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政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构建

点赞:5911 浏览:20013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23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 :宪政文化不仅为一个国家建立宪政制度提供理论支持,而且还为一个国家实现和谐社会奠定政治文化基础.因此,深入探讨宪政文化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作用,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 键 词 :我国 宪政文化建设 和谐社会构建

宪政文化不仅为一个国家建立宪政制度提供理论支持,而且还为一个国家实现和谐社会奠定政治文化基础.因此,深入探讨宪政文化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作用,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宪政文化的科学内涵

创制宪法是实施宪政的前提,而宪政是以宪法规定的原则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政治制度,是宪法的实施状态.但是,人类政治实践表明,并非所有宪法之花都能够顺利结出宪政之果.因为作为静态的宪法要转变为动态的宪政,很大程度上既取决于宪法的实施,也取决于宪政文化.我们认为,所谓宪政文化就是社会成员对宪政的认知、情感、态度和信仰的总体倾向.它反映着人们对、法治、人权、平等、自由等价值的普遍认同和坚定信仰,蕴涵着人们对政府与社会、个人与国家以及人与人关系的理念,以及对围绕宪政发生的现象与行为的政治评价.从人类社会的政治发展来看,宪政文化属于政治主体的一种主观认识,它形成于各个民族的政治生活和文化传统之中,是现代社会文化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二、宪政文化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实现后能否持续,不仅取决于我国社会各领域的制度创新,而且取决于宪政文化的培育和形成.

(一)宪政文化奠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文化基础

我们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需要一种新型政治文化支撑,这就是宪政文化.如果一个国家形成了宪政文化.其民众的政治权利意识强烈,对宪法和法律的认同程度较高,参与政治相当热情,政治态度比较宽容.而且善于接受社会的政治变革.因此,我国要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建立社会的政治文化基础――宪政文化.

(二)建设宪政文化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

从一定意义说,一个社会如果没有文化层面的和谐,就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和谐.因为文化和谐是一个社会最深刻、最持久的和谐,所有社会的政治文化总是与该社会的制度,特别是与该社会的政治制度内在地联系在一起.因此,不管是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还是发展社会主义宪政国家,都需要传统政治文化的不断创新与发展.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愈益丰富、多元,在此状况下,只有建立宪政文化体系,才能融合各种社会文化,整合人民内部不同利益诉求,化解各种利益矛盾,最终实现社会和谐.

(三)宪政文化的建立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的重要标志

相对于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来说,政治文明是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因为没有政治文明提供的制度和法律保障,社会和谐不仅无法实现,而且物质文明提供的物质支持、精神文明提供的智力支持也不可能是持续的.我国是一个经历了漫长的封建专制统治的国家,社会制度和法律建设的程度较低,民众的法律意识淡薄,这就更需要加强政治文明建设.建设政治文明就是要实现宪政文明,宪政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标志.只有建立和实行了宪政制度,才会有真正的政治文明.而宪政的基石在于宪政文化,没有宪政文化的建构与弘扬,就没有发达的政治文明,更不会有社会的繁荣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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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面培育宪政文化,推动我国社会和谐建设

建设宪政国家,实现社会和谐,都离不开体现法治精神的宪政文化的发育和成熟,根源在于“文化是体制之母”.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大力培育宪政文化.

(一) 加强宪政教育,培养和普及宪政观念

宪法至上观念是宪政文化的最基本内容,它表明社会成员对宪法权威的普遍认同,也显示人们对宪法的高度忠诚,公民权利观念作为宪政文化的基石,它既要求国家承认公民的各种权利,也要求国家保护公民的各种权利.培养我国公民的宪政观念,需要做到:首先,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宪政文化赖以发展的根基,是宪政文化得以生成的最原始动力.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法治、平等、权利等宪政观念会愈益深入人心.其次,加强宪政理论研究.宪政理论是宪政文化的载体,对其加强研究,不仅能够深化和巩固公民的宪政观念,而且为宪政文化不断地输送新的内核.再次,普及公民的政治意识,塑造公民的政治人格,提高公民的政治能力.

(二) 建设和实施宪政制度,促进宪政文化的发展

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的前提下,宪政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就变得尤其重要.由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担负着监督宪法实施的重任,因此,推进我国的宪政建设,需要继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其结构的完善不仅直接关涉到人大职责和功能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履行和发挥,而且从根本上影响着社会主义宪政制度的发展程度.因此,应该依据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发展状况,逐步扩大人大代表直接选举的范围,把竞争机制引入选举.同时,在继续理顺人大与党、政府、司法机关和各种社会团体关系的基础上,优化人大的代表结构,逐步实行人大代表的专职制.

(三)吸收先进宪政文化成果,建设中国特色宪政文化

我们在改造传统政治文化的同时,必须吸收先进宪政文化的优秀成果,合理借鉴一切宪政文化发展的有益经验,才能使社会主义宪政文化具有特色和活力.“任何一种外来文化,都只有植根于传统才能够成活.而一种在吸收、融合外来文化过程中创新传统的能力,恰又是一种文明具有生命力的表现”.因此,我们应以世界眼光和全球意识来思考我国宪政文化的建设,对西方宪政文化的理论与实践进行全面而深入的研究,学习和吸收对建设和谐社会有益的理论与思想,使我国的宪政文化得到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