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言与修辞的接面

点赞:12452 浏览:56020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01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提要 本文首先分析了传统修辞学应用于方言研究时的理论和实践困境.本文认为只有对修辞学重新定位,修辞学与方言研究的交集面才得以扩展.在此基础上,文章以上海话的“伊讲”为例,详细探讨了它在语法化过程中所经历的两个阶段:作为事后追补语和句末语气成分,并从合作原则的角度分析了推动这种语法化发生的修辞动因.

关 键 词  传统修辞学 当代修辞学 伊讲 语法化 修辞动因

一、引言

上世纪90年代以后,方言语法研究方兴未艾,大大丰富了我们对于汉语方言的认识.与此形成对照的是,方言学领域中的修辞研究或修辞学视野中的方言研究几乎闻所未闻.造成这种局面自然有很多原因,比如方言学界更多地关注音系层面及其历史变化,修辞学界更多关注书面语中的现象,两者的研究对象和学术目标几乎没有交集.但是,每一种方言都是一个独立的语言系统,它的每一个层面都可能存在与普通话不同的独特的现象,修辞学研究也不应被排除在方言研究之外.关键是我们如何人手,即从哪里寻找它们的接面.将要发表的谢元春的论文《冷水江方言中的“V山V里”:语法还是修辞》正是从方言中发掘出来的一个特殊的事实,或许这能给方言研究与修辞研究的结合一些启发.以此为基础,本文将进一步阐释方言与当代修辞学结合的问题,并以上海话“伊讲”为例加以论证.

二、传统修辞学应用于方言研究的困境

要想对方言进行修辞学研究,要了解方言中有哪些现象值得修辞学关注,首先得弄清楚修辞学关注什么.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传统修辞学的对象、范围和目标在语言学的各分支学科中是比较含糊的.以字面理解,“修辞”是为了增强言语活动的效果而修饰音辞.修辞学研究的目标就是探究这种效果是如何增强的.修辞手法涉及语音、词汇、语法、篇章等多个层面,尤其是词汇手段和语法手段,因此大多数传统修辞学教材把语用学、篇章研究和风格学统统纳入研究的范围里面,涉及的对象从语音到篇章,无所不包,但研究的内容往往又显得比较零散,不成系统.

不成系统的主要原因是,传统修辞学对修辞的定义中隐含了这么一个检测设,即存在修辞和零修辞的对立.这种对立使修辞学家越来越把关注的范围缩小到单个的修辞技巧上,将辞格的提炼作为修辞学研究的核心.辞格研究的实质是对修辞现象的分类描述,而分类描述工作是学术研究的基础,并不构成学术研究的全部,甚至不是学术研究的主要部分.传统修辞学恰恰满足于此.一些应用性较强的修辞学论著,常常花大量的篇幅来分析某个修辞现象的得失,这种分析又不是建立在语言客观规律的基础之上的,不能为修辞的得失提供客观的依据.比如我们熟悉的李白的诗句:“白发三千丈”、“飞流直下三千尺”.它们都运用了数词来表示夸张.但是,能不能把原句换成“白发三千尺”(这里不涉及押韵问题)、“飞流直下三千丈”如果能,它们在效果上有什么变化是更好还是更差如果不能,又是什么原因传统修辞学并不能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案,即使有,也不过是基于李白的这两句诗已被广泛接受和称颂的人云亦云.

如果说缩小修辞学的关注范围还只是一种研究策略的话,那么把研究重点落在分析修辞手法的得失更可能成为这个学科的致命伤.一些学者对于修辞学在语言学中的地位感到担忧,是不无道理的.现代语言学本质上是一门经验科学,其目标是发掘语言事实背后隐藏的规律,探讨语言的共性.而探讨修辞得失更接近于艺术感悟,重体悟、思辨而缺乏规律性的总结.正如语法研究主要不是为了修改病句,修辞学的研究目标也应该进行适当的调整.否则,修辞学不免在方法上割裂于语言学的其他分支学科.

另一方面,方言一般只以口语的形式存在,书面记录少之又少.传统的方言调查关注语言系统本身,很少涉及句子以上层面的语料的调查分析,这就大大限制了修辞学研究的开展.从修辞学角度看,口语交际的特征是快速甚至匆忙,交谈双方很少有机会斟酌辞句,方言(不限于方言)口语语料未经琢磨、充满了仓促的错误,修辞现象远不如书面材料丰富,充其量就是目前研究的修辞现象的一个子集,因此缺乏研究的动力.方言自然就被排除在传统修辞学的领域之外了.

因此,要对方言进行修辞学研究,首要任务或许是改变传统修辞学只重书面语修辞,只重显性修辞手法的研究倾向.

三、当代修辞学与方言研究的交集

乔姆斯基沿用了洪堡对语言的定义:语言是有限手段的无限运用.现代语言学的其他分支学科如音系学、形态学和句法学关注的都是“有限手段”,从“有限手段”到“无限运用”的过渡成了研究中的一个盲区.当代修辞学的目标就是填补这个盲区.

当代修辞学与传统修辞学在观念上有根本的差别,认为修辞学研究的不是如何增强表达效果,而是语言表达本身.因此,只要一个人运用语言,那么他就在进行修辞.根据语境和表达的意图,进行语言形式的选择,就是修辞活动,具体的语言片段结合具体语境的解释就是修辞效果,不存在“零修辞”现象.当代修辞学的目标是探究语言使用的规律,或者说语言片段在具体语境中的解释规律.

语言的有限手段总是体现在具体的言语活动之中的,换句话说语法总是隐藏在它的使用之中.如果后者是修辞学的研究领域,那么我们又如何区分语法研究和修辞研究的对象呢对此,刘大为(2008)认为,句法结构和修辞结构有两个根本的区别.一是句法结构具有可推性,而修辞结构具有一定程度的不可推性.二是句法结构不反映言说者的主观意图,而修辞结构具有主观化的特征.修辞结构是具体化了的、特定的句法结构.

尽管在语言系统中,存在着有标记的修辞手段.有时是词,如比喻句中的“如”;有时是语法结构,如冷水江方言中的“V山V里”几乎总是带有夸张意味;有时是超句或篇章,如对偶、排比.事实上,更多传统修辞学中的辞格在形式层面上是“无标记”的,所谓“修辞”必须结合具体的语境才能体现出来.例如,从语法角度讲,“白发三寸”与“白发三千丈”并无句法结构的不同,前者之所以是普通的陈述,后者则运用了夸张的修辞手段,完全基于我们对客观世界的认知.王珏(2008)借鉴构式语法理论,认为“辞格构式是通过对构式的常规规则的偏离生成的”(参见屈承熹2008).在我们看来,“偏离”似乎总是建立在人类对世界认知的基础上的.然而,语法格式和修辞格式、语法现象和修辞现象有时并不那么容易区分,它们是一个连续统的两端,一旦这种偏离成为一种常规现象,修辞格式也就转化为语法格式了.

我们可以用词义和指称对象的关系做个类比.词义具有概括性,但是用词来指称具体的事物则是词义在具体语境中的体现.比如“苹果”的意义是我们日常所见的一种水果,具有广泛的外延.在具体的语境中,“这个苹果”、“你昨天写的那些苹果”、“新上市的苹果”、“已经有些烂了的苹果”,都是对“苹果”这个词的意义的特化,有具体的指称对象.词的外延有时候并不十分确定,常常体现为“家族相似”,比如出现一种新的水果,它具有某些苹果的特征但又有超出苹果的特征,当我们以“苹果”称呼它的时候,“苹果”的意义就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偏离,这 种偏离可能是临时性的,也可能是永久性的.如果是永久性的,那么“苹果”的外延就扩大了,词义也就产生了变化.语法形式同样如此,它是概括的事实,同样也具有家族相似的特点.在用某一个特殊的语法格式来表达纷繁复杂的具体事件时,它可能产生一定的变化,会由于不同语境的解释而产生“漂移”,体现在共时平面中就是修辞格式;体现在历时层面上,则是语法系统的变化――语法化.

因此,当代修辞学和语法化研究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认知语言学作为他们的理论背景和解释平台,有其深层次的原因.也正是在这一点上,方言事实和当代修辞学之间有了最大的交集.

随着语言层面的逐步上升,语言间的差别会逐渐缩小,方言的特殊事实也就越少.方言与修辞学的结合点不能居于太高的层面,从句法层面人手,观察修辞格式如何语法化或许是方言的修辞学研究最合适的途径.在这个过程中,有两个问题值得我们关注:一是带有修辞效果的语法手段,如“V山V里”这样的语法格式.二是主观化与去主观化问题.下一节我们观察上海话“伊讲”语法化的修辞动因.

四、从上海话的“伊讲”看语法化过程中的修辞动因

1.上海话中的“呒没想到”、“话”与“伊讲”

老派上海话表示“未料”的语气成分主要有两类,一是“呒没想到”,一是“话”.前者一般放在句首,意为“没想到”,应该是受普通话影响的结果;在郊区方言里是“勿考”(没想到),是上海话的早期形式.后者应该是“话道”音变的结果,可比较绍兴话的同源词“话道”.“话”可以用在句中,也可以用在句末,但这个词现在几乎已没有人使用了.如:

(1)a、伊话一声勿响个跑脱了.(他居然一声不吭地走了.)

b.伊(话)一声勿响个跑脱了话.

近十多年来,上海话中出现了表现说话人对事态变化的惊讶的“未料”语气成分一句末的“伊讲”,填补了与普通话的“居然+VP+了”的对应空白.同时,“伊讲”常常带有夸张语气:

(2)外头落雪勒伊讲.|外头辣海落雪伊讲.|个种毛病也会得好个伊讲.“伊讲”的本意是“他说”.句末表“未料”语气的“伊讲”来源于它的主句用法,如:

(3)伊讲外头落雪勒.|伊讲外头辣海落雪.即“C+伊讲”是从“伊讲+C”发展而来的(“C”表示句子/小句).在“伊讲+C”中,C是动词“讲”的宾语,在意义上是主语“伊”讲述的内容.

2.“伊讲”形成的两个阶段

句末表“未料”语气的“伊讲”的形成经过了以下两个阶段,在每个阶段里,“伊讲”的性质并不相同.

2.1第一阶段:事后追补语④

根据信息传递焦点居尾的规律,“伊讲+C”的语义焦点或表达重心在C上,而不是在“伊讲”上.当说话人急于向听话人报告某一事态时,往往先直截了当地将表达重心说出来,然后出于下文将会分析的一些原因,再“追补”上消息的来源“据他说”,以表明先前所陈述的事态在某种程度上有据可依,形成“C+(,)+伊讲”的形式.采用这样的形式,多半是受篇章的要求或语用驱动的结果.

在此阶段,语音形式上,C与“伊讲”中间可以有停顿,“伊讲”的调形同它在句首充当主句时的没有明显区别,都是.在意义上,“伊”确有所指,其指称的对象能在上下文中确定下来,例如在下面的对话中,“伊”指的是“阿王”:

(4)甲:今年伊拉单位效益牢好个,伊讲.

乙:啊啥人讲个

甲:喏,就是阿王呀.又因为“伊讲”属于事后追补的成分,因此凡是能进入“伊讲+C”的C也都可以进入“C+(,)+伊讲”,C的情状与“伊讲”不构成搭配限制,这表现在:(1)即使听话人自身参与了事件C,(2)C末可以有表确认的语气词“个”,也可以有表状态变化的语气词“勒”,C本身还可以表示一个惯常的情况,其后都可使用追补性的“伊讲”,例如:

(5)a、侬昨日没去上课,伊讲. (C表示的事件有听话人参与)

b、小毛小病用勿着看个,伊讲. (C末的“个”表确认语气)

C、饭要烧焦脱快勒,伊讲. (C末的“勒”表示状态变化)

d.水到零度侪会得结冰,伊讲. (C表示惯常的情况)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句子意欲表达的是事态C,而不是有人说了某句话,“伊讲”是全句的修饰性成分,相当于一个状语.

2.2第二阶段:句末语气成分

在这一阶段,语音形式上的特点是“伊讲”和C之间不能再插入停顿,而是在“反顿调”(negative pause)(赵元任,1968:287)之后,“伊讲”的节奏比较快.“伊讲”作为语气成分的调形和作追补语时显著不同.我们截取了“伊讲落雨勒|落雨了,伊讲|落雨勒伊讲”这三个句子中的“伊讲”,通过语音分析软件得到了“伊讲”分别在句首和充任追补语及语气成分时的基频曲线图,如下图所示:

上图中,从左至右分别是居于旬首、作追补语和作语气成分的“伊讲”的基频(F0)曲线图.可以看到中图的“伊讲”基本保留了“伊讲”在句首时的调形:“伊”和“讲”都保持单字调.而在右图中,“伊”表现为一个高降调,“讲”表现为低平调(一般记为21).和左图相比,中图与右图的共同点是时长较短(比左图短约50毫秒),节奏较快.语气成分“伊讲”中,“伊”读降调可以看作它不同于追补成分“伊讲”中的“伊”的标记,而“讲”的调形趋平则是同语义虚化相伴而生的语音弱化的表现.

这个阶段“伊讲”里的“伊”已经没有明确的指称对象,有指而不定指,相当于“听人说”、“据说”,或根本无所指,仅仅说明C表示的事态是说话人原先不知道或没有预料到的.

(6)甲:呒没想到阿拉单位今年效益介好伊讲.(没想到我们单位近年效益这么好)

乙:啥人讲个!

上段对话中乙追问的并非是消息(事态C――“我们单位今年效益这么好”)的来源人,而是不同意C的真实性,是反问句而非疑问句.甲话中的“伊讲”和“没想到”呼应,表示事态C的真实成立或出现是出乎自己意料的.再如:

(7)甲:我昨日呒没到图书馆去.(我昨天没去图书馆)

乙:啊!侬没去伊讲!我辣海图书馆等了侬整整一日天!这里“呒没去(图书馆)”这一消息的来源是甲,即乙说话时的听话人(用第二人称指称),要把“伊讲”中的“伊”解释为指称甲显然是不妥当的,只能认为这里的“伊”无指,说话人对于甲“没去”这一事实表示惊讶,而不能按“伊讲”的构成语素的语义来分析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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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伊讲”从单纯的追补性成分向语气成分嬗变的过程中,实在的意义减弱,较抽象的、跟说话人的主观态度有关的语义得到加强,语义虚化是语法化在意义上的表现.

语气成分“伊讲”和追补性“伊讲”的第三个区别是“伊讲”同事态C的选择关系.语气成分“伊讲”不能用在有说话人自己参与的可控事件C之后,但可以用在不可控事件后,因为前一种事件多半是可以预料到的,和“未料”语气相冲突.如:

(8)a、*我昨日勿肯去上课伊讲.

b、我前头差一眼眼滑脱一跤伊讲.是否愿意去上课是说话人可以控制的,而滑倒跌跤则超出了说话人的可控范围,因此例(8)a不可出现“未料”语气成分“伊讲”,而例(8)b不受此限.与此相对的,“我昨日勿肯去上课”和 “我前头差一眼眼滑脱一跤”后面都可以出现追补成分“伊讲”,但这时的语用前提是说话人未认识到该事态:

(9)a.我昨日勿肯去上课,伊讲.我勿记得有个能桩事体.

b.我前头差一眼眼滑脱一跤,伊讲.我自家呒没觉着.例(9)a、b中的“伊讲”只是提供消息来源,并不表达说话人“未料”的语气.

3.“伊讲”语法化过程中的修辞动因

3.1合作原则推动追补性成分产生语用义

据Hopper & Traugott(2001:201-203)等介绍,近年来西方的语法化研究者注意到英语中原本充当主句的I think、I guess等实际上已相当于一个副词,意为“或许”(perhaps、maybe),句法分布也和充当状语的副词无二,可以在主要动词(think和guess已不是主要动词)之前或在句子末尾,表示说话人对原属宾语从句的小句所述事件之真实性的相信程度(evidentiality).

I think等的语法化过程中的关键一步就是它作为追补性成分出现在句末,追补现象是促使I think等产生语用意义的根本原因.

GriCe的会话含义理论指出交际过程中普遍存在“合作原则”,包括(1)数量准则:说话人所说的话恰好达到(交谈的现时目的)所要求的详尽程度,(2)质量准则:不说自己认为是不真实或缺乏足够证据的话,(3)关联准则:说话贴切,(4)方式准则:避免晦涩、歧义、累赘、缺乏条理的表达.(何兆雄2000:154).说话人一般会自觉遵守上述准则,而听话人也知道说话人会遵守.一旦说话人违反了其中某条准则,就可能产生言外之意(但未必是“会话含义”impliCature).在实际交际过程中,各准则之间可能产生冲突,以至于维护了其中一条,就不得不违反另一条.例如当有人问及某人现在居住在什么地方时,回答说“他住在这座城市的郊区的某地”,提供的信息量少于问话者的预期,违反了数量准则;但回答者的确不知道某人现在住在郊区的哪个镇,在没有充分根据下胡乱说一个地方,就会违反质量准则;因此出于遵循质量准则的考虑,回答者只能违反数量准则.

我们注意到,追补性成分也恰恰违反了数量准则和方式准则(这两条准则有重叠的部分).如果我们相信说话人总是遵循质量准则,那么他就不会说自认为不真实的或缺乏证据的话,换言之他说的都应该是(至少)他认为真实有据、与客观现实相符合的话.这样,说话人就不必在陈述了一个事实之后再加上赘余的追补性成分“我认为”.而作为追补性成分I think等的出现,实际上正是以违反数量准则和方式准则为代价,来维护质量准则,即通过追补透露出“某一情况仅仅是说话人自己认为或猜想如此,未必有充足的依据证明事实必然如此”、“可能如此,而并非绝对如此”等言外之意.该言外之意是语用推理的结果.当句末的I think在经过了高频使用之后,这种语用意义――“可能”――就被逐渐固定下来,成为这个表达式被凸显的意义.

3.2“伊讲”何以能表达“未料”语气

上海话中旬末表“未料”语气的“伊讲”也当作如是观.上文已经提到,语气成分“伊讲”的形成经过了追补性成分的阶段.当作为追补性成分出现在句子末尾(“C+(,)+伊讲”)时,就事件表达而言,“伊讲”也是一个赘余成分,违反了合作原则中的数量准则和方式准则:当说话人认为C是真实的,并有充分证据证明这一点,那么就只需要说出C即可.

然而,由于说话人不是C这个消息第一来源,他通过点明被引述人的方式,表明自己此前并不知道C,自己也没有依据来证明事态的真实性,甚至自己本身对C也持将信将疑的态度,并对C所表达的事态的真实性不承担责任.说话人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下,检测如只说出C,就可能让听话人通过质量准则推理得出结论:说话人相信并有证据证明自己所说的C是真实的,只要相信说话人,那么就应该相信C是真实的.为了避免对听话人造成错误的影响,说话人才追加上一个“伊讲”,补出消息的来源,同时提醒听话人:说话人原先并不知道C,也没有能够证明C真实的充足证据,甚至想让听话人认为说话人实际上对C的真实性有所保留.

正是由于追补性的“伊讲”传达出了上述言外之意,因此也就可以理解“伊讲”何以又进而能表达“未料”的语气.在这一阶段,“伊讲”经过了一次语义上的再分析,从主谓短语的两个语义中心变成焦点在“伊”的单一中心,强调说话人与“他”的对立,即句子表述事件的他源性和不受说话人意志控制的特征,“讲”的语义完全脱落.因为说话人事先不知道C,也没有掌握可以预见到C的充分依据,所以说话人会产生惊讶之感,感到出乎意料.从“不知”到“未料”和“惊讶”,是一个以转喻为基础的认知过程,以某种主观态度的起点或触发点来表现这一主观态度整体.

“伊讲”最初的这种追补性用法和其后渐渐固化下来的语气表达,最终使得“伊讲”的实义(各组成语素所表达的意义之和)发生虚化,在充任语气成分这一点上成为不可分析的一团.同时,语气表达的夸张需要和语义虚化的实际情况使“伊讲”的语音形式发生变化,和纯粹追补性的“伊讲”有了显著的区别.


从上海话系统内部来看,表达“未料”语气方面,在产生“伊讲”之前几乎没有相同功能的虚词形式,因此在表达后两类情形时,需要一种新的表达手段,这是“伊讲”产生的系统背景和外因.

在交际过程中,说话人遵循“经济原则”,在提供足够信息的前提下尽量少说,而听话人要获得充分的、直接的信息(包括客观事件和说话人的主观态度),则希望说话人尽可能多说.这两个“竞争性动因”使得语用推理在话语理解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伊讲”作为追补性成分,补出消息C的来源,这是“伊讲”语法化为语气成分的前提条件.这一用法提示听话人注意到说话人的言外之意,促使听话人推测说话人对事态C所持的主观态度.而另一方面,要通过别人之口才能知道某事态C,正说明C是说话人所始料未及的,为“伊讲”表达“未料”语气提供了可能性.这两点构成了“伊讲”语法化为“未料”语气成分的内因.

从上海话系统外部来看,“伊讲”作为一种新兴表达手段,在标新立异的青年人群中很受欢迎.同普通话和其他方言多采用副词来表示“未料”语气相比,上海话句末带有夸张色彩的“伊讲”有一定的特色,也成为新派上海话的一个显性而又容易识别的标记.因此,在上海话表达“未料”语气时,“伊讲”往往是优先选择的强势表达手段.

五、结语

研究语法化的学者有一个有趣的观点,大意是今天的句法就是过去的语用,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修辞.修辞和语法是一个连续统,语法化过程就是从连续统的一端向另一端演变的过程.这个演变过程除了体现在历史文献的记录之中,常常也可从方言和方言比较中发现线索:一个方言中的句法现象很可能是另一方言的语用现象,至少在上海郊区方言里,“伊讲”仍然只是一个追补成分.在这个方面,方言有时比普通话能更充分地体现修辞的动因.

当然,这只是方言修辞学研究的一个方面,方言中还有更多普通话所不具备的句法修辞现象,还有更广阔的领域等待方言学家和修辞学家共同开拓,但愿拙作能成为一块引玉的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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