

按照不同监管目标,澳大利亚成立了两家监管机构,形成旗帜鲜明的“监管”模式.③一家监管机构为新成立的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它以实融系统稳健运行为目标,负责金融机构的审慎监管和风险监管,另一家监管机构为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其前身即证券委员会,以实现消费者保护为目标,负责金融市场秩序和消费者保护.

二、监管之一:负责审慎监管的APRA

审慎监管局依据《审慎监管局法》等法案,依法制定审慎经营标准,并严格实施,防范、评估、预警和处置金融风险或金融危机,确保金融稳定、金融效率和金融竞争的动态平衡,促进市场稳健规范运行,保护包括存款人、投保人和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APRA将银行、保险公司、养老基金、信用社、房屋协会、友好协会等金融机构的列为审慎监管的对象,目前在澳大利亚接受APRA监管的金融资产占整个金融体系的近80%.

在此次金融危机中,由单个金融机构引发的系统性风险给世界金融监管提出新的命题.在澳大利亚的金融监管体系中,澳大利亚储备银行的主要角色是作为银行,专司货币政策.但是它对于促进支付清算体系高效运行,在危机发生时充当最后贷款人,维护金融系统稳定等方面作用突出,是金融监管架构中的重要部分.

三、监管之二: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的ASIC

证券与投资委员会是依照《证券与投资委员会法》的授权设立并依法行使权利的,澳大利亚企业、市场和金融怎么写作监管机构.作为一家独立的联邦政府机构,ASIC的宗旨是推动澳大利亚经济声誉和健康,维护金融市场的公平和透明,促进市场主体的参与积极性,保障信息披露,并确保投资者和消费者的知情权.

澳大利亚金融监管法律述评其借鉴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关于金融市场的论文范文素材 大学生适用: 硕士论文、学院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33 写作解决问题: 如何写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提纲、论文结论 职称论文适用: 论文发表、初级职称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如何写 论文题目推荐度: 优秀选题

ASIC将对证券交易机构、期货交易机构、金融怎么写作机构、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公司以及储蓄机构等列为监管对象,并负责证券公司的审慎监管.作为企业监管机构,ASIC监管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人员履行职责廉洁,勤勉,使其以公司利益的最大化为目标,作为市场监管者,ASIC评估金融市场是否遵从运作公平,有序和透明的法律义务,并就是否授权新的市场向财政部长提供建议,作为金融怎么写作的监管者,许可并监测金融怎么写作业务,以确保他们有效、诚信和公平的运作,这些业务主要涵盖退休金、基金管理、公司股票和债券、衍生产品和保险.此外,澳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有权监管金融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和消费者保护等问题,也是维护市场秩序的中坚力量.最后,财政部负责财务政策具体制定和执行等.总的来说,澳大利亚金融监管改革的驱动力源自国内金融自由与国际金融全球化的双重助力,它吸收了功能监管理念,并打破传统机构监管模式,产生了较好的制度价值.

四、对中国的借鉴

我国目前还坚持着世界上最大的金融分业监管法治模式,但经过修订的《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和《人民银行法》,已经在为寻求将来的监管改革路径留下了法律依据.就未来金融监管改革,笔者认为应当借鉴澳大利亚的“监管”模式:通过修改《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证券法》、《保险法》,保留银监会的审慎监管职能,将证监会与保监会中的审慎监管部门合并到银监会之中,同时将银监会、保监会中监管市场行为、公平竞争、金融商品怎么写作的职能和编制,统一归入证监会之中,从而形成“监管”架构.以此做为中国金融监管的核心部门,再联合人民银行和财政部,在的外部形成宏观审慎监管协调机制,监管的对象结构包括金融市场本身的结构、融资结构、投资者结构、金融工具结构、市场参与各方的资产负债结构等的脆弱性,完善信息互通、风险预警的综合协作机制.

注释:

①The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 Blueprint for a Modernized Financial Regulatory Structure,13.

②Caner Bakir, Who Needs a Review of the Financial System in Australia The Case of the Wallis Inquiry,Refereed Paper Presented to Jubilee Conference of the Australian Political Studies Association, 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 2002, 2.

③Cynthia Crawford Lichtenstein, The Fed's New Model of Supervision for “Large Complex Banking Organizations”: Coordinated Risk-Based Supervision of Financial Multinationals for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Stability, 18 Transnat'l Law. 283, 2003, 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