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个角度看对华反倾销

点赞:3985 浏览:13172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19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遭遇反倾销,不宜一概称为“贸易保护主义”.有些情况我们不是受害者而是造成对方企业倒闭的主动进攻方.

据商务部统计,2009年世界上共有22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发起116起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特保调查(下文简称“双反、双保”),直接涉及出口金额126亿美元.去年中国GDP占全球8%,出口占全球9.6%,而遭受的反倾销占全球40%左右,反补贴占全球75%.对此,商务部有官员甚至称,中国为世界上最大的贸易保护主义受害国.

我们通常把双反、双保视为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其实不然.

WTO允许各国政府制定贸易救济措施规则,即在进口遭遇过于猛烈的冲击时,可以动用贸易救济措施,保护本国产业免受“重大损害”,预留出“为本国产业实行安全转移、恢复竞争力的时间”.WTO还规定,受冲击国在实施救济措施之前需要进行调整,提供确凿的数据,证明受冲击达到“严重程度”,履行一定法律程序之后,才可启动救济措施.

因此,把国际上对中国采取的贸易救济措施统统称之为“贸易保护主义”,似有不妥.

首先,我们应该承认在发动双反、双保措施的诸多国家中,确实存在一些符合WTO规则精神实质的情况;其次,中国政府也根据WTO规则、根据调查,对世界一些国家或地区采取了贸易救济措施,如果将外国采取的救济措施一概称之为保护主义,中国也难以自圆其说;其三,笔者一贯坚持,在中国贸易规模巨大的情况下,出口已经占有极高的份额,在此基础上出口总额如果还是保持20%的增长,则在具体商品类别市场的增长可能达到40%以上,这对外国市场造成的冲击程度相当严重,有可能造成当地企业大量倒闭.因而,遭遇国外双反、双保措施,不宜一概称为“贸易保护主义”.有些情况我们不是受害者,而是造成对方企业倒闭的主动进攻方.

当初中国打开国门搞改革开放,如果不是采取渐进的方式,而是采取一次性方式,我们的产业也会受到致命的冲击.也就是说,国际上对弱国经济、对处于弱势地位的行业,不是单纯强调自由竞争,而是“讲人情”,允许给企业一段时期重新振作.

所以,我们在反对一些外国政府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措施的同时,还应该分清其中有些“挽救主义”的措施,进一步还应该自觉地有所收敛,在中国产品占据份额已经很高的市场上,出口适当收敛.

发展经济,归根结底是为了大家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如果世界上几乎所有发财机会都被中国企业抓住,中国就会成为众矢之的,这是危险的信号,对此中国应该有所醒悟.


为了避免成为众矢之的,中国需要完善对外出口协调机制.

实际上,中国企业出口盲目性极高,企业、行业、地方政府、甚至行会、进出口商会根本就不掌握国际细分市场上中国出口产品占有的份额.所以,中国常驻各国的大使馆经商处应该增加新的职能,增加经费和人员,专门设置收集、分析当地进口市场状况的机构,一旦取得30%以上的高占有份额,中国对其出口速度就应该有所放缓,如限定在该市场成长率的平均水平.

此外,各国政府在启动对中国进行双反、双保调查之际,中国驻外使馆经商机构都可以获得相关信息.如果加强驻外机构职能,可以将这些重要信息即刻直接反馈给国内有关相关国家部委、地方相关省厅局,给相关行会、进出口商会,发挥信息沟通作用,以及必要时辅助参与国内商协会与当地商会、协会举行事发前的磋商,在双反、双保措施正式启动之前,在贸易纠纷问题上升到政府层面之前加以解决.

换个角度看对华反倾销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关于措施的论文范文集 大学生适用: 学院学士论文、硕士毕业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59 写作解决问题: 毕业论文怎么写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提纲、论文选题 职称论文适用: 技师论文、职称评初级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毕业论文怎么写 论文题目推荐度: 免费选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