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写写提明·吾守尔小叙事的隐喻性

点赞:16653 浏览:71795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28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内容提要:维吾尔当代著名作家写写提明吾守尔善于通过想象来虚构荒诞离奇的故事,隐喻性地反映了人们的精神世界.叙事的隐喻性是构成他小说成就的重要方面.

关 键 词 :写写提明吾守尔 维吾尔语小说 叙事 隐喻性

不同类型的文化具有不同的隐喻性特征.一个民族的文化不但与其所处的地理自然环境有关,而且还与该民族的各种社会习俗有关.社会习俗包括人们的宗教信仰以及历史上发生的事件对人的活动和精神的影响等.正是这些因素造成或影响人们不同的价值观念.因此,反映这些价值观的隐喻也不同.维吾尔族有其自身发展的漫长历史,文学作品也具有独特的隐喻性.维吾尔当代著名作家写写提明吾守尔的小说正是一个典型的个案.

写写提明吾守尔从1978年开始创作,至今共发表短、中篇小说近百篇,他善于运用讽刺笔法描写人们的生活和精神世界.他的作品曾多次获奖,1992年《天山》文学期刊在新疆范围内进行了一次读者民意测验,写写提明吾守尔荣膺读者最喜爱的三位作家之一.他的作品虽然都取材于他所熟悉的维吾尔族百姓的日常琐事,但使读者感到绚丽怪诞,并能从作品中体悟生活的蕴涵.文本中的叙述者并不通过故事告诉读者什么道理,但由于文本被赋予了多重指涉,使不同层次的读者可以立足于自身,进行完全自由的、充分体现主体性的解读.而这得益于他的小说叙事的隐喻性.在文本中,叙述者赋予人物或动物一系列不同层面的象征意义,这种隐喻性的叙述既突出了作品的内涵和意义,又使它们复杂化.

通过对写写提明吾守尔小说的研究我们可以发现,他善于用某种动物把文本中人的各种关系连接起来,他的许多作品都成功地运用动物来隐喻主题,在“疯子系列”中,较早介绍给广大读者的《芦花公鸡》和《镶金牙的狗》可以说是作者两篇炉火纯青的短篇杰作.在这两篇小说中,动物是人们建立相互关系的中心环节.这两篇小说都采用第一人称叙述者在场的方式来讲述故事,缩短了叙述者与读者的心理距离.小说情节离奇怪诞,不可思议.小说采用传统叙事和现代叙事相结合的方法,总体结构用传统叙事,读者能清晰地理出一条主线,同时又运用现代小说叙事方法,虚构出一个个荒诞离奇的故事.《芦花公鸡》讲述的是:“我”有一只芦花母鸡,可是有一天,这只鸡突然变成了凶猛无比的斗鸡,它离开了下蛋的草窝,开始在斗鸡场上大展雄风.自身的价值由原来的十来块钱,一跃而升至五百元,直至一千元.当“我”还没有来得及把它卖掉,它就被贼偷走了.在斗鸡场上,新主人为了金钱,逼迫它天天在斗鸡场上搏斗,当它再也斗不动的时候,便一刀宰了它,这时才发现它又变成了母鸡.而当新主人沙尔比江吃了芦花鸡肚子里的蛋后,变成了一个丑陋无比的女人.

斗鸡是维吾尔族民间普遍存在的一种娱乐活动.它本来是人们在茶余饭后的一种消遣活动,随便找一个空地就能进行.作者却赋予这一喜闻乐见的娱乐活动以新意.斗鸡场实际是改革开放后的体育场,在这里每个星期天都有人斗鸡斗狗,热闹非凡;斗鸡人原先是体育场的摔跤运动员,承包了体育场后,成了大款.通过娱乐活动性质的变化和人的角色的变化,隐喻故事发生的背景和人的精神状态发生了本质的变化.

文本还以一只鸡的性别变化和人们对它态度的变化来隐喻人的价值观和人生观的改变.这只鸡是只母鸡时,每天都下蛋可没有人在意它的存在,而当它变成勇猛的斗鸡后,就成为人们关注的中心.人们都想得到它.因为它能给人带来好处,它是金钱、权利的象征.芦花鸡由母鸡变成公鸡这一过程可以说是鸡的本性发生变化的过程.本性的交叉混乱同样也出现在斗鸡人沙比尔江身上.鸡和人的本性变化可以说都是在不知不觉和难以预料中完成的.最后,当他们的性别发生变化后,事物从量变到质变,男人完全变成了女人,芦花鸡变成了勇猛的斗鸡.小说中最精彩的叙述恐怕就是对这只斗鸡的叙述,它极具隐喻色彩,在整篇小说中,处处能见到斗鸡具有人的某些特征.

我们按一元一张写了门票走进去,只见芦花公鸡就像海盗一般包住了一只眼睛,用力掏着耳朵,“嗤嗤”地不时的往两边吐着唾沫,正翘腿坐在一张椅子上,身边围了好多鸡贩子.我得知芦花公鸡的主人们用纯净的小麦和新鲜的肉汤喂养它.还有一两个人专门为它打扫鸡舍、左右侍侯,给他端烤包子、薄皮包子之类的食物.它则像个娇生惯养的孩子一样挑三拣四地品尝,吃了里边的肉馅把面皮儿拨在一边等我不知道芦花公鸡是不是认出了我,反正它连瞅也没有瞅我一眼.

因为变成了斗鸡,因此芦花鸡的身价抬高了百倍,它的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它被人伺候,它学会了“享受”生活,学会了挑剔,学会了铺张浪费;它见利忘义,在角逐场上目中无人,骄傲得连养育自己的主人也不认识.为了表现自己的强悍、凶猛,它像海盗一样包住了一只眼睛,它用力掏着耳朵,吐着唾沫,翘着腿坐在椅子上.这些行为,鸡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做,也做不出来的.作者运用隐喻性的语言使鸡具有了人的行为.鸡的变性、变异,实际上指涉着人的本质发生了变化,人发生了变异.在物欲横流的现实生活中,当某些人的身份、地位发生了变化,具有显赫的地位和荣誉时,他们就得意忘形,自以为是,摆出一副不可一世的神态而他们的无限风光也只能是昙花一现.

这种隐喻性叙事在《镶金牙的狗》中也有明显体现.给狗镶金牙乍看会使人感到荒诞离奇,但是谁又能否认它确实存在呢正如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所言:“为了获得新的效果,一桩不可能发生而成为可信的事,比一桩可能发生而不能成为可信的更为可取.”小说的魅力就在于,它运用隐喻性的叙述把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展现在读者面前,但又使读者在扑朔迷离的情节中找到了作品与生活的一种隐秘关系.在这篇小说中作者在局部成功地运用现代叙事手法讲述故事.文本一开始就用了“时下,风言风语不胫而走”,此后再也没有运用任何能使读者推断出具体时间的叙述.我们认为故事可以发生在任何一个年代,而且会永远发生下去.文本中的服饰描写也同样,它看来是个十分肯定、具体的线索,实质上也正是它模糊了我们的判断.《镶金牙的狗》的“作者”上身穿了一件窄小的方格子西装,里面是咖啡色的方格子衬衫,而且衣襟长于西装;下身穿的方格子裤子连脚踝也没遮住,帽子和领带也是方格子,看了使人眼花缭乱.而“作者”却自我感觉良好,他认为是国外进口来的就是最好的,最时髦的.这不禁使人想起改革开放初期的崇洋热.人们认为国外的一切都是好的,对外国的东西不加选择地接纳、采用.20世纪30年代鲁迅先生就曾在其杂文《拿来主义》里明确地指出,对外来的东西我们应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文本通过现代叙事隐喻出,作者希望在追求新生事物的同时应该保留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心理.

《镶金牙的狗》用第一人称在场叙事.讲述
的是:“我”和妻子在国外发了财,想把金子带回国内,可担心海关扣留,就给活泼伶俐的小狗“白脚掌”镶上了金牙.后来妻子病重住院,要动手术,主刀医生狮子大开口,不但索取红包还提出要这条镶金牙的狗,“我”只好把小狗作为礼物送给了这位医生,最后,医生为了取下狗嘴里的黄金而将狗杀死.医生和他的妻子镶上了从狗嘴里取出的金牙后,变成了具有狗的特性的人.小说选材是基于维吾尔族文化传统的.考古资料表明维吾尔族先民有崇尚黄金的风俗,在被挖掘的古代墓葬中就有许多黄金随葬.统治者喜爱黄金,每年都要为黄金准备祭奠,黄金被人们深深膜拜.他们不但使用各种黄金器具,而且在服装、甚至马具上都镶有黄金饰品.这一文化一直传承至今.维吾尔族妇女基本上都有金银饰品.有钱人镶金牙是很普遍的事,至今民间还有许多私人牙医给人镶金牙,但是还没有听说过给狗镶金牙的事情.而文本中作者却赋予这只狗特殊的隐喻.狗被镶了金牙后,把人物串联了起来.没有狗,黄金不可能顺利带回国内,没有这只镶了金牙的狗,医生也不会答应给“我”妻子治病,没有这只狗,医生也不会变成狗.镶金牙的狗是物欲、金钱、贪婪的象征.任何种族、任何国度,拜金从来就是存在的,但是“时下”拜金主义愈演愈烈,有些人已成为金钱的奴隶,为了金钱失去了做人的基本道德准则.叙述者对小狗本身的描述更是意蕴深刻.小狗在镶了金牙之后那副势利、愚蠢、庸俗、滑稽的神态,喜剧效果非常强烈,我们可以深刻地感受到,那完全是一个得意忘形的“人”的行为.这条狗在镶金牙前就极会讨主人喜欢,它非常适应国外的生活,很会察言观色.它会用火柴棍剔牙,遇到不同的人或动物所表现的态度也截然不同.当它被灌上两杯酒后,竞也会屈膝弯腰地邀请年轻女士跳舞.可是狗毕竟还是狗.当它使主人丢面子时,就会落得个被主人踢一脚的下场.它自以为受到宠幸,自己就可以和人类享有同等的地位,但这毕竟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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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镶了金牙后更是自以为是、沾沾自喜,作品这样描述:

我们这一带养狗就是图个看家,然而回国之后,我们就没有听到“白脚掌”的叫声了.每当有人进出我们家门,它似乎是向他们炫耀它嘴里的黄金,咧着嘴一动不动地注视着.更可笑的是见了穿戴阔气的客人,就会摇着尾巴撒欢;而当穿戴得差一点的人来时,它则会看不起似的拉下脸来.为了减少非议,我们把它关在房子里,可它却爬上房顶,用尾巴扫一扫蹲坐的地方,牙缝里挤出涎水、呲牙咧嘴地望着大街上的行人.有时像怀念在国外吃黄油面包、喝酒开心的日子似的用前爪扶着下巴出神.

与芦花鸡一样,作者运用隐喻使狗具有了人的某些行为.当主人公一家从国外回来后,人的生活又恢复到了从前,可是狗已经无法回到现实中,它的本性已经被改变,对生活的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现实生活已无法满足它.它已不会看家护院,它的本能已经丧失;狗的本性是在户外生活,可是坐惯了干净椅子的它,要把满是灰尘的土地用尾巴扫扫才坐;它摆出哲人思考问题的架势,用前爪扶着下巴留恋地回忆在国外的美好生活.文本中的狗完全是、虚荣、势利的化身.

在上述两篇小说中动物作为连接叙事的中心,喻示着人们对金钱、权利、虚荣、物质的.当这些得到满足时,人们的生存状态会是怎样在小说的文本中,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个被异化了的个体.《芦花公鸡》中,把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不劳而获的沙比尔江,变成了一个丑陋无比的女人.在《镶金牙的狗》中缺乏职业道德、嗜财如命的医生夫妇变成了汪汪乱叫的狗,因为贪婪,他们被革除人籍人了狗籍,他们已经没有做人的资格了.男人变女人,人变成狗的事情从实际生活看当然是不可能的.但从整个小说文本的内在逻辑上来看,又有其合理性和完整性.作为喻体的芦花鸡和狗的变性和变态本身也喻示着人的异化.文本表面读来使人感到离奇、可笑,可实际上却充满悲剧色彩,充满了作者对现代社会的世俗、虚伪、冷漠和道德混乱的失望,从而使小说具有难以名状的悲凉和感慨.

高度重视比喻,尤其是隐喻,是新批评派语言研究的一大特色.布鲁克斯说:“我们可以用这样一句话总结现代诗歌的技巧,重新发现隐喻,充分运用隐喻.”写写提明吾守尔就是一个非常重视运用隐喻的作家,他在不断的探索中形成了自己创作的套路.如果说以上两篇小说作者运用隐喻陛语言使动物具有人的部分性格的话,在《黑肚子领头羊》、《猪的节日》等小说中运用隐喻性的叙事,使动物都已变成了人,它们有对人的行为进行推理、判断的思维能力.这是写写提明吾守尔小说中的动物与寓言故事中的动物具有的本质区别.

《黑肚子领头羊》整篇的叙述看上去非常传统,但其叙事风格却是空灵缥缈的,而且叙事的结尾指向深远.文本是全知全能的第一人称隐身式叙述,带有浓厚的宗教神秘色彩,情节模式很简单,就是失去羊――寻找羊――邂逅羊――杀羊.主人公尤奴斯巴合西的父亲有一只小白山羊,这只山羊从小就聪明伶俐、与众不同.在一次狂风中,父亲失去了尤奴斯巴合西和这只山羊.当尤奴斯巴合西重新回到父亲身边时,他具有了某种特异功能,成了一名有名的巫师.若干年后,当他再次遇到那只已长大的山羊时,山羊已变成损人利己、背信弃义、贪婪狡猾、不知廉耻的领头羊,最后尤奴斯巴合西将羊的躯体毁灭,但羊的阴魂不散.整个故事情节怪诞神秘.黑肚子领头羊的外貌特征就极具隐喻性,这是一只白色公山羊,腹部有巴掌大的一片黑毛.所以,尤奴斯巴合西管它叫“黑肚子”.这只羊的颜色就隐喻着它是一只集吉祥与邪恶于一身的形象.维吾尔族先民曾经信仰过袄教,祆教有拜火的习俗,他们认为火是光明、纯洁和创造性的象征.因此,教徒多穿白色衣服,崇敬白色,以白色象征神的至尊,崇敬白色生灵.到喀喇汗王朝时,王朝可汗称号中常常带“喀喇”一词,以此表明王朝崇尚黑色,随着伊斯兰教的深入以及阿拉伯、波斯文化的影响,尚黑传统出现变化,至迟到喀喇汗朝后期,七河地区居民又开始接受白色为吉的观念,黑色已成为丧服颜色.在新疆现代汉语方言中“黑肚子”有黑心肠,一肚子坏水的意思.作者是精通汉语的作家,肯定知道这个词的意思.领头羊的毛色白中有黑,在当代维吾尔人看来是神圣、纯洁、光明的象征.它曾是尤奴斯巴合西的希望.但当尤奴斯巴合西再一次遇见这只朝思暮想的山羊时,他发现这只山羊的本质是凶狠、狡诈、阴险的,因此不禁产生厌恶之情.


羊贩子还在滔滔不绝地继续讲述:“如今,这只公山羊已经完全习惯、自个儿领着羊群进城,从屠宰场这个门进,等到屠夫们把羊抓住,栓好腿脚准备下刀子宰的时候,它悄然从另一个门溜出来.那里的人们一看这只公山羊角上的标记,都知道不是要屠宰的羊等

我们这只领头羊用各种漂亮话向那些羊描绘城里的景象,那里有个地方叫‘屠宰场’,所谓‘屠宰场’就是把在这个世界上的受苦受难者直
接送往另一个世界――天堂的地方.手持屠刀、留着小胡子的天使们就专门这件事.在那里,凡是已经开了天堂通行证的,到了另一个世界只要向那些对自己的罪孽难以做出交代的伙伴们挥挥手说声‘拜拜’就能顺利通过鬼门关.”

这里对领头羊人化的描述真是触目惊心.叙述者已将羊赋予了人的话语,它是这样一种人的化身,他们见利忘义,为了自己的生存,为了私欲,不惜出卖同类,将自己的同类骗上断头台.他们的躯体虽然被毁灭,但他们的灵魂还在,悲剧将永远持续下去.鲁迅曾说过,当人是兽时,比兽更坏,因为会用道理诬灭受害者.

在《猪的节日》里,为了使比喻有力,叙述者独具匠心地选取了维吾尔族禁忌语“猪”作为喻体,极有分寸地传达出内心的情感和意念.叙述者亲眼目睹了故事所发生的一切,亲耳听到了猪们的对话.对现代价值观和传统道德沦丧给予了深刻地反思和批判.叙述者从“我们”居住的一块湿地开始讲述:这里的猪原来一天到晚都把嘴伸到黑泥里拱来拱去.它们的主要食物是菜叶和杂草,偶尔吃从饭馆收回的残汤剩饭.再往后猪越来越多,养猪户也越来越富.正如文本中的一位教师所言,养猪的人富起来,是同这个城市里餐厅的增加成正比的.去餐厅酒楼的大人物、阔佬们,为了炫耀自己,互相比阔气,要上一大桌饭菜,只吃一点点,甚至只看上几眼就一走了之.剩下的饭菜都由养猪的人收走.猪们的一日三餐由黑泥变成普通人家做梦都不曾见到的各种鸡鸭鱼肉、生猛海鲜、飞禽走兽.吃了这些食物的猪们的脾气、性格和把这些食物剩给它们的人的脾性相像.当城市要检查卫生,下令所有的餐厅、酒楼必须停业一周时,猪的食物来源被切断.吃惯了美味佳肴的猪们再也无法忍受吃菜叶和野草.宾馆、餐厅开业的第一天,它们就冲了进去,美美地吃着山珍海味,把城市弄得一塌糊涂,最后竟然有一只猪开上小轿车不知踪影.

文本中从湿地居民的变迁、养猪户的家庭变化可见到时代变化和人们生存环境变化的影子.这些都喻示着人类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无时无刻不在破坏着我们周围的生态环境.人类在提高自身生活质量的同时,时刻都在冲击着人类优良的文化传统,践踏着传统美德.各民族都有自己民族特殊的禁忌,小说用猪这种动物本身就极具隐喻性.维吾尔族禁忌起源于伊斯兰教《古兰经》的教义规定,现已演变为他们的日常生活习俗,教义规定:不吃猪、狗、驴、骡等家畜和猛禽猛兽的肉.维吾尔族人民一直保持着自己的饮食习惯.然而,当人们的物质生活得到根本改善后,人们不是更加珍惜现有的生活,而是摒弃了优秀的传统.维吾尔族向来是珍惜粮食的民族,对任何吃的东西,尤其是粮食做的馕、饼干等物品是绝不容许浪费的.可是文本中无论是人还是猪,都抛弃了自己的传统,大肆浪费,对一切都无所顾忌;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不顾一切地损害别人的利益.小说中猪的食欲象征着人的贪欲.猪的生活水平的提高是人赋予的,猪的的膨胀,也是在人不断地去满足的基础上膨胀起来的.社会风气变坏何尝不是这样

在故事即将结束的时候,人们还在为“由于经常吃人吃的食物变成了人的猪,还是经常吃猪的食物变成了猪的人”的问题争执不休的时候,猪已经过完了它们的节日,正在心安理得地休息.文本中这个第一人称的叙述者既是讲述者又是文本中的人物,他借用猪的嘴向人类敲响了警钟,造成这一切的都是人类自己,毁灭我们这个星球的也将是人类自己.小说同时也折射出作者的洞察力和民族使命感,也许世界继续这样下去,人和动物就没什么本质区别了.

写写提明吾守尔小说成功地将传统叙事和现代叙事结合起来.通过丰富而深刻的想象塑造了人化的物和物化的人.作者运用隐喻和荒诞的手法对客观世界进行讽刺,犹如漫画夸张地勾勒世间的人情百态却又更加接近于本质,使作品意蕴深远.

[责任编辑:刘大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