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运用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点赞:6038 浏览:20420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16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一、初步发展阶段(1980年至1987年)

我国在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1984年以前保险资金全部存入银行,1984年国务院批准从保险公司收取的保险费中,扣除赔偿、赔款准备金,费用开支和缴纳税金后,余下的可自己运用.

1984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取得了自有资金独立运用权后,由总公司在北京、江苏等地偿试性开展了资金运用业务.1985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从法规上明确了保险企业可以自主运用保险资金.1986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对保险资金运用实行计划控制,在规模上、投资方式上都做了严格的规定.这一阶段的资金运用率和投资收益水平较低.以1986年为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内业务资金运用率为9.23%,投资收益率仅为0.83%.

二、无序投资阶段(1988年至1995年)

这一时期由于经济增长过热,同时除《保险企业管理条例》外又无法可循,保险资金的运用处于无序混乱的状态.投资渠道较为宽泛,从房地产、有价证券、信托到借贷,无所不及,违规运用保险资金的现象严重,从而形成了大量不良资产.国家采取了调整整顿措施,严格执行信贷计划,严肃利率政策,把资金转到流动资金的贷款上,人寿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范围被限定为流动资金贷款,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购写金融债券和银行同业拆借.此外,国家还拆并了中国保险投资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各分公司的投资处.

三、规范发展阶段(1995年10月至今)

1995年10月,我国《保险法》颁布实施.继《保险法》后,我国又相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有关金融的法律、法规,对以往保险公司的无序投资进行了一次全面整顿,保险资金的运用开始进入规范阶段.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使资金运用的安全性得以保证,但是狭窄的投资渠道却导致投资收益的降低,使得大量资金处于闲置或低收益状态.随着1996年底开始银行存款利率的连续8次下调,人寿保险预定利率调整的滞后性使得人寿保险保费收入一度年增长率超过80%,较高的预定利率与低投资收益率之间的矛盾导致人寿保险经营面临着严重的“利差损”,随之拓宽人寿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呼声日益强烈,在这种情况下,保险资金运用的渠道被逐步放宽.

保险资金运用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在我国目前情况下,保险资金运用的必要性及重要性

从必要性看,首先在于保险资金具有保值增值的内在要求.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资金使用必须考虑机会成本,如果资金处于闲置状态,资金就会贬值,尤其是通货膨胀条件,资金的保值增值要求更为强烈,而要实现这种要求,就必须使资金运动,保险资金运用就是实现保险资金保值增值的有效方式.

截至2006年底,全国保费收入43091849.81万元,全国保险行业资产规模已达17000亿元,已突破万亿元大关.但是由于中国目前投资金融环境不完善,保险资金运用无论从投资范围还是管理模式,都存在许多问题.目前巨大的保费收入形成巨大的保险资金,该资金运用渠道不畅,导致很大的闲置和浪费,使该资金没有充分发挥其作用,使运用该资金的盈利水平受到严格限制不能充分实现最大化的盈利.必然使保险公司未来的偿付能力得不到保障,因此,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加大盈利方向是极其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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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资金运用与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

第一,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狭窄.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写卖政府债券、写卖金融债券、写卖中国保监会指定的企业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方式.与之相比,西方国家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法定渠道则较为广泛.

第二,保险资金利用率低,投资结构不合理,投资收益率低.由于保险资金无法充分利用,再加上投资结构的不合理,巨大的资金余额正处于低效益的空转状态与发达国家6%~10%的保险投资收益率相比,我国3%~5%的投资收益率非常低,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在目前的赔付水平较低,保险业务还有较大盈利空间的情况下,矛盾还不突出,但随着保险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当保险业务经营的盈利空间越来越小甚至出现亏损时,保险公司通过合法的保险投资就不能保证其偿付能力,从而给金融系统带来极大的风险.

第三,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期限结构不匹配.财产保险,人寿保险资金在来源和结构上是差异的.财产保险期限较短,对资金的运用要求流动性强,比较适用于同业拆借,股票投资等流动性强,收益高的投资品种.我国的人寿保险资金绝大部分是长期性的,其中20年期限的资金约占50%左右,人寿保险资金在我国比较适于投资长期储蓄,国债、房地产等.然而从我国目前保险资金运用状况来看,由于比较缺乏具有稳定回报率的中长期投资项目,致使不论其资金来源如何、期限长短与否,基本都用于短期投资,这种资金来源和运用的不匹配,严重地影响了保险资金的良性循环和资金使用的效果.

第四,由于债券市场发育不完善,严重影响了保险资金的运作.保险公司的投资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投资市场的发育程度,债券市场、股票市场、投资基金和其他投资工具的不成熟,不完善严重地影响了保险公司选择各种投资工具,参与投资市场的运作.债券作为保险资金首选的投资工具,在保险公司的投资组合中本应占据主导地位.但我国保险资金投资与债券的比例不仅偏低,甚至还有下降趋势.随着我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债券市场的发展为保险资金运用带来了难得机遇.

保险资金最理想的债券投资方式是根据自身业务的特点分别持有不同种类、不同期限、不同收益率的债券,但是由于我国债券市场还处于发育阶段,目前保险公司投资于债券的比例和结构与理想状态还有很大的差距.

债券流通市场不完善,投资运作方式单一.我国的债券流通市场分为交易所债券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由于债券的流动性较差,保险资金的债券投资主要以购写并持有“策略为主”.在交易所债券市场虽然交易相对活跃,但由于市场规模较小,并不适合大资金运作,保险资金也仍然以写持为主,难以采取相对积极的投资策略,获得相对较高的投资收益,对于回购交易,以商业银行的短期债券回购为主适合保险基金运用的长期债券回购很不活跃.


此外,保险公司对债券的需求虽以长期性为主,但由于实际给付过程是随机的,仍要注意流动资产和负债的匹配,所以公司对投资工具的流动性有较高要求债券流通市场不活跃,保险公司持有高比例的长期债券或风险相对较高的企业债券,将面临较大的流动性风险,甚至威胁到保险公司的经营运作.

现有债券结构不能与保险公司的负债完全匹配.保险公司的可运用资金大部分来源于对外的负债,而不同的负债对相应资产的流动性,期限结构和收益水平要求不同,因而需求不同类型的债券与之相匹配.而目前我国发行债券品种有国债,金融债券,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企业债券,企业债券,定向债券等,表面看来种类似乎很多,但其比例和期限结构不合理,不利于保险基金的运用.

缺少规避利率风险的有效工具.保险公司的债券面临很大的利率波动风险,利率风险虽然可以通过资产负债管理的办法进行适当平衡,以减少损失,但作用毕竟有限,更加重要而且也是更加有效的办法是利用长期保值工具对利率风险进行规避,而在我国目前的债券市场上,这方面基本上还是空白.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债券市场的利率发生波动,势必影响公司的投资收益和投资策略.甚至影响到保险公司的资金安全和偿付能力.

第五,现行投资管理体制限制了保险资金运用.国际上保险企业投资管理一般有三种模式:第一种是由保险集团公司或金融集团公司所属的专业投资公司运用与管理保险资金;第二种是保险公司下设一个具体的投资部门来管理和运作保险资金;第三种是保险公司把资金委托给专门的投资管理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来运作.我国对保险投资模式限制较严,第一种和第三种模式基本上不存在.

(作者单位: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