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批评中的尊重原则

点赞:25337 浏览:118075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14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在文学批评中讨论问题时提倡尊重,已经成为越来越多的批评家比较自觉的追求.但是,把“尊重”作为文学批评原则来进行专门的理论探讨,还没有见到.“文学批评的原则是指文学批评所遵循的价值评判尺度.”对文学批评的“尊重”原则予以探讨,既有从古到今批评成果的理论依据,又有现实的文学批评活动发展的社会需求.文学批评学的尊重原则,既是文学批评理论建设的重要内涵,也是当代文学批评现实所提出的迫切课题.陈思和认为:当代文学批评的主要缺点,就是不太尊重作家,也不尊重作品.现实中存在某些文学批评的霸权、霸气.如批评家吴俊所说,出现了一些批评家趾高气扬的局面,一副凌驾于一切之上无所不能的姿态.霸气十足.这就是不能在文学批评中实行尊重原则的表现,也是违背现代文明的现象.

在文学批评的领域里强调尊重,是历史上一种有力的声音,有历史依据.早在魏晋时期,曹丕就批驳了“文人相轻”,是对文人相互尊重的积极弘扬.尊重也是近年来许多作家、理论家的话题,他们分别做的提倡和强调,说明了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和现实呼唤.这些,是我们讨论文学批评尊重原则的前提和理论资源,也证明了这一问题进行理论探讨的必要性.

本文把尊重原则作为文学批评的重要理论原则来探讨,从一般的对于尊重态度的呼唤,提升为一种重要的批评原则,加以论证.

一、尊重的多重意义

(一)尊重的词义

尊,在甲骨文、金文中为“人的双手捧酉(酒)形”,酉即尊.《说文解字》中:“尊,酒器也.”段玉裁注曰,从酒器引申为尊卑的尊;在周礼中,六尊为“祭祀宾客之礼”.在历史发展中,“尊”由特定的名词酒器,引申为一般名词礼仪形式,再引申为情态动词的尊重.

“尊重”在《现代汉语词典》中释义,是“尊敬或重视”.是对于对象的尊意和重视,是礼仪和敬重.“尊重”的同义词有“尊敬”、“敬重”、“尊崇”、“崇敬”等;反义词有“歧视”、“轻慢”、“鄙视”、“无视”等.

(二)历史上的尊重

在历史上,曾经有过的尊重,并不是现代意义的尊重.历史上有尊君、尊贵的传统.中国文化传统中有尊君重民的文化传统.尊君,是绝对地尊重君王,臣民对君王必须惟命是从,是专制主义的体现.重民,是在统治管理中重视民众对于社会安定的重要性,而不是尊重民众本身.普通民众并不具备与统治者同等尊贵的地位,更不用说人格的独立与尊严.可以说,传统意义上的“尊重”,不是平等意义上的,而是有着尊卑的不同地位的人们之间的单向活动,不是双向的对等.所谓“天尊地卑,君臣定矣;卑高已陈,贵贱位矣”.就是指的社会等级关系,已经被天然地确定了.天地有尊卑,人间有贵贱.何来平等意义上的尊重呢

中国文化传统的一元独尊,导致的是尊帝王、尊权力,破坏文化学术创造和思想自由,阻碍社会文明的发展,危害极大.因此,在现代,要获得文化和学术的创造,获得思想的自由发展,就需要打破以往的“一元独尊”,确立现代的尊重观念和规则,并且赋予学术上的实践.

(三)尊重的现代意义

在现代,学上的尊重,“是一种基本的道德要求,指以真正平等、重视、诚恳的态度待人”.“要求承认他人的人格尊严,肯定他人的权利、自由,重视他人的智慧、才能、知识,认真对待他人的信念、意向、情感,相信他人等等”.“对人的尊重是建立在人人平等基础上的”.

尊重,与尊严、尊敬是密切相关的.尊严,突出的是人格的不可侵犯和贬抑,也不形成对他人的侵犯.尊敬,突出的是情感和交往方式上的态度,具有敬意和礼貌.尊重,综和了待人的态度与行为,既有内心的敬意,又有行为的真诚,其内在核心是人与人之间的人格平等.尊重,是对于他人尊严的真诚敬意,从而,也是对于自身尊严的积极卫护.

与历史上的尊重比较,现代意义的尊重,具有普尊同重的特征.普尊,是指尊重的普遍性,没有被尊重者的等级区别,是以公民的权利平等为前提的;同重,是说尊重者与被尊重者具有同样的人格尊严,不应存在对于他人的歧视和傲慢.

现代意义上“尊重”的核心,是平等.这也是区别于以往“尊重”的重要标志,特别是人格平等.即便是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比较低的人,也不容许有丝毫的蔑视.“卑微的生命也有尊严”,同样需要给予人格的尊重和社会的关怀.

尊重是人的现代素质的体现.人的现代素质,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尊重,也包括尊重并愿意考虑各种不同的意见.

尊重还是现代文明的体现.文明是对野蛮的不断超越和提升.尊重具有现代文明所具有的人人平等、互相礼敬的积极内涵.

二、文学批评中尊重原则的内涵

文学批评中的尊重原则,比较突出地体现于平等、客观、礼敬这几个方面.具体来说,平等是批评中人与人之间、作品与作品之间的关系;客观,是批评中崇尚真实、尊重真理的方法;礼敬,是批评中对研究对象的真诚态度.

(一)平等

在文学批评活动中,参与批评活动的人,与他人、他人作品相互之间的关系,应当是平等的.这其中至少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1.批评家与作家的平等

批评家对于作家作品,不是依附的关系.批评家不是作家作品的奴隶或者随从.不是仰作家鼻息生存的寄生者.作家是以创作文学作品的形式来参与文化创造的,批评家是以对文学作品及文学现象进行阐释的形式来参与文化创造的.在文学批评史上和文学发展的现实中,曾经有过突出的作家敌视、蔑视批评家的事例.同样,在现实的与历史的文学批评活动中,也不乏将作家视为阿斗与顽童的批评家.这种对于对象缺乏理解和尊重的现象,不仅是有悖于现代文明精神的人格观念,而且是没有理解文学正常发展条件的学术理念.

对于他人作品缺乏理解和尊重的现象,在本质上是没有平等地对待他人,常常是固执地认为自己高人一等,唯有自己是高明的.批评者不能处理好与批评对象的平等关系,自然会影响批评的学术质量.

2.批评家与批评家的平等

批评家与批评家之间的平等,同样是非常必要的.固执地认为自己高人一等的批评家,难以对自身作出深刻的反思,不能与其他批评家友好相处,不能欣赏他人的正确观点.批评家有批评的权力,却没有傲慢地敌视他人的理由,没有强迫他人接受自己观点的权力.在不平等的关系中,即使正确的观点也不容易被别人接受和理解.批评家的立足,不是靠夸张的语气和言而过当的判词,而是依靠批评成果的真理性内质,是以理服人,而不是以势压人、以声吓人、强加于人.

认为唯有自己高明的批评家,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文化现象.把自己的自信发展为极端的自负,是会与真正高明的批评家远离的.只有众多优秀批评家的共同参与,才能推动文学事业的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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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家与批评家之间的尊重,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文化现象.批评家与批评家之间的不尊重,同样,也是一种客观存在于历史与现实之中的文化现象.


3.不同作品之间的平等

对不同的作品,批评家自然有不同的评价.但是,应当平等对待不同的作品.对于不同的作家,不同题材、体裁、风格的作品,应当运用统一的审美的艺术标准,作为衡量的尺度,而不是以批评家与作家的友情,用个人情感牺牲了对于公众的社会责任;不是以批评家自己单一的审美趣味,作为评价其它审美趣味的唯一标准;也不是以品格来换取金钱,降低了批评的格调;也不是以商业化的运作,来销售批评者的名声.以不平等的态度看待作品,得到的是一时的利益,失去的是对于社会的切实责任和对文化的高尚追求.

(二)客观

文学批评学中的尊重原则,还表现为客观地对待作家作品,实事求是的评价方法.一是一,二是二.不夸大成绩,也不忽视缺点.

在这方面,我们应该认识到,只有采取尊重的态度,才能比较客观地评价作品,特别是看到其积极的创造方面.反之,轻蔑地对待作家作品,往往会只看到缺陷,看不见作品的优点与创造.

实事求是的“是”,应当是规律、真理,而不是一己之利、一派之利的“利”.

客观地评价作家作品,在于真诚、真实地评述和论说.服从于真知,坚持肯定积极的方面,否定消极的方面.在事实和逻辑面前,不怕改变自己的观点.

“说真话不仅是对批评对象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最起码的尊重.有好说好,有坏说坏,是批评的灵魂所在”.

(三)礼敬

礼敬,是平等基础上的礼敬.礼貌相待,敬重创造,是尊重文学精神、文学创造和创造者的真诚态度.

礼貌地对待作家作品,既是尊重作家的人格,更是敬重作家在文学活动中的创造.客观地对待作家作品的成就,是礼敬.严肃地对待作家作品的缺陷,也是礼敬.

礼敬,是对待作家作品的真诚和敬意.不是像有些批评家在批评活动中体现出来的——为展示自身的傲骨而对于批评对象的傲慢,也不是像有些批评家那样的低首谄媚,失去了人格平等意义上的礼敬.礼敬,源于对待作家作品的真诚和对作家在文学活动中创造的敬意,源于与批评对象的平等地位,源于对文学发展和人文精神的追求.

礼敬的反面是傲慢和敌视.在文学批评中,即使是傲慢地轻蔑作家作品的缺陷,也是不应当的.因为,在实践中傲慢的批评不仅有失批评家的风度,也达不到批评的最佳效果,往往让人难以接受,还伤害正常的人际关系.况且,一时、一人所认知的“缺陷”,有时也是靠不住的.未必都能够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彻底检验.得理宜需让人,纠错不宜伤人.

三、尊重原则在文学批评中的体现

尊重原则在文学批评中,体现为尊重文学精神、尊重研究对象、尊重其他研究者、尊重文学规律和社会文明规则,等等.

(一)尊重文学精神

文学批评中的尊重原则,十分重要的是体现为尊重文学精神.我们所认识和理解的文学精神,是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不断积累的崇高的人文精神在文学方面的体现.它包含了真善美的核心内容.是对于美的追求,是审美的创造和提升、是大爱的弘扬和宣示,是指文学活动、文学作品、文学理论所体现对于人类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的文明、进步、创造、审美等方面综合的文化精髓.文学精神,既包含对现实中美的赞美,对现实中丑的批判,也包含对理想中美的向往.是真善美的统一,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赞美与批判的统一,是文明、进步、创造、审美等方面的统一.

文学精神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地体现于具体的文学作品中、作家的创造之中、批评家与社会公众的文学阐释之中.

文学精神,是认识文学的基础.有了积极、文明的文学精神,才有可能尊重文学的基本的核心的价值,尊重文学的创造者,尊重文学的创造(创造性的劳动)精神,尊重文学创造的成果,尊重文学的发展、进步与丰富.

应当看到,在现实和历史的某些文学批评中,粗暴地对待作家、作品,严酷地打击作家的文学创造,就是践踏文学精神的体现.这不仅损害了作为批评的具体对象的权益和形象,也是对文学精神的严重伤害,对文学事业的粗暴,对人类文明的不敬.

(二)尊重人

研究者在研究过程和研究成果的表达中,应该体现对于人(特别是对他人)的尊重.

尊重需要是对自己尊严和价值的追求.包括希望得到别人的重视和尊重,个人对自己的尊重.尊重需要是人的自我需求,是人的高层次的精神价值.世界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的关于人的需求理论,已经获得了普遍的认同.“人性中最深刻的需求是得到尊重,也就是被肯定、认可.人与人(即便是密友)之间需要维护双方的自尊.”在文学和文学批评领域内,也毫不例外.

1.尊重作家

尊重作家,首先是对于作家人格的尊重.批评家首先要面对的是作品.而实质上,不能不是对作品的创造者——作家的评判.因此,不应该在批评活动中,做出有损作家人格的举动.否定作品可以,贬低作家的人格不应该,也不文明.

批评家对作家的尊重,可以建立相互信任的平等、友好关系.如果没有相互理解的正常关系,即使批评家正确的意见,也难以被接受,会影响批评的效能.

有的作家因为自身修养的关系,常常表现出对于批评和批评家的傲慢和鄙视(正常的对于无理、粗暴的批评的学术反驳,应当不在此范围).这不能成为批评家也降低自己的人格,而同样采取不尊重他人的理由.批评家和批评的尊重,不是为了换取他人采取的同样态度,而是提高自身、影响社会文明的需要,也是建设正确的学术原则和良好氛围,达到积极的批评效果的需要.

尊重作家,就要真正了解作家,客观评价作品.艾青在1942年就强烈地呼吁“了解作家,尊重作家”,强调对于作家歌颂光明和抨击黑暗的双重职能的完整认识,“保卫人类精神的健康”,有“普遍、持久、深刻”的意义;对于作品的评价,应该恰如其分,才是真正的尊重.尊重作家,是对于作家的创造成果的尊重.尊重作家,“不该以贬低写作者的地位为代价”,应当“饱含尊重别人劳动的心态”.

不仅尊重作家的劳动和创造,也尊重作家的情感,尊重作家的成功与失误,劳动与创造,个性与风格.茅盾在担任期刊编辑时,“深深了解并理解作者对自己作品的感情”,“尊重作者,珍视任何一部作品”.编辑应该如此,读者和批评家也应该如此.

2.尊重研究者

尊重文学研究者,也是文学批评尊重原则的重要方面.尊重文学研究者,实际上不仅是尊重他人的劳动,也是对作为学术研究的文学批评的深入理解.学术活动,不是由一个人几个人、少数人可以完成的,也不是由某个人来作最后的结论,而是无数代学术研究者,不断地丰富、深化已有认识的历史过程.每个研究者只是学术发展史的链条中的一个,尽管可能是有突出成就的研究者,却不可能终结研究过程.尊重其他研究者,既是尊重作为个体的学术研究者,也是尊重作为事业的学术活动,尊重人类的文明,尊重人类认识的发展与丰富.

尊重文学研究者,就要尊重前人的创造成果.吴福辉先生强调,在文学研究中应“对历史上的著作及前人表示起码的尊重”.而现实的情况是,有些研究者在研究中“往往为了强调自己的研究课题的创新价值,对于以前研究过同一课题或相关课题的人,不是充满敬意地去褒扬前人的筚路蓝缕的成果,而是装作视而不见,甚至刻意贬斥一番,以显示自己成果的重要、系统和完整”.

尊重文学研究者,就要尊重其他人的不同观念和选择.文学史家钱理群在评价另外一位文学史家解志熙的时候,说了这样一段话:“我觉得更加难能可贵的是,志熙在作出了自己的选择以后,对不同的选择,也能抱有理解的同情与尊重.”对于其他研究者的“不同的选择,也能抱有理解的同情与尊重”,是一条重要的文学批评原则.

尊重文学研究者,就要尊重年轻人的挑战.一些新生的学术力量(特别是突出的年轻学者),是生气勃勃的学术创造者,他们不断向学术史提出新问题,是敢于向权威及其理论挑战的学术新军.应该尊重、鼓励他们的创造与探索,也尊重他们的歧见和失误.学术研究本身就是一种无止境的探索过程,谁也不能保证所有的探索都会成功.

所尊重的文学研究者,还应该包括学术论争中的论敌.严肃的论敌,有时还是诤友.不同的歧见,在学术上不都是坏事.切磋,正是不同观点之间的讨论.对于不同意见的持有者,应该平等地相待,尊重对方的人格与权利.那种谩骂、贬低不同意见者的劣迹,应当说在现实的文学批评和学术争鸣中还没有绝迹.它不仅是个别批评家的表演,也在败坏学术和社会的风气,是和文明的发展与建设背道而驰的.

3.尊重读者

尊重读者,是尊重文学作品的阅读者和文学批评成果的阅读者.读者——是包括文学作品和文学批评论文的接受对象,有一般读者和特殊读者(作家、批评家).

尊重读者,就要注重发挥文学批评的积极功能,让它成为推动优秀文学作品的普及和欣赏的力量.批评家作为特殊读者,并没有超越一般读者的特殊权力.尊重读者,就要尊重读者的人格,尊重读者的智力水平和审美习惯,不能把自己的见解强加于人.批评家作为特殊读者,可能有突出的审美感受和超常见解,也可能有误读和偏差.既不需要盛气凌人,也不可能一贯正确.尊重读者,应该成为批评家的自持和自省.

尊重读者,就要重视文学批评的社会效益,使文学批评满足广大文学读者认识文学评价文学的正常需求.许多文学批评脱离了文学的实际,成为批评家的自言自语,自我欣赏,已经引起了许多文学批评研究者的注意.这样的问题不解决,不仅会影响批评的自身建设,也必然会影响批评在社会上的信誉.

尊重读者,就要使文学批评在社会的文明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文学批评家面对的不仅是文学,还要面对社会的文明发展,要有自觉的承担.在中外文学批评史上,都曾经出现过以文学批评促进社会的文化进步、文明发展的先例.虽然不可能每每做到,却可以作为理想追求.

尊重读者,也是批评家对自己批评成果的广泛传播所做的积极努力.“现代出版的特征是传播,而一切传播都是以受众为前提的.没有对读者的理解和尊重,传播将陷于无奈和无效.”尊重读者,心有读者,熟悉读者,才能得到读者的尊重,才有可能使自己的批评成果得到读者的接受和认同.

4.尊重自我

尊重自我,既是要自尊,也是要尊重他人.尊重他人,是一种重要方面的尊重自我.一个不尊重他人的人,不可能获得他人的尊重.

尊重自我,是要尊重自己人格,肯定自我的价值.作为现代的公民人格,应该保持精神的独立和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不屈从于他人的压力,不迷信任何的权威,不出卖自己的社会良心.尊重自我,还要尊重自己的劳动成果.批评家的成果,不仅仅是朋友圈里的自我娱乐,不仅仅是论敌间的个人恩怨.在现实的文学批评活动中,有的批评家忽视了批评成果具有社会影响的客观性、公益性、推动文学事业发展的有效性.违背真情、没有真知、夸大其辞的赞美与否定,媚于俗众的低级趣味和,把自己的劳动成果作为换取金钱与利益的简单商品,既不能很好地尊重研究对象,也不能正确地尊重自己,不仅损害了个人自身的人格形象,也影响了批评家整体的社会声誉.

自尊,不是妄自尊大,把自己看得高于他人,重于他人.而是要平等待人,礼貌待人,尊重他人.蔑视他人,并不是维护自己的尊严,而可能形成对他人的侵犯.不仅会扰乱批评家之间的和谐关系,还背离了以学术活动为中心的宗旨,不可能与文学批评本身有益.

(三)尊重研究对象

对研究对象的尊重,是对于劳动者的劳动和创造成果的尊重,其实质,也是对于人、对于文学精神的尊重.研究对象,既包括人(作家、批评家、读者),也包括作品(文学作品和创作谈、批评论文等).

1.尊重作品

作品是作家的劳动成果,这是毫无疑问的.批评家所面对的作品,并非是纯粹物质化的实物,而是作家劳动的成果,作家人格的化身.面对的是作品,实质上面对的也是作家.

优秀的作品需要尊重.被认为是差的作品,也需要尊重,它同样是劳动成果.被认为是差的作品,是可以批评的,也是可以严厉批评的.但是,许多差的作品,是没有被批评价值的,有胸襟的批评家不应当为此花费精力.比较差的作品,只有在两种条件下,才有被批评的价值:一是有大的影响有代表性的作品,已经成为倾向性的潮流,而其中的问题不被认识和注意;二是可以成为文学理论的负面典型,具有充分的阐释价值.优秀的批评家在批评差的作品时,不仅仅指出其差的方面,而且还分析原因,说明同时期普遍的倾向的问题.单独差的作品,没有批评价值.差的作品,不是可以用批评清除得完的,也不必要对每篇差的作品贴上标签.如何选择差的作品,也有一个作为有眼光有胸襟的批评家,怎样运用自己的才华和智慧的问题.志向远大的批评家,不应该将自己宝贵的精力,过多地放在那些糟糕的作品上.

批评更多的应该是对于优秀文学作品的发现与阐释.

2.尊重个性

尊重个性,就是尊重作家、作品的差异.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才能够正确地开展文学批评,客观地评价作家作品.吴亮认为,对于作家的尊重,不仅是对作家辛勤劳动的尊重,更是对于其个性的尊重.

尊重作家、作品的差异,首先是尊重文学的多样性.只有多样性的文学,才能保证文学的丰富性,才能保证文学的发展和提高.文学的多样性,必然是包容各种有差异的作家作品.尊重差异,还要尊重文学观念、方法、风格的不同.这不仅要在理论上加以确认,更要在批评活动中得到落实.例如,诗歌史的研究,就应该“尊重诗的艺术特质”,尊重在美学风格方面,繁复矛盾与单纯和谐可以并存.

有的批评家,几乎忽略了这一重要原则.往往以自己认同的单一的文学观念、方法、风格,来约束甚至否定不同的作家作品.这在理论上是有缺陷的,在实践上则是非常有害的.

尊重差异,就是尊重作家、作品的个性.胡风的文学批评,“尊重作家的个性,尊重他们对自己熟悉的题材内容的选择”.在评论文学新人澎岛的作品时,给予宽容和鼓励.

在艺术上,尊重个性还意味着尊重少数人的意见和创造.这是实现的有效方式.在现代社会,不仅是多数人的霸权,还要尊重少数人的意愿.在这个意义上,尊重是艺术的重要原则与前提,是否定艺术、文化、思想专制的重要方式,是创造丰富、多样的文学的必要条件.

3.尊重缺陷

尊重作品,不仅尊重其中的优点和创造,而且尊重其中的缺陷和失败.尊重作品的缺陷,可以使“社会多一些宽容度,容忍一些异端的存在,却是产生天才的土壤”.

尊重缺陷,并非要肯定缺陷,而是要正确对待缺陷和认识失败.失败是成功的基础,缺陷是优点的衬托.可以分析缺陷和失败,却没有必要轻蔑与嘲笑.文学常识表明,作家是不可能每一部作品都必定成功的.一部作品比一部作品好,只是读者的期望而已.若以此要求作家,只能徒生烦恼,不符合文学规律,也是文学历史上从来不曾经存在的.胡风在评论文学新人澎岛的作品时指出“虽然有些是写失败了”,却从中看出“作者视野的广阔”.认为“这种有时还显得粗糙的东西却还有意义等应该得到积极的评价”.

尊重并非就是一味地不讲原则的廉价的赞美.严肃的具有否定性意见的批评,也是尊重的重要表现.对于缺陷,是应当批评的,但是,应该具有充分的善意和有力的说理.具有否定性质的批评,应当明确缺陷在作品中的位置和分量,以及批评它们是否对于文学发展有普遍的意义.

尊重缺陷,也给真理、正确的意见以生长空间.真理在最初,并不可能都是公认的.允许缺陷,也给真理与错误的辨认,留下了余地.真理、正确的意见,在最初,往往不被普遍认可.只有允许错误意见的存在,才能给予可能不是错误的真理以存在的理由和生长的空间.这是人类思想文化史的宝贵经验.

(四)尊重文学规律和社会文明规则

文学批评中的尊重原则,还体现为对于文学规律、学术原则、社会公德和社会文明规则的尊重.

这实际上,是要突出地把文学批评活动置于比较广泛的文学研究空间,强调批评家应当在学术研究中遵守学术原则、社会公德和社会文明规则.

文学批评不是个人对于文学作品、文学现象的随意的意见,而是作为严肃的学术活动,有责任对于文学的真知,对于社会文明和进步的推动,也自然包括了对于现有社会文明规则的尊重.相反,那些对于文学规律、学术原则、社会公德和社会规则有所违背的批评,不仅会漏洞百出,也自然会引起众人的非议,也是没有积极效益的批评,没有学术分量的、缺少积极价值的批评.例如,要求作家的作品一定要一部比一部好,要求作家的创作应该服从批评家所信奉的文学、政治理念,认为批评家自己是聪明的而所评论的作家是愚蠢的,等等,都是违背文学规律和文学历史的.

四、文学批评的尊重原则有多重意义

尊重是重要的人文关怀原则.童庆炳先生认为,“人文关怀有三要素:尊重人的不同经验,捍卫人的尊严,尊重人的不同思想”.这些,刚好体现于我们前面的论证之中,也是这个论题合理性的有力证明.

文学批评中的尊重原则,有多重的社会意义.

它有助于文学批评实践的健康发展.尊重原则的贯彻实行,可以促进批评家之间、批评家与作家之间和读者之间的尊重.“在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建立一种彼此尊重、互信的关系,从而贴近研究对象、体察研究对象,这既有助于评价的客观公允,更有助于研究的拓展深化”.

它可以促进文学批评成果的积极传播,提高文学批评的有效性,避免某些不必要的纠纷.具有尊重精神的文学批评,即便是否定的意见,也易于为社会公众所接受,而缺少尊重精神的文学批评,即便是有合理的因素,也不易于为社会特别是被批评者所认同.往往有些争议,出现于局部的枝节问题.义气用事,常常因为被批评者对于批评态度的反感,导致精神资源的浪费.

它是文学繁荣的重要保证.文学批评的尊重原则,可以通过批评关系的调整,批评实践的改善,达到文学环境(文学生产、文学阐释、文学传播等)的优化.实际上,只有批评家之间、批评家与作家之间和读者之间的相互尊重,才能形成良好的文化环境与社会环境,才能有助于优秀作家作品的大量涌现,并被积极地认知和传播.

它有助于文学批评理论的建设.在通常的文学批评理论中,对于方面的现代阐释,不是很系统、很充分.在文学批评中确认尊重原则,将其进行充分的阐释,不仅有助于批评理论的扩展与深化,也有助于批评理论的贴近实际,面向实际地解决问题.

它对于社会和谐的推进,文明氛围的提高,公民文明素质的提升、道德修养的养成,都有积极的重要作用.覃相尊重,才能产生彼此信任.

文学批评中的尊重,是正常、正当的文学批评的本义,是批评家遵守公德、具有高尚人格的体现.实践尊重原则的文学批评家,自然也会获得广大读者、作家和其他批评家的尊重.不尊重他人及他人作品,不尊重文学规律、学术原则、社会公德和社会规则的批评家,既难以达到批评的高水平、高境界、高效率,也难以获得他人的尊重.有作为的批评家,应该清醒意识到这个重要问题.

尊重不是天然就会具有的.“尊重和自由、平等都是需要通过学习才能够领会的”.让我们在实践中学会尊重,看到更多的批评家实践文学批评的尊重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