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保险监管的特殊作用

点赞:16063 浏览:70395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18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在“转型期”保险业的发展应坚持由政府主导或干预,即发挥保险监管的干预作用.在保险监管理念上,应坚持市场机制与政府干预的一致.

1998年中国保监会成立,不仅标志我国金融业分业监管体制的确立,同时也表明了金融业将继续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金融管理体制.

不过, 从各国保险监管实践看,保险监管部门是否是一个独立的专业监管部门,或应设在中国人民银行(或银行)还是上世纪50年代设在财政部等,这似乎都并不重要.

更重要的是人们应当如何理解保险监管的内涵以及在中国现阶段保险监管的内涵.也就是说,我们应当确立一个什么样的保险监管理念.

在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这一阶段我们可以称之为“转型期”.或者视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

其实,我们所要转型成的市场经济并非是完全市场经济,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它不仅要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特征,同时要体现市场力量在某些领域要发挥作用.

与此同时, 政府要对市场进行干预,并进行总体上的指导.在保险领域,政府的干预主要体现在对保险机构、管理人员、条款、经营行为的批准、审查、核准、规范、查处等.

无论是“ 转型期” 的要求, 还是从保险监管的内涵看,在确立监管理念上,我们还要处理或摆正保险监管与市场化(或市场机制)的关系.

按照经济体制改革的市场化的一般要求,不仅要完善市场的要素,而且政府应当退出对某些领域的管理,即要求形成“小政府,大市场”.即便在某些政府不应退出的领域,如金融行业、电力、通讯、航空等垄断性行业,也应引入竞争机制,弱化政府的直接管理机制.

“转型期”保险监管的特殊作用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关于市场经济的论文范本 大学生适用: 电大论文、本科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63 写作解决问题: 怎么撰写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模板、论文设计 职称论文适用: 技师论文、中级职称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怎么撰写 论文题目推荐度: 免费选题

就保险体制改革而言,无论是在上世纪90年代,还是本世纪初,就完善保险市场要素而言,取得了重大成果.在这十多年间,又增加近百家保险经营主体,2000多家专业保险相似度检测机构.

但完善市场要素显然不是改革的目标.从理论上说,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保险体制,其非常重要的内容是如何在保险业建立市场机制,使市场机制在保险业能有效地配置资源,提供更好的保险产品.


所以在改革实践上,逐步扩大了保险企业的经营自主权,部分保险险种可由保险公司自主定价等,另一方面,允许保险公司在某些产品在某一个范围内进行市场竞争,从而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保险产品和保险怎么写作.

此外,国有保险公司的股改也积极推进保险业的发展.所以,保险业的市场化的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果.而在保险监管理念上,确立了凡是通过市场自身的机制或企业自身的经营机制解决的问题,就不要再通过保险监管进行干预和调控.

在“ 转型期” 保险业的发展应坚持由政府主导或干预,即发挥保险监管的干预作用.在保险监管理念上,应坚持市场机制与政府干预两者应当是一致的,而不是分立的.在监管实践上,不能简单地将市场机制与政府干预进行分工或分割.如对某一方面或领域完全由市场机制来决定或发挥作用,而政府可以放弃干预.或者说,我们不能将监管对象简单分成市场机制与政府干预两部分,而是对同一监管对象,可以采取市场机制与政府干预两种手段.因而,在现阶段我们不能将偿付能力监管作为唯一监管对象,而放弃对市场行为的监管.

此外,在理论上,保险监管也可以称之谓“保险管制”,更加强调政府的干预.在具有自然垄断行业特征的保险行业,引入竞争机制本身并不能保证市场能提供质量优越、合理的保险产品.而加强保险管制,提高其有效性,就能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即在保持生产者剩余不变的前提下,实现消费者剩余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