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英语,课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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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第一外国语(英语)教学安排及考试规定

2016年8月修订

为提高博士研究生公共英语教学质量,使教学安排和教学评估合理化,科学化,经多方调查研究,特修定此教学安排及考试规定,并于2016年秋开始实施.

一、博士研究生第一外国语(英语)教学总述

博士研究生第一外国语(英语)(以下简称"博士生英语")学习时间为一学期,教学组织安排采用课程选修与英语综合水平考试相结合的形式.为有效提高博士研究生的英语运用能力,特别是用英语从事学术研究的能力,博士生英语开设具有较高要求的应用型和研究型课程,共3门课程.博士研究生第一外国语(英语)成绩由选修课测评和英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组成,期末根据教学要求组织各选修课程及英语综合水平考试.选修课测评与综合水平考试总成绩合格者,获得2学分.

二、教学组织与安排

博士生英语采用课堂教学与网上辅导,课堂面授与个别指导相结合,学业能力考核与综合水平考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教学.博士研究生必须参加两门选修课程的学习和测评,课堂教学每周4学时,每门课程每周2学时.学生在学期期末通过综合水平考试和两门选修课测评,总成绩合格者,方可取得学分.为达到教学所规定的目标,博士生英语课程亦充分利用网络的优势,开展网络教学和学习,作为课堂教学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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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拟开设的三门选修课程如下:《论文写作与发表》,《国际会议交流英语》和《综合英语》.

三、免修免考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修免考博士生英语课程:

获全日制英语专业硕士学位,

在英语国家学习一年以上,并获硕士学位,

TOEFL成绩老托福550分(满分677分),机考240分(满分300分),网考96分(满分120分),新托福96分(满分120分)(2年内有效),

IELTS成绩6.5分(2年内有效),

PETS5级考试笔试80分,口试3分(2年内有效),

GRE成绩1280分(满分1600分)(2年内有效)

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成绩排名前12%内.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外国语学院公共英语教学部审核同意,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可免修免考全部英语课程和英语综合水平考试.免修免考者,英语成绩登录为"免修",并获得相应学分.

四、课程选修规定

博士生必须从三门英语选修课中选择两门.

五、综合水平考试细则

1.综合水平考试时间:期末考试周内.

2.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占英语最终成绩60%.

3.综合水平考试内容:英语基础技能考试,包括听力,口语,阅读和写作四部分.(含网上教学内容)

4.综合水平考试计分方法:综合水平考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六、选修课程考试细则

1.课程考试时间:期末教学周内进行.

2.选修课程考试成绩占英语最终成绩40%,两门课程分别占20%.

3.课程考试内容:所设课程的教学内容.

4.课程考试要求与计分方法:每门课程考试满分为20分.

七、博士研究生英语的成绩核定办法

1.博士生英语考核包括综合水平考试和选修课程考试(详见表一).

2.博士生英语成绩由综合水平考试成绩(60%)和两门选修课成绩(40%)构成.最终成绩为百分制的实际得分.

3.综合水平考试不设及格线.

4.选修课程不设及格线,不设缓考和补考.

5.凡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和选修课测评总成绩在60分以下者,英语成绩为不及格.

6.博士生英语成绩登录方式:按百分制成绩登录在成绩单上.

表一博士研究生第一外国语(英语)课程考核及成绩核定

综合水平考试(百分制)(60%)

实际得分课程测评(40%)选修课1选修课2合格要求

≥60%实际得分实际得分总成绩核定∑(总成绩)等于综合水平考试(60%)+选修课1(20%)+选修课2(20%)

八,博士研究生英语补考,重修和缓考规定

博士研究生应在中期考核前完成英语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

1.补考规定:凡综合水平考试和两门选修课测评总成绩未及格者,允许参加综合英语补考,允许补考次数为一次.补考时间:下一学期开学第二周.补考及格者,英语最终成绩登录为60分(此次成绩为总成绩).

2.重修规定:凡补考未及格者须重修英语课程,允许重修次数为一次.重修成绩及格者,英语总成绩为60分,不及格者判未通过.重修课程参照"四,课程选修规定"执行,需选修二门课程.


3.缓考规定:学生因病或突发事件,可以申请综合水平考试的缓考.缓考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核批准,并参加每一学期开学第二周统一组织的考试.未在综合水平考试前申请缓考而不参加考试者,作"缺考"处理,该课程必须重修.

九,本规定自2016级(秋)开始执行.

十,2016级(秋)以前的博士研究生,凡未获得博士研究生英语课程成绩者,按原规定执行.

十一,本规定由研究生院与外国语学院公共英语教学部负责解释.

2016年8月

成绩核定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