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全国牙防组,法学博士叫板“认证权威”

点赞:7046 浏览:23019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07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一次次调查后,一个权威认证机构的复杂内幕渐渐浮出水面:全国牙病防治指导组(以下简称“全国牙防组”)其实没有认证资格,自1988年成立以来,一直进行非法认证!在震惊之余,法学博士李刚递一纸诉状将全国牙防组告上了法庭,并追加发起设立单位――国家卫生部为共同被告等

搜集证据,揭开牙防组内幕

2005年6月20日晚上,李刚上网浏览新闻,突然被新华网一篇关于全国牙防组的新闻吸引住.

南京陈先生口腔上火溃疡,去超市写回某品牌的中草药牙膏,吸引他的不仅是外包装上的宣传口号,更重要的是上面有全国牙防组认证的标志.一整支牙膏很快用完了,陈先生的口腔上火症状却呈现加重迹象.陈先生不禁对“权威认证机构”全国牙防组产生了怀疑,所以向媒体报料.当地记者一路深挖,竟发现了天大的隐情:“办公室十分简陋,两张桌子和两个办公人员就构成了鼎鼎大名的全国牙防组”、“认证费最高可达几十万元”、“这些认证机构的认证是否科学规范,居然只由他们自己说了算,其上级主管部门根本不管等”

看到这些内容,作为中国公益诉讼网站主编,李刚坐不住了.

李刚,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司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客座研究员.毕业那年,他的论文题目――《公益诉讼研究》爆了冷门.从那时起,他对公益诉讼的痴迷和研究一发不可收拾,还在工作之余创办了中国公益诉讼网站.

三年前,李刚迷上了木糖醇,每次去超市都会写上几盒.一时间,他的车上包里家中办公室内都放着木糖醇,同事们戏称他为“木糖醇的忠实消费者”.一天,他在全国牙防组的网站上看到某牌子的木糖醇也接受了“荣誉认证”,顿时如鲠在喉.看着网站上印有认证标志的牙膏外包装图片,他想起了前不久在超市里遇到的一件事.

那天,李刚又去超市写东西,走过牙膏货架时听到小女孩清脆的声音:“我要海狸先生的牙膏等”小女孩话音未落,中年女人的训斥声已响起:“不行!总是用一种牌子的牙膏对牙齿不好!”循声望去,李刚看见一个四五岁模样的小女孩抱着一支名牌儿童牙膏,仰着小脸,眼睛蓄满了泪水:“妈妈,就写这个吧等我们班的小朋友都用它等”母亲却板起脸孔,丝毫没有商量余地.李刚摇摇头,自言自语:“现在的孩子,小小年纪就知道认牌子!那牌子的牙膏天天在电视上打广告,广告里的动画形象活泼可爱,难怪孩子们喜欢!”

夜深了,小女孩蓄满泪水的眼睛还在李刚的脑海里挥之不去,一种不可名状的悲哀向李刚袭来:如果全国牙防组真如那篇文章所说的那样没有认证资格,而一直违法进行认证,那么就意味着这个披着“合法”外衣的机构欺骗了全国人民等


过了几天,又有消息披露某媒体记者暗访全国牙防组的经过.那记者在全国牙防组所在的某医院大门外没有找到任何相关的标记或指示牌,后来在门卫的指引下,才在一幢外表破旧、写着“学生宿合”的老楼四楼找到全国牙防组.全国牙防组办公室的门虚掩着,两名工作人员坐在简陋的办公桌前翻看报纸,记者灵机一动,敲开门:“我是昆明一家牙膏厂的负责人,来北京出差,想咨询一下怎么做牙膏认证,收费标准是多少”一名工作人员微笑背后藏着警觉:“请您出示等”

听说这件事后,李刚心里的疑团更加大了:简陋破旧的办公设备,神秘而警觉的工作人员,不便透露给外人的认证规则和收费标准等这一切,绝不应该在全国鼎鼎有名的权威认证机构里看到!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上网查阅关于全国牙防组的资料,查到的资料越多,他的心情就越沉重:在民政部的网站,无法检索到全国牙防组的登记信息;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认监委”)的网站,认证机构的登记中也没有全国牙防组的任何资料!

身为法学博士,李刚对2003年11月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很熟悉,其中有一条他记得很清楚――认证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存在利益关系.在全国牙防组的网站上,他却查到这样的资料:该组是卫生部组建的“在国家卫生部领导下,由各主要口腔医学院院长和口腔预防保健专家组成的牙病防治专业组织”,负责人由卫生部某司的司长担任.全国牙防组与卫生行政机关存在着如此明显的利益关系,这岂不是置法律于不顾

此外,全国牙防组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表现也令李刚疑窦重重:这负责人为何拒绝透露认证规则、拒绝透露向产品生产商收取的费用和数额、拒绝披露收费标准

眼前的资料足以证明全国牙防组根本没有认证资格,但它一直进行违法认证!撕去它的“合法”外衣,无数问题便接踵而至:神秘的认证规则内容究竟是什么由谁制订认证费用是多少收到的钱哪里去了等“这事我管定了!”李刚“啪”的一声拍桌子,一盒刚开封的木糖醇被震落得散落一地.

“曲线”诉讼,直指国家卫生部

2005年7月12日,认监委收到一份署名为李刚的投诉书,李刚投诉的对象竟然是多年的权威认证机构――全国牙防组!在场的工作人员都愣住了.一名工作人员边翻看李刚整理的材料,边摇头说:“这人真有意思,竟然投诉全国牙防组从事非法活动等”

两个月过去了,李刚见投诉书如石沉大海,打了两次去询问.第一次,工作人员说正在和卫生部协商,让李刚和负责此事的一位领导联系.第二次,负责此事的领导回答得异常客气:“你什么时候投诉的我好像不知道这件事.这样吧,要是知道结果,我一定尽快答复你等”但是,直到9月中旬,李刚仍然没有等到答复.

自公益诉讼网成立以来,李刚曾经介入两起公益案件:2004年,天津少年张潇艺因沉迷网络游戏跳楼了,他应邀向网游开发商发起公益诉讼;2005年8月和11月,他先后将天津市政工程局和上海市政工程局告上法庭,要求取消“进津费”、“进沪费”.这两个案子,前者几经周折拖至2005年5月初才立案,至今仍在审理中;后者一审就被驳回.亲历了公益诉讼的艰难,李刚能够想象这条路走下去有多艰险,却未料到状告全国牙防组刚开始就几近山穷水尽.

据有关规定,认监委如果不在两个月内履行法定职责,公民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不作为的诉讼.2005年9月16日,李刚以“在规定时间内等不到认监委答复”为由,用普通公民的身份提起行政诉讼.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接到诉状韵法官请示领导后对李刚说:“认监委不在国务院职能部门序列,你这案子没法立!就算立了案,也是信访类案件,不属于行政诉讼!你回去等等吧等”

这一等,李刚又等了几乎一年.法院既拒绝立案,也拒绝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李刚曾多次打向法官索要不予立案的书面裁定书,法官每次让李刚等.至今,李刚还未收到裁定书.

那天,驱车回家的路上,李刚突然觉得自己像骁勇的士兵,到了战场才发现根本没有和对手正面交锋的机会.他有点难受了:即使自己有一腔热血又有什么用呢下一步该怎么办李刚一进家门,铃就响了,是一个关系很好的同学打来的.两人在里谈起状告认监委的事,李刚半认真半开玩笑地说:“我现在寸步难行等”同学笑了:“公益诉讼不同于普通诉讼,面对的大多是强大群体,肯定困难重重.你想啊,连你这个法学博士都寸步难行,那些不懂法律的普通百姓怎么办”放下,李刚继续思考诉讼的事,突然,同学的话提醒了他:对,就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打一场具有公益性质的民事诉讼!李刚马上打给那个同学,与他商讨民事诉讼的可行性与方案.

一小时后,李刚来到离家不远的超市,从货架上拿了一盒印有全国牙防组认证标志的木糖醇口香糖,到怎么写作台开了等

9月20日上午,李刚收到期待已久的认监委的回复意见.奇怪的是,回复文件对全国牙防组行为的合法性只字未提,只是告诉他“我们现在正着手制定统一的口腔保健品认证规则”.这迟来的回复,失去了期望达到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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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准备起诉材料的那几天,李刚又发现全国牙防组的更多的惊人内幕:没有注册资金;没有固定的有保障的设施;没有专职工作人员;依照法律规定,它竟然不是法人独立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

针对全国牙防组没有法定认证资格的质疑,有关负责人曾在新闻发布会上解释:全国牙防组的认证活动都在2003年,也就是《条例》实施之前进行的.而实际上,全国牙防组在2004年还给某些企业进行认证!

新一轮诉讼拉开了帷幕!这次,李刚将矛头直指国家卫生部,将国家卫生部列为被告之一!与此同时,他把与诉讼有关的所有材料全部发到中国公益诉讼网上.他很清楚这条诉讼路肯定荆棘丛生、艰难重重,他希望得到关注中国公益诉讼的人们支持,要让大家了解真相.

2005年9月26日,李刚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将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食品公司”)、卫生部、北京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食品公司消除包装上全国牙防组的认证标志、商业公司停止销售印有全国牙防组认证标志的木糖醇,并且双倍赔偿原告人民币17.8元.

李刚要求立案,但几番遭到法院拒绝,无奈之下,他将起诉状上的共同被告卫生部改为全国牙防组,这才勉强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立案.案件被移送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后,他出于起诉需要,特意向法院申请将卫生部追加为案件的共同被告.

博士欣慰:司法建议终出台

2006年3月2日,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打给李刚,要李刚去一趟,说是庭前交换证据.

在与食品公司交换证据时,李刚欣喜地发现,在食品公司提交的证据材料中,有几份材料对全国牙防组极具杀伤力.原来,食品公司曾经与全国牙防组签订了几份合同,合同内容显示:近几年来,食品公司每年给全国牙防组的赞助费是人民币10万元,赞助的前提明确为全国牙防组给予食品公司产品认证.除此之外,食品公司支付给全国牙防组的实验费高达100余万元.

根据全国牙防组网站的显示,他们已为九种产品提供认证.那么,总共有多少资金流进了全国牙防组全国牙防组收到了巨额资金后又是如何运作、如何使用的呢

无独有偶,几天后又有媒体爆出消息:全国牙防组的一名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透露,“某外资公司曾为全国牙防组捐资人民币1000万元等”这显然违背了《条例》关于“认证机构禁止接受企业的任何赞助、资助”的规定.

全国牙防组的复杂内幕已经频频,然而法院还是于2006年7月14日当庭裁定,驳回李刚对国家卫生部的起诉.一审败诉了,李刚不免有些郁闷和无奈.他从未幻想过公益诉讼的胜利,但没有料到败诉会来得这么快、这么直接.

此时,全国各地有无数双眼睛注视着李刚,有人不解,有人嘲讽,有更多的人是支持、鼓励和赞赏.在案子毫无进展的情况下,有两名律师分别在上海和郑州提起公益诉讼,以实际行动声援李刚.2006年2月,上海律师陈江以相同理由将全国牙防组告上法庭,随即,郑州律师刘明也以“全国牙防组标志构成虚检测宣传”为由,将两个知名牙膏生产厂家连同销售商一起告上法庭.

李刚状告全国牙防组、国家卫生部和一审败诉的消息很快在全国各地传开,各大媒体对李刚褒贬不一,“热心公益”、“好事”、“敢于叫板权威”、“借机自我炒作”,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面对各种各样的声音,生性乐观、淡定的李刚一笑了之.

令李刚感到欣慰的是,全国各地有许多不知名的陌生人打或发邮件给他,对他的义举表示支持.一天,他接到一名自称为资深记者的人打来的,对方把自己的担心告诉他:“李刚博士,我对你的行为表示支持!不过,我要提醒你,公益诉讼往往涉及政府,你一定要慎之又慎哪等”李刚表达完谢意后放下,脸上露出了笑容.

忽然间,李刚意识到,自己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成了公众人物.但是,这并不是他想看到的,他希望看到人们更多地关注公益诉讼而不是他自己等

2006年7月17日,李刚及其诉讼写作技巧人李娟专程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等待二审判决期间,李刚遇到了一件怪事.一天,他突然接到一个记者朋友打来的,说被告给他带话:一旦不能确定认证违法,就要告他,索赔1000万元!李刚笑了,对记者朋友说:“请你转告他,案子判决还没出来,谁胜谁负还不一定呢.我不怕罚款等”

就在全国上下对李刚状告全国牙防组、国家卫生部的案件结果猜测不已的时候,8月22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分别向认监委和卫生部发出两份司法建议书,指出全国牙防组不具有认证权力却擅自开展认证活动,建议认监委对其作出最高50万元的罚款;建议卫生部加强对全国牙防组业务活动的监管,并对其成立18年来进行的违法认证行为展开调查,依法作出处理等

得知这一消息,李刚并不轻松.通过那一纸司法建议书,他分明看到了中国司法所处的尴尬.

接受采访时,李刚风趣地把这场旷日持久的公益诉讼比作踢球游戏: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不愿意解决全国牙防组问题的行政机关把球踢到司法机关脚下,司法机关因为面对法治现状与诸多无奈而无法作出裁决,只好把球踢回给行政机关.李刚又说,在这场游戏中,他个人所受的损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司法权威和公共利益蒙受损失.

一路走来,其中的艰辛有谁能理解有时候,李刚感觉自己像当代的堂吉诃德,手持貌似尖利的法律武器却每每受阻.不过,他也有些许欣慰,毕竟那份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司法建议书或许拥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对这场诉讼,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立新教授称赞不已:“这个案子虽然不完全以公益的名义起诉,但诉讼效果很好,甚至可以推动公益诉讼进程.”

9月12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首次对全国牙防组违法认证的事公开表态:“我们赞同法院的司法建议.实际上,我们在这个事情出来后作出了相应处理等”但他没有透露具体处理方案.

截至发稿,笔者了解到,一些地方工商部门已责令印有全国牙防组认证标志的产品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